一個男人站出來了,他高喊「以筆為旗」;
又一個男人站出來了,他寫出《清水裡的刀子》;
如今,我也想跟著站出來
我沒能寫出什麼

但我跟他們流著一樣的血、一樣的淚。

2/01/2012

亞細亞的孤兒 (4)



《孤軍後裔的吶喊──我們為什麼不能有身份證》





家,太遠了


A Home Too Far



太狂了 難道只是為了吹乾眼淚
太急了 彷彿只是為了洗去哀傷
太高了 難道只因早已無處可躲
太寬了 彷彿只因永遠無法度過
鮮血浸透了土地也開不出花 情緣短暫如彩虹抓也抓不住

我們沒有家 我們沒有家 孤兒是我們的名字 回家是夢裡的呼喚
我們沒有家 我們沒有家 孤兒是我們的名字 回家是夢裡的呼喚
太遠了 我們的家

太遠了 難道只是因為時間 因為距離
太長了 彷彿只是為了絕望 為了逃避
太多了 難道只是為了仇恨 為了生存
太短了 彷彿只是為了分別 為了回憶
鮮血浸透了土地也開不出花 情緣短暫如彩虹抓也抓不住

我們沒有家 我們沒有家 孤兒是我們的名字 回家是夢裡的呼喚
我們沒有家 我們沒有家 孤兒是我們的名字 回家是夢裡的呼喚
太遠了 我們的家



 民國843月,我爲協助第一批泰北學生爭取身分證,在能力有限;資源、經驗不足的情況下,唯一想到的辦法,就是設法披露他們的心聲,讓社會理解並接納這群來自異域的孤軍後裔,能夠在台灣合法的生活、生存。『孤軍後裔的吶喊我們爲什麼不能有身份證』這本書就在這個理念下產出。在當時的確發揮了相當的影響力,不但獲得當年的『優良讀物獎』,也引起社會的迴響及聲援,在民國84年十月一日得到僑委會的正面回應,問題也因此獲得解決。事過十多年,書早已絕版,手上的留書也所剩無幾,回想這一路走來,『孤軍後裔的吶喊我們爲什麼不能有身份證』這本書不但是解決當時問題的關鍵,也仍還是目前泰緬孩子的共同心聲,在沒有再版必要的情況下,決定逐篇貼在部落格上,作為紀念;也爲這段歷史完整他的軌跡。


柏楊先生序

棄 兒!

迄今仍苦守「異域」、早被解除武裝的「孤軍」-當年的國軍部隊,漂零泰緬邊區,已逾半個世紀,老兵凋零,有些更啣恨以終,而祖國渺茫,依舊遙不可期。國人雖有「送炭到泰北」之舉,一陣過後,也歸沈寂。萬山叢中,村厝稀落,一線相圈,他們不能走出寸步。孤軍既沒有中國國籍,也沒有泰國國籍。沒有泰國國籍,我們了解,沒有中國國籍,則無法知道什麼緣故?

孤軍的境遇如斯,而來台灣求學的孤軍的子女,境遇更使人悽然震驚,這些孩子們不得不拿泰國護照,教育部與僑委會明知道孤軍沒有護照,卻硬要他們繳驗護照,這是自已作偽而又硬逼年輕人作偽的措施。他們來台後向政府自首拿的是假護照時,政府把假護照沒收,卻不給他們任何一紙文件。從此,這些孩子成了棄兒。他們的父母為了盼望回歸祖國,轉戰萬里之外,迄不反悔。後裔中有些幸運孩子,終於踏上祖國國土,但他們卻不能求學、不能工作、不能投宿、不能開車、不能看病、不能租屋、不能出國。不但沒有任何文件證明他們是國民,更沒有任何文件證明他們是人類。他們的祖國政府對他們最大的照顧是:逮捕、逮捕、除了逮捕,還是逮捕。當他們偶爾申訴請願時,有些官員要他們「自生自滅」。

他們拒絕自滅,勇敢的寫出心聲!讀者朋友,請看看你繞膝的兒女,再看看遠隔祖國的另些別人的兒女,一群棄兒,躲藏在台灣的各個一角,父死不能奔喪,母死不能 安葬。而渺小的希望不過是政府給他們一條生路,一張身分證而已。否則,不如索性把們推入海峽,作為後世嚮往祖國者的鑑戒。

                                                  一九九五年元月台北


周荃 序


 民國三十八年──現代中國命運轉變的關鍵時刻,也是無數家庭、個人,家族生命延續的轉捩點。同樣來自內地各省的軍民,撤退來到台灣,經過長時期的經營努力,那段動盪歲月的流離苦難,早已非我輩所能或樂於想像面對的了。而來自同樣歷史情境的另一批人,由於歷史命運乖謬的安排吧,他們走了一條完全不同的路──由雲南、滇緬縱谷,一路下怒江、瀾滄江而至中南半島上中、泰、緬邊境的蠻荒叢林。在這裡有一批「雲南反共救國軍」在那段兩岸風聲鶴唳,劍拔弩張的對立時代, 以極強的意志力對抗惡劣的自然環境以及國際現實的冷漠,力行生聚教訓的反共事業。這就是我們偶爾可見諸報端雜誌一隅的泰北孤軍的故事,小說《異域》、電影 《孤軍》的主角。然而,隨著國際局勢的和解,兩岸關係的解凍,泰北的苦難故事,換一個時空,換一個場景,由同樣這群人的後裔,在台北上演。這孤軍後裔在繁華的台彎四處躲藏了五年,而那可以讓他們安心落戶生根的「身份證」卻依然只是遙不可及的夢。
身份證!一般人覺得稀鬆平常、平凡得不足為奇的身份證明,卻是這群小朋友們以歷經坐牢羈押、靜坐抗議、申訴陳情的過程而不可得的。這幾年來,我看著他們一個個畢業了,開始找工作,開始交友考慮婚姻而四處碰壁受挫,而與相關單位一次次的溝通、協調、質詢和公聼會卻沒有一個機關願意對他們伸出援手,為他們解決問題。而就在這樣的延宕和漠視下,他們留不下來也回不了家。四十年前歷史造成的錯誤,現在,正由這些年輕的身軀一一承擔了

身為一個立法委員,我深深瞭解許多案件對行政單位所造成的壓力和困難,然而「給予身份」這樣不耗費國家任何經費、資源的紙上行政,怎麼會如此一再遭受刁難 呢?國際公約明示著:任何國家有防止其國民成為無國籍人之義務。特別是這群孤軍的後裔,他們父兄對國家的奉獻犧牲難道不能為他們換得一紙身份的證明嗎?我相信基本人權的微薄要求是不應該被拒絕的。

這本書是這群小朋友用自已的故事寫成的,這其中有他們無數熱烈的期望和無奈的等待。經由此書的發行,我衷心的期待各界關心支持的朋友繼續給予他們精神和物質上的幫助,同時,更盼望社會大眾在瞭解同情之餘,給予他們最大的輿論力量協助他們取得身份,各官署的主事者也能本諸仁愛之心,在各項法律解決途徑用磬之後 給予他們特案處理的機會,那麼身受他們託付的我,才敢稍稍地放下這為他們懸宕多年的心。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台北


前反共救國軍軍長 印雄 序


這是一本有血有淚的「孤軍後裔」為了追求自由民主,所遭遇到的困難及如何克服的好書。這本書一方面描繪了一群熱愛「中華民國」的「泰北孤軍」及「反共救國軍」壯烈殉國後,其家人仍五十年如一日嚮往著—台灣的愛國情操;但同時也呈現了其子女萬里歸國後所遭遇到的問題:沒有身份證。作序本人印雄原於復興基地民國五十五年,奉蔣公中正總統之命,祕密率領「反共救國軍」及會合「西南孤軍」空降及深入雲貴作戰八年,這一群可愛的忠貞的孤軍子弟,就此在戰火中生長!民國六十四年初,印雄奉命將進擊成都、昆明,特電台北,由  經國先生同意(雄前為經國先生之作戰組長)為免除泰北眷屬子弟乏人保護之疑慮,及戰地負擔,特請將國軍之前26A39A後改為第三軍、第五軍及反共救國軍三○二、三○五縱隊楊維綱、范明仁所部(均已作戰陣亡)之孤軍子弟陸續空運來台入學,以期造就人材留為國用。不意七十六年後,蔣經國總統去世,原孤軍仍在大陸作戰,但其子弟施建國、楊國明等,原係可以申領身份證的,突然變為一律拒發,迄今將近十年,仍有百人不能領到身份證!

八十三初,印雄鑒於愛國志士難得,經報請國安會 蔣緯國上將同意,以「中國老兵統一大聯盟召集人印雄」之立場,予以證明其身份屬實,並以「愛國教育協會」函請  行政院連戰院長、台灣省主席宋楚瑜博士,請務必盡早發給身份證,以安慰孤軍子弟之父兄為國犧牲之在天之靈,當經行政院轉內政部僑委會成立專案小組應即短期內予以解決,但迄今為時近年,仍未領到身份證!茲由「戡亂條款廢止」,兩岸敵對消失。印雄現兼老兵召集人,愛國協會會長,及全國退休公教人員協會總顧問,若干退休公務同仁,發生困難均找印雄代為協助解決。惟現仍青年之公務員未經過戰火之痛苦,不知道愛國之可貴,一件身份證小事一拖十年,人類已經上月球了,而發百餘人身份證是一天的事,居然比上月球還難!

「有民來歸」,是國家的榮幸,在戰地發身份證十分鐘即可,只要上級批准,可是在台灣復興基地-公務員呀您,您們養尊處優,上級已經交辦,您們還是拖,殊不知這是違背國策剝奪人民權利,會將國家弄垮的呀!如此等國家亡了,您退休還有別人來協助您嗎?行政院已經同意要您們儘速解決了,憲法還可以修改三次,難道發身份證比修憲還難嗎?孤軍子弟是國家的瑰寶、希望,您看了這本書,能喜歡他們,珍惜他們忠於國族的精神,即日督促有關方面發給身份證,並照顧其出路,如此始可對「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民治、民享、民有的共和國」有所助益也。

八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於台北


林正杰 序


 對於曾在異域苦戰的孤軍將領以及眷屬們,首先要致上我十二萬分的崇敬。因為,知道如何在抵抗敵人中生活,比用死來抵抗更偉大。雖然,在當時所發生的遺憾、悲痛,現在的我們沒有辦法超越時空去彌補;但對於孤軍後裔在目前所遭遇的困境,卻是我們可以付出關心,使力幫忙的。目前得迫切解決的是,七十八名(事實上不只這些人數)泰北孤軍子弟在台灣的居留問題。其實,這早已經不是新聞。從民國七十九年至今,在如此漫長的時間裡,他們從東躲西藏、默默忍耐,到求取援助、陳情疾呼,奔走其間所遭受的待遇和折磨,相信是極難忍受,也不是他們原先料想得到的。泰北難民問題能否解決,考驗我們是否有面對過去歷史傷痕的勇氣與耐心。戰爭造成難民,經過數十年,縱然世界的局勢變化多端,泰北難民卻一直是被遺忘的一群。希望能藉由本書的真實故事,引發更多人的關心注意,集眾人之力量與期望,推動此事的運作。
    
據聞僑委會已成立專案小組,研究處理難民同胞的認證問題。制度、法律是因為人而存在,希望中華民國政府切莫應付搪塞。務必從寬認證,合情合理,方能對歷史有所交待。應附帶一提的是,劉小華女士對泰北孤軍子弟之事大力奔走,甚至為了出版本書而辭去現職,其熱誠與投入,令人感佩。    也許對泰北,或任何一個地方的難民而言,世界比一般人的不完美更不完美。僅僅感同身受是不夠的,若能將我們的愛和慈悲付諸行動,世界才真的能改變。

             八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亞細亞的孤兒 (3)


美斯樂
--泰北孤軍的歷史

「一群被遺忘的人。他們戰死,便與草木同朽;他們戰勝,仍是天地不容」


美斯樂,泰文名Mae Salong,當年段希文將軍基於軍事考量選擇的五軍據點,泰北孤軍最負盛名的根據地,也是「泰北義民文史館」的所在地。


泰北孤軍的由來,可簡單追溯至1949年國共內戰,國民政府軍節節敗退,年底雲南省主席盧漢變節,國民黨敗退。當時國民黨第八軍23709團團長李國輝率軍隊退往南方緬甸境內,與第二十六軍93278團譚忠部隊會合,此即為孤軍最早的起源。

李國輝團長

退至緬甸的軍隊,後與原派駐雲南第八軍的軍長李彌將軍取得聯繫。1951年,在孟薩成立「雲南反共救國軍」,李彌擔任總指揮,各地反共勢力前來投效。

李彌將軍
猛薩


期間因韓戰爆發,臺灣軍事位置受重視,「雲南反共救國軍」引起國際注意,美國認為滇、緬地區的李彌部隊若能伺機反攻,將可在西南方牽制中共兵力,因而允諾空投支援攻入中國境內的反共救國軍。「雲南反共救國軍」於是兵分二路,攻入雲南,控有雲南16縣。然因種種因素,後繼無援,彈盡援絕後被中共逼退回滇、緬邊境。其後, 成立「反共抗俄大學」,李彌任校長,臺灣也派教官前來講授戰術與武器,許多泰、緬山區少數民族陸續加入,人數愈來愈多,後一度改組為「東南亞人民反共聯軍」。
  
當時緬甸政府視孤軍為境內威脅,多次調動軍隊攻擊,盼將其逼退,但結果均為孤軍所敗。於是緬甸改走政治路線,1953年在蘇聯、中共支持下,向聯合國提出控告,指中華民國侵略緬甸領土。聯合國因而做出要求李彌部隊撤軍的決議。撤軍是面對國際壓力不得不然的行動,當時中華民國政府與孤軍仍想奮力一搏,李彌將軍接獲來自臺灣的密令,只要撤退一部分軍隊應付聯合國,精銳部隊則須留下,做為邊境反攻基地。自1953年起,緬、泰等地的軍隊、眷屬陸續撤回臺灣,李彌宣布解散「雲南反共救國軍」,蔣中正在美國壓力下將李彌調回臺灣。
  
李彌將軍被調回臺灣後,中華民國政府對國際宣布已進行撤軍,未撤臺的部隊與政府已無關係,為「不聽命令者」,政府一概不承認。這樣的外交舉措,使滯留緬甸約一萬多人的精銳部隊必須化明為暗,正式成為被政府宣告遺棄的軍隊。但實際上,1954年政府派柳元麟將軍赴邊境重編部隊為「雲南人民反共志願軍」,後分為五個軍,三軍軍長為李文煥將軍,五軍軍長為段希文將軍。

三軍軍長李文煥將軍
五軍軍長段希文將軍

1955年,志願軍總部退到接近泰、寮邊境的江拉重組,臺灣也派員前來協助整訓。當時軍隊人數日益壯大,可惜因領導作風引發內訌,影響團結與行動。緬甸、中共為徹底剷除孤軍勢力,陸續與孤軍在滇、緬山區交戰,之後緬甸政府再度向聯合國控告中華民國軍隊侵略緬甸國土。二次控告提出後,美國堅持要求蔣中正撤軍,否則將停止對臺灣的一切軍、經援助。蔣中正於是再次下令撤軍,因而有1961年第二次的撤軍行動。

  
然而,與第一次撤軍行動同樣,此次撤臺接獲密令仍是「只撤老弱,精幹全留,補給當設法」。第一、二、四軍的兵力撤回臺灣,第三軍、第五軍部隊則留下,且須拋棄所有中華民國國軍軍籍資料,退居叢林無論是自願留下或接獲密令留下的,此時真的成為留在異鄉的「孤軍」了。這支被國家以密令放在海外的精銳部隊,苦等政府的補給;但在國際壓力下,中華民國政府向美國保證不會與那些「不聽號令的叛軍」發生關係,因此孤軍得自闢財源、自謀生路。最容易的方式,便是開通泰、緬商路、擴張控制地區,生產自救。泰國當時有共產黨在境內為亂,北方山區有華人孤軍駐守,無形中可防止泰共勢力的擴張。因此,在泰國軍方許可下,三、五兩軍各自進入泰北尋找基地。三軍李文煥將軍選擇唐窩,五軍段希文將軍選擇了美斯樂。


進入美斯樂的軍隊

為了在異地生存,孤軍一次次協助泰國政府剿平境內匪亂,最重要的,在1981(民國70)的考柯、考牙戰役中,孤軍在當時總指揮官陳茂修的帶領下,以簡陋的配備,將泰國軍方屢攻不下的泰國共產黨根據地徹底消滅,使泰國免於被共產黨攔腰截斷,像韓國、越南一分為二,保障了泰國政治、社會的安定。當時泰皇赴醫院探視戰役中受傷的重殘官兵時,發現這些有功於國家的傷兵不會聽也不會說泰語,才驚訝的發現原來他們不是泰國人,而是來自中國的孤軍。也因此, 泰皇震驚之餘,下令軍方與相關單位協助處理這批孤軍的國籍問題,泰國政府重新確認孤軍的合法地位,允許孤軍在泰北邊界建立村落,助守邊防。可以說,孤軍先輩靠自己的力量,用自己的鮮血,為後代子孫取得在泰國的合法居留權,形成了今日的異域子弟。

泰國將軍與陳茂修指揮官
泰皇探視傷兵,驚訝發現原來這些為泰國作戰者並非泰人,而是中國孤軍 

「泰北義民文史館」內的英烈紀念館,供奉眾多在泰北犧牲的先輩 
老兵黃家福因感念段將軍事蹟,在將軍逝世後為將軍守墓直至過世





亞細亞的孤兒 (2)



從泰緬僑生悲劇檢討「法治主義」下的國家與國民

一個泰緬僑生在台大跳樓了,一個協會寫文章為這一類父祖曾是中華民國國軍、現在無國籍的華人請命;此前不久,我還讀過一篇留學生寫的文章,要求徹底「為僑生正名」,把我們習慣所稱外籍華裔留學生正名為「外籍生」或「留學生」,「僑生」一名留給本國國籍、居於外國的學生。再往前一兩年,我聽說蒙藏委員會與相關法規改了,藏人不再能享有舊法所給的方便,來台讀書居留。 相關的資料我不清楚,但這一個個事件,反映的是同一個核心問題:國民的認定。何者是我們的國?如何才是我國的民?
                                                                               
在民進黨執政下的八年,民進黨政府的方針很清楚,只是執行上因阻力大小,有程度的不同。國家定位的方針,就是台灣獨立,疆域劃為目前控制的範圍,並爭取國際承認,如此成為當代國際法體系中的「正常國家」;國民的認定,則向「屬地主義」靠攏,在文化上以「台灣主體性」論述另立道統,法律方面則努力通過種種形式、手段,把非台灣人的、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身份的、中華民國曾經模糊容納的、廣義的「中國」與「中國人」全劃到外面去。
                                                                                
我很想迴避「去中國化」這頂帽子,但想來想去,這四個字的概括,畢竟準確。美國、中共阻力大,台灣在他們面前無法「正常」;泰緬孤軍子弟、東南亞外籍華人、流亡藏人,自己沒能量,也沒人罩,台灣就可以好好對他們「正常」一把了。以法理論,這些人可管可不管;以經濟論,他們短期內給不了我們什麼好處;以官僚主義論,多一事自不如少一事;以政治利益論,這群人所認同(或比較願意選擇)的是「中華民國」而非台灣,想必不會支持本土政權,民進黨當然從上到下都不會有接納一群鐵桿藍軍為國民(而且還是中華民國國民)的動機。所以「僑生」正名,台灣歡迎;要再多給哪些方便或好處?就不必了。在「去中國化」的目標下,那些外籍、無籍華人的歷史、現狀、理念與情感,凡無益台獨者,便不重要了。即使在道德、情理上說不過去,本土政權也可以運用法律來或軟或硬地拒絕之,台灣人更可以依憑法理去把他們劃到外面;當然,那些法律、法理都會是合用的。

民國三十八年以後的國民黨時期,中華民國國民的認定,我記得公民課本上寫的是「以屬人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之折衷主義」。現代民族國家的定義與主權觀念,是十九世紀才被歐洲人帶到東亞來的。此前,東亞的國際秩序是以中國的「天下觀」為準,天下是一個同心圓,內圈是中國,外圈是藩屬,再外面是「不服王化」或交通不到的地方;而「中國」又以漢人、漢文化為核心,少數民族及其文化為邊緣,然而決定「華夏」身份的從來是文化,血緣只是次要,故「夷狄入中國則中國之」,漢人也可以夷化、洋化。那時,「中國」的概念與內涵是流動的;天下的秩序也是以「禮治」為主義,成文或不成文的「法」只是輔助「禮」、確定「禮」的工具。
                                                                                
不管你對那個中國中心的禮治天下有何評價,總之它被洋人打破了。從晚清到民國,中國一直致力向國際法體系靠攏、轉型,學習按照萬國公法的規則玩文字遊戲,建構「中華民族」與「炎黃子孫」的概念團結內部,更在外交場上力爭利權與國際承認。從革命到抗戰,從一戰後的國聯到二戰後的聯合國,從北京政府到南京、重慶的國民政府,「中華民族」的建構完成了,精明的中國外交家、政治家,也把不是炎黃子孫的新疆、西藏保住了(新疆因為原本親蘇的盛世才看到紅軍挫於納粹德國,感到苗頭不對而轉向內附;「事實獨立」的西藏因為「像白痴一樣」根本沒想到去搞外交,就沒去國際上和國府唱反調,詳王力雄《天葬─西藏的命運》;外蒙古沒保住;滿洲是打回來了,滿人也已高度漢化)。可以說,中國在二戰後幾乎完成了向現代民族國家的轉型。但是,傳統的天下觀、文化決定的「中國」想像並未消失,而是在「中華民族」這個概念中延續下來了。「四海都有中國人」,南洋、歐美的華僑,即使有了他國的國籍,也還是經常以中國人(而不只是華人)自居,而且確實對「祖國」貢獻了很多
                                                                                
如果以現在國際法的觀念來看,那時的「華僑」也該「正名」為某國籍或無國籍的「某國(地)某籍華人」,但二十世紀初的亞洲、非洲、拉丁美洲還有很多地方是殖民地,民族國家的概念尚未普及,所以,「華僑」原本可能根本沒有所謂國家觀念,只有樸素的族群意識,還有傳統的華夷之分;而當「國家」這詞進入他們的腦海與生活時,我敢推論,不會有多少人去研究西方所謂「國家」的定義與源流,然後依據這新一套去定位自己──誰有那麼多知識?比較可能的情況,就是直接把傳統中國民間概念中的「國家」往這新範式上套。所以他們可以入籍他國而仍是中國人,也因此,「華僑」之名,在當時的語境下,再正不過。
                                                                               
國內也一樣。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與現實形勢,都決定了中華民國的國籍採認必有「屬人主義」,而中國的疆界、中華民族的範圍,自然是越大越好。有關民國初年,海內外人士如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情況,是一個有趣的課題;台灣就有一個謝介石,因著和張勳之子的同學關係,謀往祖國發展,而放棄了日本籍,取得民國國籍,請大家注意這個「典範轉移」。要釐清我們百年來對國家、國民的認識與認同問題,就要瞭解我們在西方進來以前是怎麼想的,過渡時期是怎麼過渡的;確立以西法為準的體制以後,舊思想又還有多少還遺留在我們之中──然後再去作評價,再問「將來如何是好」。
                                                                               
1949年,國民黨政權敗退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大陸取代了中華民國,此後數十年,兩岸在國際社會爭奪法統的歷史,暫不多述。我這裡想提出來討論的,不是「法統」,是「道統」。西方的強大,將法治主義的國際秩序籠罩了世界;但這「法治」只是為弱肉強食的帝國主義、殖民主義服務的,「兩國國力相等,公理即強權;兩國國力不等,強權即公理。經過一戰與二戰的教訓,聯合國確立了民族自決等等公理、正義的原則,還有人道主義、環保主義等等「普世價值」。可以說,加入了一定分量的「禮治」精神,也可以說這是一種道統,但它根本上還是以法為主的。世界各國都接受了這樣的國際秩序,至少也表面遵從之;但是,人民未必每個都吃這一套,我們也未必只能認這套。
                                                                               
當我們評判任何制度與理念的好壞,可以用「方便」和「麻煩」這簡單的尺度去評量。如,主權秩序讓中國得以在實力不濟的時候,仍經外交手段保住了新疆(或東土耳其斯坦)、西藏(或吐蕃、圖博),這對親中者、中國國家主義者、中華民族主義者是方便,對疆獨、藏獨就是麻煩。言論自由、思想自由,或是某些「普世價值」之類「對的事情」對國民黨統治時期的共產黨、民進黨是方便大於麻煩;翻身掌權以後,就變成麻煩多於方便。所以我們對人對事總有雙重標準,因為要趨利避害。而雙重標準又會造成各說各話、是非混淆、誰也服不了誰的麻煩,所以大家要批判。但這也就顯示了兩點:一、雙重標準很好用,雖然(或:但也)很容易被看穿;二、雙重標準是很好扣的帽子。
                                                                               
所以我對泰緬僑生問題的主張就是:尋一切方便法門,去接納他們,給予他們生存、學習、發展的方便。國軍與國家曾虧欠他們的祖輩,這是一種債務,也是一種帶有資產意義的債務;其資產意義,就在我們可以抬出人道,最名正言順地去幫助他們。我們不必寄望回饋,但假以時日,台灣定能得到這些人的回報,就像數十年來,很多在台畢業的東南亞僑生,成了舉足輕重的企業家、文化人。
                                                                               
下面繼續談:當你一人、一家、一國的方便與麻煩,和當權、當道或「大多數」的方便與麻煩相左時,你怎麼辦呢?兩種方法。一種是改造自己、順應規則,使自己的利害能與天下的利害共構,儒家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大學》八目」講的就是此道。另外一種,是改造規則、改造別人,讓「天下」和「利害」跟著我走,由我來定義。此二者,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古代中國的天下體系,近代歐洲的民族國家體系,都是這種操作的成功者。當然,對處在體系邊緣、夾縫的我們來說,這些不一定對、不一定好;對處在核心的既得利益者來說,這也可能反而制約了他們的革新。但我要說的是:如果我們要反抗它,要反抗這一切既成體系,也一定要雙管齊下,從這兩種方法著眼。                                                                               
  
「台灣人」的反抗「中國」,於此二者就做得很不完全、很多漏洞。下面我們先回來說「華僑」的國家意識。
                                                                               
1949年以後的「華僑」,有的親台,有的親共,國民黨和共產黨也各自努力爭取支持。決定那些海外華人立場的是什麼?血緣、情感、理念利益......各種可能都有,但是,如果說「法律怎麼劃,我就是哪國國民」「聯合國說誰是中國,我就擁護它」,把自己的認同讓給那些「法」來決定,我想,這種人不會有很多。我想,對於不是別無選擇的人,選擇認同哪一個政權,考量的因素,不外「理念」與「利害」。這裡不論利害;關於「理念」,你要考慮「」──也就是「文化」──還是僵硬的「法」?法統爭奪戰的勝負,當然會讓一部份人振奮、另一部份沮喪,但這會動搖他們的根本立場嗎?不會嘛。挺共的繼續挺共,舉青天白日的繼續滿地紅,台獨的繼續台獨,只想過日子的繼續埋頭幹。人所認的,畢竟是「道」。
                                                                               
過去幾十年,我們父母那一輩,就有許多僑生受惠於「天下觀」的延續,來台就學,得到台灣的教育,後來成為各國的企業家、文化人,成為台灣的朋友;另一方面,「天下」的中心,亦得以轉移到台灣台北,穩固下來。再一方面,威權時代許多「禁書」,經由僑生,在台傳播開來,對後來的民主發展、多元思想,功亦不淺。以當代國際法的觀念,那時僑生政策的思維似有許多「不合時宜」之處,在很多方面打了迷糊仗,但我認為它的功勞正在「迷糊仗」上──尤其當1971年「時宜」已經站到中共那一邊去以後。
                                                                               
過去八年民進黨及許多台灣人所做的,卻是要把國際法體系裡的國家與國民定義奉為唯一的標準,然後用這樣的「正確」去排斥所有「錯誤」的「中國人」觀。這種搶佔法學霸權以破舊立新的思維,源於對國民黨威權體制的反動,實現於陳水扁政府律師性格的國家領導,以及泛綠人士在商業媒體與網路論壇持續至今的反中鬥爭。法學成為他們抗爭的武器,也成了建構自身正當性、遮撥異己、乃至凌駕人道的工具;換言之,一個「藉口」的來源、礦脈。
                                                                               
於是,主宰「法」的,可以悄然從「義」過渡到「利」過去的政治用道學來偽善,現在用法學來偽善。法學比道學好用,因為人人心中都有一把道德的尺,不好壟斷;法卻需要專業知識,好壟斷。於是,台灣與中華民國的認同問題、法統官司,成了一個大漩渦,中心是原住民、本省人、外省人,外圍是港、澳、大陸,世界各地的新老華人、華僑,再外面是美、日與東南亞鄰近國家,以及其他
                                                                               
於是,泰緬僑生、孤軍後代,一個個活人的生存困境與歷史悲劇,就這樣被政治扭曲、遮蔽。擁護中華民國的,藉他們向政府、向國民黨請命,同時暗打台獨;鄙夷中華民國、支持台獨的,也會想盡一切辦法、說詞,撇清台灣與他們的關係,甚至不惜將之推到中共治下的中國去。政府顧忌國際影響而不作為,或只用政治功利的想法去幫或不幫,縱然令人不喜,尚可理解;可你我沒有黨政包袱的普通公民,竟也如此普遍地「現實」,不是酸言冷語,就是沉默。這是怎樣?人道哪裡去了?普世價值哪裡去了?「同情的理解」哪裡去了?被政治的憎惡蒙蔽了,被民族、國家、主權等等意識蒙蔽了。
    
太遠了,我們的家」,你如果夠狠,就去找那些上小學都困難的孤軍子弟,講一通國際法與民族國家的道理,然後說:「現在台灣的這個中華民國不是你們想的那個國家了,就算它還部份是,我也不會讓它是,更不會讓你們這些歷史包袱進來妨礙我。你要算帳去找國民黨,要回歸祖國就去中華人民共和國,不然就歸順所在地,或者拿槍去把緬甸打下來好了。總之,我不想理你們!」我希望沒有人真如上面所設想的那麼極端。這還只是問題的一部份。我認為,更大的問題是:你所依憑的近代民族國家觀念、主權國家體系,其實無法滿足你的願望。也就是說,現實的「法理」都不站在你這一邊,但你卻還要用這個法理去自我建構
                                                                               
另一方面,我看到無數嘲弄「道統」的文字。蔣介石的國民黨,過去靠著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孫文,把自己接上了儒家的道統,以建黨國,以教國民。八九十年代,解嚴前後,在黨外政治運動和後現代思想的合力之下,那愚民的「道統」和三民主義算是徹底被踩扁了。踩扁了黨國的「道統」,用什麼取代呢?「法」。以現代的法治取代腐朽的禮治、德治、人治,並且根據「法」的精神與框架,重新建構台灣的國家論述、民族論述、文化論述......其實也就是另外一套道統。不過當然沒有人會繼續用這個詞,時興的是「台灣主體性」或「文化」

而大家都知道,台灣的現狀實在無法在聯合國中取得台獨所欲的「正常」地位,但聯合國及其法統又是台獨新道統的「水源」,這樣,「求之不得,寤寐思服」的悲情與痴心妄想就源源不絕了。一方面渴求國際承認,打官司,搞烽火外交、提倡國民外交;一方面在島內修法、正名,搞去中國化,壟斷「愛台灣」和「台灣意識」的專利與解釋權.......都圍繞著「法」的觀念,在名相上打轉、跳針  
                                                                               
那如何才能走通呢?近年有許多人就提出了「軟實力」,擱置主權爭議,讓兩岸三地以及世界以「文化」──生活方式、制度、產業──去競合。「軟實力」一詞:它的確「軟」、「實」而有力,我們每天都能接觸、感受,而且可以強化之,不若軍工之硬、「道」「法」之虛。事實上,我們二十多年來已經在這樣幹了,而且幹得還不錯,但主權、法統之類又硬又虛的阻力還是太大。或問一物如何能又「硬」又「虛」?曰:惟其虛幻,所以能夠至剛至硬,給權力作耀武揚威、棒打異見的法器。意識型態,就是這樣;從以前到現在,也就是這些「硬虛力」在阻礙「軟實力」的競合,阻礙我們每一個人認識彼此、同情而理解對方的人道。意識型態的爭論,在八、九十年代有其必要,也是國民黨威權體制長久積壓之下必然釋放的反動。現在,那些能量差不多放光了,大家也愈發厭倦,我以為是時候將焦點轉移到「軟實力」上了。

近二十年台灣的「本土意識」解構了國民黨的道統以及更宏大的中華文化意識,取而代之的,人開始向原住民文化、南島文明取經,謀跳開中國史而以「海洋史」之類新框架去重構台灣史,其立意不外二種:掙脫他們認為的「中國史」的政教牢籠;或為新的台灣民族主義政教打底。後者或許不是研究者的原意,但「使用者」總會那樣用。我並不堅持中國史的認識體系,事實上,我很欣賞台灣史學界開發出的一些新視角,因為:「史學家的任務是要給大眾挑戰,讓大家接受說,我們平常接受的史學觀念是有問題的,對歷史發展的一些看法,是過於簡單的。史學家應該要能起到這樣的作用,而不是反過來印證大家已經有的很通俗的觀念,這對大家一點好處都沒有。」(陸揚,《中國古代史研究中的問題與主義》)我想說的是:另立道統是達不成的,因為誰也都可以用與你拆中國的同樣方法拆你的台。那麼,「道」被否定了,「法」也一樣搞不好,我們還能相信什麼、選擇什麼呢?即便你仍然努力於其中之一,如果大眾已經喪失對這些理念、議題的信心與興趣,奈何?                                                                               
  
唯一的方法就是「砍掉重練」,先把所有名相都解構掉,看看還剩下什麼,以及有什麼是被所謂「主流」遮蔽的,然後根據那些,修訂以往的命名系統,或將舊名賦予新意。我想強調一點:「解構」不等於「消滅」你把「大中國主義」解構了,可是資料還在,那樣的情感還在,那樣的歷史還活在許多人心裡,所以,回到「國家」與「國民」的認同問題、名份問題,我們到底能怎麼看,能怎麼整出一套讓自己舒服、大家方便的論述呢?我的答案是:名可名,非常名。為了生活方便、溝通方便、政治運作方便,我們不能不製造名詞、律定名義去規範人、事、物,即使它會造成一些麻煩。但如果麻煩大於方便了,我們就不該再拘泥它;即使未有改革現實的力量,我們也可以從個人的思想觀念開始,跳脫它的牢籠,這只要心念一轉,就能做到了。 法治主義是我們現今所知最能方便國家運作、公民參政、人民福祉的思維,但我們不必事事都讓法治來主義,更不要讓它反過來造成人道的麻煩與阻礙

亞細亞的孤兒 (1)





上世紀中葉,因國共戰爭而從中國雲南逃難到緬甸、泰國北部的泰北華人,幾十年來,基於同樣反共的歷史因素,與中華 民國台灣保持著緊密連結,也長期得到台灣官方與民間的愛心資源。泰北各村幾乎都有中文學校,使用台灣教材、學習繁體字,將孩子送到台灣升學,更是許多家庭的夢想。但以往反共氣氛相當濃厚的泰北地區,過去幾年卻開始發生變化,由中國共產黨提供的優渥資源開始進入華人村、「照顧泰北同胞」。本報導發現,中國大陸提供給泰北華校的資源皆與台灣過去的做法相似,包括:提供升學機會、給予中國海外護照、資助公費及獎助學金、贈送簡體教材、派遣長期外派教師、舉辦參訪交流及教師培訓活動等。泰北華人對這些教育資源的接受度,因地區、立場與背景的差異,也有分歧的看法與各自的考量。少數人士接受中國資源,在傳統親台灣的泰北華人社群中,引發不少爭議。「親台灣派」與「親中國派」間的疙瘩,至今仍難撫平。







當年擔任第三軍參謀長與第五軍副指揮官的陳茂修,雖然已經高齡八十八歲,但提起當年那一段歷史,還是聲如洪鐘,精神奕奕,尤其說到協助泰國政府剿滅苗共,獲得泰國政府認同,取得泰國居住權的往事,更顯激動。陳茂修指出,那是一場關鍵的戰役,勝了,就能在泰國落地生根;若是戰敗,天下之大,恐怕連立足之地都沒有。幸好孤軍訓練有素,泰國政府花了七、八年都無法剿滅的苗共,孤軍只用了三十五天,徹底予以瓦解,當年的孤軍在考牙山的光榮戰史,至今仍是泰國軍中的傳說。


柏楊曾經這樣形容孤軍:「一群被遺忘的人,他們戰死,便與草木同朽,他們戰勝,仍是天地不容。」生動地描述了當年孤軍的處境。時隔數十年,孤軍已經寫入史頁,也成為泰北孤軍後裔永遠不會忘記的痛。








泰北孤軍泛指自1949年到1954年間(第二次國共內戰後)緬甸北境撤往泰國北方,現居於泰國極北,與緬甸、寮國交界地帶的原中華民國國軍;今簡稱「孤軍」。

孤軍早期主力是由李彌將軍率領的第八軍九十三師。原本為抗日正規軍、滇桂黔省府軍、滇桂黔省防衛軍、滇桂黔省關隘邊防軍、滇桂黔省警察、滇桂黔省消防的部隊,被迫偕同家屬自雲南、廣西、貴州南部轉進,李彌單獨一人拋棄部屬臨陣脫逃至台後,由柳元麟將軍接任總指揮,繼續留在當地發展游擊武力但隨即因緬甸政府向聯合國施壓而二度撤軍,剩餘的孤軍殘部由李文煥、段希文二位軍長改編成第三軍、第五軍。兩位將軍曾應泰國需要訓練泰軍、出征協助掃蕩苗共、泰共,維護泰北安寧;更積功獲泰王蒲美蓬頒授徽章、御賜泰國居留權,鞏固孤軍在泰北清萊的美斯樂等地駐足的必要性
由於早期一部份的將領如李彌後來率領部隊撤往台灣,麾下軍眷接受中華民國政府安排安居於桃園縣中壢市龍岡的忠貞新村後期歸台的泰緬僑民則多定居於台北縣的中和市及永和市一帶。另有少數滯於緬北金三角山區從事非公開產業。據孤軍遺老指出,當地軍人及其眷屬總人數有七、八萬之譜;至於中泰緬寮邊界的華裔人口有多少,有人稱約20萬,實難以估算。目前泰緬僑民相關事宜以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中華救助總會、中華民國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和民間自力成立的「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為交流最密切的窗口。

簡史
1949年,國民政府在抗日勝利後,由於一連串政策錯誤,致民心思變;又在一連串軍事失敗下,中共在北京建政,國軍軍力江河日下,最後連雲南省主席盧漢也宣佈投降共產黨。在此情況下,李彌、李國輝、譚忠等眾原本為抗日正規軍、滇桂黔省府軍、滇桂黔省防衛軍、滇桂黔省關隘邊防軍、滇桂黔省警察、滇桂黔省消防的部隊,被迫偕同家屬自雲南、廣西、貴州南部轉進與緬甸、寮國北部接壤的滇緬邊境,希望通過中南半島北邊的叢林,冒著叢林疾病的危險至泰國踏上回台灣的路。

但是往泰國的路並不好走。除了雲南省江心坡地區(今緬甸克欽邦北 部)距離泰國有上千里之遙,這些持有軍械的部隊還因故被緬甸視同外敵,在孤軍被緬軍要求繳械未成下,連連遭逢各式各樣武力圍剿;當中許多軍人、眷屬和文官、隨員因此罹難,原有20~30萬人員,逃離至緬甸時僅存2000餘人員。所以,逃離孤軍必須在完全沒有後援支援的絕境下、在窮山惡水中自力救濟。

1951年韓戰爆發,美國方面傳來合作意願,將在滇南以空投方式,援助孤軍物資,但是人數見寡的李彌部隊其實是難民軍、農民軍,缺乏正規訓練;所以在反攻雲南時,多不敵作戰經驗豐富的中共軍隊,又因缺乏後援,遂變數為多。面對緬軍時,雖然一度在緬北暫時打下比台灣數倍大的土地,但雙方每以死戰告終,軍力物資耗損甚鉅。對此緬甸便於1953年與蘇聯在聯合國控告中華民國「入侵」;聯合國便經由泰國的同意,安排孤軍來到泰緬邊境的金三角和清萊美斯樂一部份分三批52個梯次遣回台灣;另一部份在屬荒山野嶺的邊陲地帶,等候反攻故鄉的佳機。

在泰國,孤軍終於收到了運自台灣的新式美製武器,且重整成一支精銳部隊。而論當時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所重視之程度,據遺老回憶及總統府所公開之相片佐證,19537月間曾使蔣經國前往巡視中可見一般。蔣中正指示「擇佳機,圖反攻」;自願接受「明撤暗留」指令的志願軍人,後來都能在當地收到從台灣運來的軍需物資。但是為避免困擾泰國,反攻上仍須途經緬甸境內緬軍與中共以眾擊寡的圍剿仍舊不斷;聯合國再次介入調停由於孤軍多數都是雲南人,思鄉情濃,依然遵照「明撤暗留」指令。不同的是這一次形同向國際宣告,「當地軍人」不再有任何行動,以後與中華民國政府無關。
因生存需要,應泰國軍方要求,孤軍主將段希文、副將李文煥、參謀長雷雨田與內部決議,出面協助遠征泰國政府非常頭疼又久攻不下的苗共和泰共。經孤軍多番血戰,最後完全將之平定,孤軍亦死傷過半。消息傳至曼谷,對泰國政府言之,乃天大喜訊,孤軍用生命換取勝利的奮鬥精神感動了泰王蒲美蓬,主動邀請孤軍將領踏上泰京之路,御賜公民權和居留權,由此方確定了孤軍在泰北以傭軍形式長久駐留的必要性。在頒授典禮上,段希文向泰王跪下領受,感激蒲美蓬願意收容孤苦無依的難民軍。

固然由於泰國人仍難以充分信任這批外籍軍人,生活圈也在泰國反對黨的要求下,完全被侷限於泰國北部,子弟被要求不可以赴泰國一般鄉鎮或城市求職,僅允留住當地。起初約有20年的歲月,這批客寄在泰緬邊境的荒野的國軍,生活形式猶如難民;至1982年,始經柏楊親訪,方披露了孤軍在當地仍過著沒水沒電的生活引發了香港和台灣的救濟風潮,孤軍的生活型態和子弟的教育品質方有所改善。

根據汪詠黛,受託於柏楊而執筆所著之《重返異域》(20072月出版)提及:繼段希文將軍之後為孤軍領袖的雷雨田將軍,為了美化當地荒涼的景色,派人廣植櫻花樹,發展農業,改善了往日難民村的面貌。多年後,每逢春天,美斯樂、滿星疊一帶由於櫻花盛開而成為泰北最熱門的賞櫻勝地。即使當地的觀光資源不若曼谷、芭達雅,就以清潔、衛生、舒適而論,當地生活水準堪屬小康。

泰北孤軍後裔
1.            局勢安定後,許多自緬甸撣邦、克欽邦撤出,參與掃蕩泰國境內苗共、泰共等叛亂團體的泰緬孤軍第一代已逐漸仙去。如雷雨田將軍便是段希文將軍辭世後而繼任的當地領袖。多數自局勢較為穩定後所出生的孤軍第二代,多接受中華民國傳統教育,追認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之台灣為祖國,因此情感上對台灣前來的人員多抱有親切感;而自台灣前去泰北清萊一帶的相關官員和民間團體,亦由於知此歷史因素,對孤軍後裔始終懷抱歉意、同理心和親切感,從而拉近了交流上的情誼。例如1982年自台灣前往泰北探視的5位立法委員,親見與生活變得富裕的台灣對比,孤軍所駐守的美斯樂猶如難民營;在歡迎會上,立委因內疚激動而紛紛泣不成聲,當中的葛雨琴女士回台後便投入泰北救援工作多年。

2.            孤軍後裔目前在泰北多過著安定而簡樸的生活。教職人員出於尊師重道的傳統,並且可與來自台灣的同胞和官員有相當密集的接觸,是個相當令人稱羨的職業。惟泰北地區幅員廣大,目前相關資料仍需有心人士參與提供並編輯,如此泰北人民的生活型態及資訊方能更全面且多元。

3.            孤軍自第三代起,一部份於泰北落地生根,生活型態接近小康。

4.            由於在泰國及緬甸政府未予於泰緬境內出生的孤軍後裔擁一般身份之下,除了語言和生活習慣與當地人民一般,卻由於形同僅持居留權發展受限於泰北山區,要如一般華裔泰國人般地完全融入泰國主流社會仍有著看不見的阻礙,因此用功唸書『回台灣』深造發展是子弟最穩當的坦途之一,家長遂對此多抱以全力支持。

5.            2004220,泰北義民文史館在香港、泰國、台灣和當地居民的捐款下,屬於泰北孤軍子弟的新精神堡壘已然落成。

泰北孤軍後裔在臺灣
1.            緬甸或泰國地區無國籍的孤軍後裔如果想返台深造,皆須高價購買假護照方能從泰國出境而入境台灣。早期僑生若以無國籍護照來台,入境後官方都會發給身份證。惟後來政府修改國籍法,學生除非是依親或結婚,否則畢業仍須離境。由於孤軍第一代從前所持之中華民國軍籍證明皆因戰時為生存需要而全面焚毀,故情感上皆以為中華民國教育部和僑務委員會赴泰北招考大學時已理解此情,所以子弟一旦回到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理當可以順利求學生活並得到政府的保護,居住五年以上可獲一般國民身份,並得以安定工作生活或畢業後順利返泰緬且協助提高升學品質;然而,由於內政部所存資料,全然未包括於身在泰緬、心猶效忠中華民國之同胞,因此後裔來台之後,完全無從提出自己的父祖輩確為中華民國公民、本是忠良之後的證明,遂皆曾長期面臨異常難堪的處境。但是僑生多數不願本身的苦境讓遠在泰北的父老知道原委,多未將實情透露出,從而引導出更多的子弟回台就讀大學。或幸昔有作家柏楊戰爭小說《異域》問世,世人方知泰緬邊境北方有中華民國僑胞;每每有泰緬僑民的相關報導出現,即引發社會高度同情,並責難政府未善盡保護國民之道。

2.            僑生返台多年之後,因未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故無法順利經一般管道在台求職(當初返台亦無泰國或緬甸正式護照),最後形同在台灣非法居留,返泰亦有問題。中華民國立法院與內政部移民署曾一度回溯孤軍悲壯史及保家衛國之貢獻,經酌情協商,予1999521以前持偽造或變造護照『回台灣』讀書之第一批「泰緬地區無國籍學生」取得中華民國公民身分,並保證子弟所有權益,包括循一般管道在台求職所應享之勞保,及全民健康保險、國內各級選舉等公權同於一般國民。惟內政部和立法院皆或有誠意但未認真地徹底解決此種問題;時常一次又一次地經過媒體公諸於世,繼而引起社會關注以後,方被動地出面解釋『於法無據』或『需要修改相關條例』。

3.            因上述原因,造成1999521以後入境之泰緬僑生再遭逢同一困窘。20071112立法委員趙永清、柯俊雄曾與泰緬學生代表會談並決議:
(1)     情同第一批所曾面臨之難處,經立法委員協助,已被送往收容之「泰緬地區無國籍學生」當先解救出來;
(2)     出面坦承逾期居留的學生不會被送往收容;
(3)     委員將提案送至立法院審議,以免同樣情況一再重演。

4.            因此目前在台仍屬逾期居留之第二批泰緬僑生,暫時獲得不會被收容的保證,但是在趙、柯兩位立委及曾經從旁協助的賴幸媛委員皆不在任上之後,對照今立法院案件審查速度異常遲緩的同時,僑生所企望的徹底解決辦法尚在拖延之中。

5.            200873,面臨求助無門的孤軍四百餘名子弟前往中正紀念堂前之廣場集結公開哭訴,齊唱《亞細亞的孤兒》,引發社會大眾矚目同情。內政部長廖了以當夜出面承諾,將由內政部修訂相關法規,再由立法院於下一會期通過,方可成全1999521以後入境之孤軍子弟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並享有一般國民權益。現場學生見廖部長確實同情且有解決僑生難題的誠意,於是宣告散會。

6.            2008712,中華民國內政部公告,只要是在199952120071226期間經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教育部招生列冊在案的泰緬學生,除(涉)犯行使偽造、變造護照或冒用他人身分入境之罪刑外,本身「沒有在最近5年內因犯罪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的學生們,一定要在2008年的71516日親自前往中華民國臺北縣中和市公所登記申請「外僑登記證」。然後內政部的入出國及移民署就會派遣人員將此集中為專案一併受理;並表示一旦申請人經過核可,就會核發一年效期臨時外僑登記證,解決其在台居留問題。

7.            2008715計有386名泰緬孤軍在臺子弟已經申請了「外僑登記證」,並可獲得政府身份特赦。內政部預估尚有400名以上的子弟將於716前往申請。移民署再度表示:只要出面坦誠是持假護照回台灣,且無因犯罪而被處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子弟,於71516日持應備文件即允辦理登記,取得內政部所核發的1年效期的臨時居留證(詳情請務必參照中華民國內政部網 站)。持證人日前身份明朗化以後,雖然僑生們尚未得以合法工作,但已首先解決子弟們的居留問題;毋庸再閃避警察。內政部廖了以部長並當場鼓勵學生:『做個正當的公民!』並承諾將為學生們再努力。部長廖了以表示:儘管要全然達到泰緬僑生的期望尚費諸多時日,然而針對工作權、全民健保和1年後居留權事宜,內政部移民署定將再跨部會仔細協商,並呈請立法院於下一期的院會上一一解決有關泰緬僑民合法工作及加入全民健康保險等一般權益問題。

8.            2008716491名泰緬僑生申請「外僑登記證」,預定3個工作天之後,申請人即可前往領證。

9.            2008720內政部公佈,共核發873張外僑證,尚有4張申請人因事故未能即時領取。移民署表示,已主動聯絡,且不會影響其權益。另外, 已根據這次受理的申請案件,分析其原委及僑生未能返泰緬的因素,將於1個月內提出處理方案及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請內政部召開跨部會會議,整合成具體 可行之政策建議,上陳行政院支持。

10.         2008731,為深入協助無國籍學生暨僑民的歷史困擾,中華民國內政部再公佈「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定居許可辦法」(詳情請務必參照中華民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

11.         2008814,中華民國內政部為解決前述因教育部、僑委會前往泰國北部招募僑生而衍生之問題,已邀集教育部、僑委會、外交部、勞委會、法務部及健保局共同研議後,最終決定通過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提供泰緬學生最適切的解決方案,並將函請立法院修法。

12.         200918,立法院經朝野協商,同意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修正案,予自199952120081231期間入國之泰緬孤軍後人,連同1999521200881期間入國之藏民[29]2009213將取得居留證,未來孤軍子弟將同時享有合法工作權及勞健保等一切權益,3年後可正式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藏民則時間倉促,雖確實經蒙藏委員會取得居留證[32],猶需立法院進一步修法藏人方可取得工作權。

13.         2009112,經朝野多方關注與督促,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條文」,孤軍子弟與藏民由此正式取得合法居留身分[34](詳情請參照中華民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

14.         200951795以來,復傳多名孤軍後裔因生計而打零時工,惟遭遇部份僱主及交通意外肇事者藉故刁難而受委屈,繼因「身份認定」等情由之延擱而使生活再陷困境目前相關事宜以中華民國國防部為此身份認定之主管官署,促民間團體為此再次奔走、請求政府放寬標準予可證明親人為中華民國國民惟非直系親屬者,使僑生免再因「身份特殊」磨難。

15.         2009102,為合外籍人士(包括外籍配偶與無國籍人士)辦理入中華民國籍的需要,自102起至1015,持「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2吋彩色照片1張、測試費500元,前往台北市市內任一戶政所申請,或以郵寄方式申請報名皆宜[40]。民政局將於1115辦理「新移民歸化測試」。據指出,『最新測試題庫可至內政部戶政司為民服務公用資料庫網站之公告欄或臺北市新移民會館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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