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站出來了,他高喊「以筆為旗」;
又一個男人站出來了,他寫出《清水裡的刀子》;
如今,我也想跟著站出來
我沒能寫出什麼

但我跟他們流著一樣的血、一樣的淚。

2/01/2012

亞細亞的孤兒 (1)





上世紀中葉,因國共戰爭而從中國雲南逃難到緬甸、泰國北部的泰北華人,幾十年來,基於同樣反共的歷史因素,與中華 民國台灣保持著緊密連結,也長期得到台灣官方與民間的愛心資源。泰北各村幾乎都有中文學校,使用台灣教材、學習繁體字,將孩子送到台灣升學,更是許多家庭的夢想。但以往反共氣氛相當濃厚的泰北地區,過去幾年卻開始發生變化,由中國共產黨提供的優渥資源開始進入華人村、「照顧泰北同胞」。本報導發現,中國大陸提供給泰北華校的資源皆與台灣過去的做法相似,包括:提供升學機會、給予中國海外護照、資助公費及獎助學金、贈送簡體教材、派遣長期外派教師、舉辦參訪交流及教師培訓活動等。泰北華人對這些教育資源的接受度,因地區、立場與背景的差異,也有分歧的看法與各自的考量。少數人士接受中國資源,在傳統親台灣的泰北華人社群中,引發不少爭議。「親台灣派」與「親中國派」間的疙瘩,至今仍難撫平。







當年擔任第三軍參謀長與第五軍副指揮官的陳茂修,雖然已經高齡八十八歲,但提起當年那一段歷史,還是聲如洪鐘,精神奕奕,尤其說到協助泰國政府剿滅苗共,獲得泰國政府認同,取得泰國居住權的往事,更顯激動。陳茂修指出,那是一場關鍵的戰役,勝了,就能在泰國落地生根;若是戰敗,天下之大,恐怕連立足之地都沒有。幸好孤軍訓練有素,泰國政府花了七、八年都無法剿滅的苗共,孤軍只用了三十五天,徹底予以瓦解,當年的孤軍在考牙山的光榮戰史,至今仍是泰國軍中的傳說。


柏楊曾經這樣形容孤軍:「一群被遺忘的人,他們戰死,便與草木同朽,他們戰勝,仍是天地不容。」生動地描述了當年孤軍的處境。時隔數十年,孤軍已經寫入史頁,也成為泰北孤軍後裔永遠不會忘記的痛。








泰北孤軍泛指自1949年到1954年間(第二次國共內戰後)緬甸北境撤往泰國北方,現居於泰國極北,與緬甸、寮國交界地帶的原中華民國國軍;今簡稱「孤軍」。

孤軍早期主力是由李彌將軍率領的第八軍九十三師。原本為抗日正規軍、滇桂黔省府軍、滇桂黔省防衛軍、滇桂黔省關隘邊防軍、滇桂黔省警察、滇桂黔省消防的部隊,被迫偕同家屬自雲南、廣西、貴州南部轉進,李彌單獨一人拋棄部屬臨陣脫逃至台後,由柳元麟將軍接任總指揮,繼續留在當地發展游擊武力但隨即因緬甸政府向聯合國施壓而二度撤軍,剩餘的孤軍殘部由李文煥、段希文二位軍長改編成第三軍、第五軍。兩位將軍曾應泰國需要訓練泰軍、出征協助掃蕩苗共、泰共,維護泰北安寧;更積功獲泰王蒲美蓬頒授徽章、御賜泰國居留權,鞏固孤軍在泰北清萊的美斯樂等地駐足的必要性
由於早期一部份的將領如李彌後來率領部隊撤往台灣,麾下軍眷接受中華民國政府安排安居於桃園縣中壢市龍岡的忠貞新村後期歸台的泰緬僑民則多定居於台北縣的中和市及永和市一帶。另有少數滯於緬北金三角山區從事非公開產業。據孤軍遺老指出,當地軍人及其眷屬總人數有七、八萬之譜;至於中泰緬寮邊界的華裔人口有多少,有人稱約20萬,實難以估算。目前泰緬僑民相關事宜以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中華救助總會、中華民國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和民間自力成立的「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為交流最密切的窗口。

簡史
1949年,國民政府在抗日勝利後,由於一連串政策錯誤,致民心思變;又在一連串軍事失敗下,中共在北京建政,國軍軍力江河日下,最後連雲南省主席盧漢也宣佈投降共產黨。在此情況下,李彌、李國輝、譚忠等眾原本為抗日正規軍、滇桂黔省府軍、滇桂黔省防衛軍、滇桂黔省關隘邊防軍、滇桂黔省警察、滇桂黔省消防的部隊,被迫偕同家屬自雲南、廣西、貴州南部轉進與緬甸、寮國北部接壤的滇緬邊境,希望通過中南半島北邊的叢林,冒著叢林疾病的危險至泰國踏上回台灣的路。

但是往泰國的路並不好走。除了雲南省江心坡地區(今緬甸克欽邦北 部)距離泰國有上千里之遙,這些持有軍械的部隊還因故被緬甸視同外敵,在孤軍被緬軍要求繳械未成下,連連遭逢各式各樣武力圍剿;當中許多軍人、眷屬和文官、隨員因此罹難,原有20~30萬人員,逃離至緬甸時僅存2000餘人員。所以,逃離孤軍必須在完全沒有後援支援的絕境下、在窮山惡水中自力救濟。

1951年韓戰爆發,美國方面傳來合作意願,將在滇南以空投方式,援助孤軍物資,但是人數見寡的李彌部隊其實是難民軍、農民軍,缺乏正規訓練;所以在反攻雲南時,多不敵作戰經驗豐富的中共軍隊,又因缺乏後援,遂變數為多。面對緬軍時,雖然一度在緬北暫時打下比台灣數倍大的土地,但雙方每以死戰告終,軍力物資耗損甚鉅。對此緬甸便於1953年與蘇聯在聯合國控告中華民國「入侵」;聯合國便經由泰國的同意,安排孤軍來到泰緬邊境的金三角和清萊美斯樂一部份分三批52個梯次遣回台灣;另一部份在屬荒山野嶺的邊陲地帶,等候反攻故鄉的佳機。

在泰國,孤軍終於收到了運自台灣的新式美製武器,且重整成一支精銳部隊。而論當時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所重視之程度,據遺老回憶及總統府所公開之相片佐證,19537月間曾使蔣經國前往巡視中可見一般。蔣中正指示「擇佳機,圖反攻」;自願接受「明撤暗留」指令的志願軍人,後來都能在當地收到從台灣運來的軍需物資。但是為避免困擾泰國,反攻上仍須途經緬甸境內緬軍與中共以眾擊寡的圍剿仍舊不斷;聯合國再次介入調停由於孤軍多數都是雲南人,思鄉情濃,依然遵照「明撤暗留」指令。不同的是這一次形同向國際宣告,「當地軍人」不再有任何行動,以後與中華民國政府無關。
因生存需要,應泰國軍方要求,孤軍主將段希文、副將李文煥、參謀長雷雨田與內部決議,出面協助遠征泰國政府非常頭疼又久攻不下的苗共和泰共。經孤軍多番血戰,最後完全將之平定,孤軍亦死傷過半。消息傳至曼谷,對泰國政府言之,乃天大喜訊,孤軍用生命換取勝利的奮鬥精神感動了泰王蒲美蓬,主動邀請孤軍將領踏上泰京之路,御賜公民權和居留權,由此方確定了孤軍在泰北以傭軍形式長久駐留的必要性。在頒授典禮上,段希文向泰王跪下領受,感激蒲美蓬願意收容孤苦無依的難民軍。

固然由於泰國人仍難以充分信任這批外籍軍人,生活圈也在泰國反對黨的要求下,完全被侷限於泰國北部,子弟被要求不可以赴泰國一般鄉鎮或城市求職,僅允留住當地。起初約有20年的歲月,這批客寄在泰緬邊境的荒野的國軍,生活形式猶如難民;至1982年,始經柏楊親訪,方披露了孤軍在當地仍過著沒水沒電的生活引發了香港和台灣的救濟風潮,孤軍的生活型態和子弟的教育品質方有所改善。

根據汪詠黛,受託於柏楊而執筆所著之《重返異域》(20072月出版)提及:繼段希文將軍之後為孤軍領袖的雷雨田將軍,為了美化當地荒涼的景色,派人廣植櫻花樹,發展農業,改善了往日難民村的面貌。多年後,每逢春天,美斯樂、滿星疊一帶由於櫻花盛開而成為泰北最熱門的賞櫻勝地。即使當地的觀光資源不若曼谷、芭達雅,就以清潔、衛生、舒適而論,當地生活水準堪屬小康。

泰北孤軍後裔
1.            局勢安定後,許多自緬甸撣邦、克欽邦撤出,參與掃蕩泰國境內苗共、泰共等叛亂團體的泰緬孤軍第一代已逐漸仙去。如雷雨田將軍便是段希文將軍辭世後而繼任的當地領袖。多數自局勢較為穩定後所出生的孤軍第二代,多接受中華民國傳統教育,追認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之台灣為祖國,因此情感上對台灣前來的人員多抱有親切感;而自台灣前去泰北清萊一帶的相關官員和民間團體,亦由於知此歷史因素,對孤軍後裔始終懷抱歉意、同理心和親切感,從而拉近了交流上的情誼。例如1982年自台灣前往泰北探視的5位立法委員,親見與生活變得富裕的台灣對比,孤軍所駐守的美斯樂猶如難民營;在歡迎會上,立委因內疚激動而紛紛泣不成聲,當中的葛雨琴女士回台後便投入泰北救援工作多年。

2.            孤軍後裔目前在泰北多過著安定而簡樸的生活。教職人員出於尊師重道的傳統,並且可與來自台灣的同胞和官員有相當密集的接觸,是個相當令人稱羨的職業。惟泰北地區幅員廣大,目前相關資料仍需有心人士參與提供並編輯,如此泰北人民的生活型態及資訊方能更全面且多元。

3.            孤軍自第三代起,一部份於泰北落地生根,生活型態接近小康。

4.            由於在泰國及緬甸政府未予於泰緬境內出生的孤軍後裔擁一般身份之下,除了語言和生活習慣與當地人民一般,卻由於形同僅持居留權發展受限於泰北山區,要如一般華裔泰國人般地完全融入泰國主流社會仍有著看不見的阻礙,因此用功唸書『回台灣』深造發展是子弟最穩當的坦途之一,家長遂對此多抱以全力支持。

5.            2004220,泰北義民文史館在香港、泰國、台灣和當地居民的捐款下,屬於泰北孤軍子弟的新精神堡壘已然落成。

泰北孤軍後裔在臺灣
1.            緬甸或泰國地區無國籍的孤軍後裔如果想返台深造,皆須高價購買假護照方能從泰國出境而入境台灣。早期僑生若以無國籍護照來台,入境後官方都會發給身份證。惟後來政府修改國籍法,學生除非是依親或結婚,否則畢業仍須離境。由於孤軍第一代從前所持之中華民國軍籍證明皆因戰時為生存需要而全面焚毀,故情感上皆以為中華民國教育部和僑務委員會赴泰北招考大學時已理解此情,所以子弟一旦回到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理當可以順利求學生活並得到政府的保護,居住五年以上可獲一般國民身份,並得以安定工作生活或畢業後順利返泰緬且協助提高升學品質;然而,由於內政部所存資料,全然未包括於身在泰緬、心猶效忠中華民國之同胞,因此後裔來台之後,完全無從提出自己的父祖輩確為中華民國公民、本是忠良之後的證明,遂皆曾長期面臨異常難堪的處境。但是僑生多數不願本身的苦境讓遠在泰北的父老知道原委,多未將實情透露出,從而引導出更多的子弟回台就讀大學。或幸昔有作家柏楊戰爭小說《異域》問世,世人方知泰緬邊境北方有中華民國僑胞;每每有泰緬僑民的相關報導出現,即引發社會高度同情,並責難政府未善盡保護國民之道。

2.            僑生返台多年之後,因未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故無法順利經一般管道在台求職(當初返台亦無泰國或緬甸正式護照),最後形同在台灣非法居留,返泰亦有問題。中華民國立法院與內政部移民署曾一度回溯孤軍悲壯史及保家衛國之貢獻,經酌情協商,予1999521以前持偽造或變造護照『回台灣』讀書之第一批「泰緬地區無國籍學生」取得中華民國公民身分,並保證子弟所有權益,包括循一般管道在台求職所應享之勞保,及全民健康保險、國內各級選舉等公權同於一般國民。惟內政部和立法院皆或有誠意但未認真地徹底解決此種問題;時常一次又一次地經過媒體公諸於世,繼而引起社會關注以後,方被動地出面解釋『於法無據』或『需要修改相關條例』。

3.            因上述原因,造成1999521以後入境之泰緬僑生再遭逢同一困窘。20071112立法委員趙永清、柯俊雄曾與泰緬學生代表會談並決議:
(1)     情同第一批所曾面臨之難處,經立法委員協助,已被送往收容之「泰緬地區無國籍學生」當先解救出來;
(2)     出面坦承逾期居留的學生不會被送往收容;
(3)     委員將提案送至立法院審議,以免同樣情況一再重演。

4.            因此目前在台仍屬逾期居留之第二批泰緬僑生,暫時獲得不會被收容的保證,但是在趙、柯兩位立委及曾經從旁協助的賴幸媛委員皆不在任上之後,對照今立法院案件審查速度異常遲緩的同時,僑生所企望的徹底解決辦法尚在拖延之中。

5.            200873,面臨求助無門的孤軍四百餘名子弟前往中正紀念堂前之廣場集結公開哭訴,齊唱《亞細亞的孤兒》,引發社會大眾矚目同情。內政部長廖了以當夜出面承諾,將由內政部修訂相關法規,再由立法院於下一會期通過,方可成全1999521以後入境之孤軍子弟取得中華民國身份證並享有一般國民權益。現場學生見廖部長確實同情且有解決僑生難題的誠意,於是宣告散會。

6.            2008712,中華民國內政部公告,只要是在199952120071226期間經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教育部招生列冊在案的泰緬學生,除(涉)犯行使偽造、變造護照或冒用他人身分入境之罪刑外,本身「沒有在最近5年內因犯罪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的學生們,一定要在2008年的71516日親自前往中華民國臺北縣中和市公所登記申請「外僑登記證」。然後內政部的入出國及移民署就會派遣人員將此集中為專案一併受理;並表示一旦申請人經過核可,就會核發一年效期臨時外僑登記證,解決其在台居留問題。

7.            2008715計有386名泰緬孤軍在臺子弟已經申請了「外僑登記證」,並可獲得政府身份特赦。內政部預估尚有400名以上的子弟將於716前往申請。移民署再度表示:只要出面坦誠是持假護照回台灣,且無因犯罪而被處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子弟,於71516日持應備文件即允辦理登記,取得內政部所核發的1年效期的臨時居留證(詳情請務必參照中華民國內政部網 站)。持證人日前身份明朗化以後,雖然僑生們尚未得以合法工作,但已首先解決子弟們的居留問題;毋庸再閃避警察。內政部廖了以部長並當場鼓勵學生:『做個正當的公民!』並承諾將為學生們再努力。部長廖了以表示:儘管要全然達到泰緬僑生的期望尚費諸多時日,然而針對工作權、全民健保和1年後居留權事宜,內政部移民署定將再跨部會仔細協商,並呈請立法院於下一期的院會上一一解決有關泰緬僑民合法工作及加入全民健康保險等一般權益問題。

8.            2008716491名泰緬僑生申請「外僑登記證」,預定3個工作天之後,申請人即可前往領證。

9.            2008720內政部公佈,共核發873張外僑證,尚有4張申請人因事故未能即時領取。移民署表示,已主動聯絡,且不會影響其權益。另外, 已根據這次受理的申請案件,分析其原委及僑生未能返泰緬的因素,將於1個月內提出處理方案及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請內政部召開跨部會會議,整合成具體 可行之政策建議,上陳行政院支持。

10.         2008731,為深入協助無國籍學生暨僑民的歷史困擾,中華民國內政部再公佈「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定居許可辦法」(詳情請務必參照中華民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

11.         2008814,中華民國內政部為解決前述因教育部、僑委會前往泰國北部招募僑生而衍生之問題,已邀集教育部、僑委會、外交部、勞委會、法務部及健保局共同研議後,最終決定通過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提供泰緬學生最適切的解決方案,並將函請立法院修法。

12.         200918,立法院經朝野協商,同意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修正案,予自199952120081231期間入國之泰緬孤軍後人,連同1999521200881期間入國之藏民[29]2009213將取得居留證,未來孤軍子弟將同時享有合法工作權及勞健保等一切權益,3年後可正式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藏民則時間倉促,雖確實經蒙藏委員會取得居留證[32],猶需立法院進一步修法藏人方可取得工作權。

13.         2009112,經朝野多方關注與督促,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條文」,孤軍子弟與藏民由此正式取得合法居留身分[34](詳情請參照中華民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

14.         200951795以來,復傳多名孤軍後裔因生計而打零時工,惟遭遇部份僱主及交通意外肇事者藉故刁難而受委屈,繼因「身份認定」等情由之延擱而使生活再陷困境目前相關事宜以中華民國國防部為此身份認定之主管官署,促民間團體為此再次奔走、請求政府放寬標準予可證明親人為中華民國國民惟非直系親屬者,使僑生免再因「身份特殊」磨難。

15.         2009102,為合外籍人士(包括外籍配偶與無國籍人士)辦理入中華民國籍的需要,自102起至1015,持「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2吋彩色照片1張、測試費500元,前往台北市市內任一戶政所申請,或以郵寄方式申請報名皆宜[40]。民政局將於1115辦理「新移民歸化測試」。據指出,『最新測試題庫可至內政部戶政司為民服務公用資料庫網站之公告欄或臺北市新移民會館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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