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站出來了,他高喊「以筆為旗」;
又一個男人站出來了,他寫出《清水裡的刀子》;
如今,我也想跟著站出來
我沒能寫出什麼

但我跟他們流著一樣的血、一樣的淚。

4/11/2010

馬來西亞與伊斯蘭教(下)




雖然阿富汗在以美軍為主的北約聯軍透過聯合國的旗幟大舉進軍下弭平了塔利班政權,也在2002年扶起了親美的哈密卡扎依 (Hamid Karzai)臨時政府,並在2004年的選舉中確定了其總統地位,但阿富汗仍然未能享受和平,爆炸事件時有所聞;抑有進者,恐怖基地的首號人物奧沙馬本 拉登去向不明,生死未卜,以致反恐戰爭未能帶給美國和世界民眾一個安心。擁有3千餘萬人口的阿富汗,遜尼派的教徒占了84%, 剩下是什葉派教徒。由於遜尼派戰絕大多數,原本應該形成一個團結的國家,卻事與愿違。加之近年來不僅塔利班的殘餘有死恢復燃之勢,而且也出現了基地恐怖組 織的化整為零的襲擊事件,以致美國的反恐戰爭也因此被劃上一個問號。究竟恐怖份子被消滅了嗎?答案是沒有,由此可見,藏在暗處的原教旨極端主義份子並不甘 心失敗,它 正與強大的美軍展開一場游擊戰當美國收服了阿富汗,將之納入保護的一個國家後,所謂恐怖份子的問題並未解決,美國乃轉向另一個國家,視伊拉克為匿藏與翼庇恐怖份子的軸心之一,非得摧毀不可。

20033月,美國聯同盟軍又再發動對伊拉克戰爭,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把海珊 (SADDAN HUSSEIN)政府打得落花流水,結束了自1979年即上台執政的海珊獨裁政權。海珊的殘暴統治固然給美國一個藉口,必須誅之而後快;但他以少數遜尼派之首領統治這個什葉派人占多數的國家,也是激發親伊朗的什葉派民眾默許美軍對付海珊。伊拉克共29百萬人口,絕大多數屬阿拉伯民族,什葉派占了60%,遜尼派只占40%。但長期以來是遜尼派在主導伊拉克的政府,以海珊政權最為彰影。他借宗教之名,不惜發起兩次戰爭(1980-88年的對伊朗戰爭和1990-91年對科威特的侵略),加深了它與鄰國的仇恨。雖然兩次戰爭以伊拉克屈居下風而結束,但從未改變海珊的殘人以自肥的鐵腕施政。由於不得民心,自食其果的海珊政權在短短的3個月內即告分崩離析,更在同年12月被抓捕,而在2006年被送上絞刑台,結束了這位暴君的生命。海珊之死固然並不足惜,但美國擎起的反恐大旗也招致世界各國的不滿;尤其是穆民世界更無法理解美國為何要挑起世界衣冠文物的衝突(即指西方衣冠文物與回教衣冠文物的衝突)?衣冠文物衝突論是美國學人亨廷頓所提出和獨創的理論。在今天看來,美國的打恐戰爭並沒有取得預期的成功,伊拉克的局勢仍然動盪不安,幾乎天天都有爆炸人命傷亡事件,此伏彼起。
值得關注的是,在美國的支援下於2004年成立的臨時政府,也改變了伊拉克固有的道統,由什葉派人當政,遜尼派則被邊緣化。目前的總統是達拉巴尼 (JALAL TALABANI),而總理是諾裡(NOURI AL-MALIKI)。如果沒有14萬名的美軍長駐其間,新政府恐怕會陷入分裂與內戰。這就是說,透過戰爭只製造數不盡的生靈涂炭,加速回教徒派黨的鬥爭,也沒有給世界帶來安定。因此打恐戰爭已淪為美國懾服回教國家的一個政治武器,卻無法收服人心也不能在美國引起共鳴。 越來越大的壓力促請美國撤軍, 就是因為美國民眾再也不能忍受長期駐軍阿富汗及伊拉克造成的人命的傷亡。然而這一切的根源,導因於美國一直無法有效地解決巴勒斯坦立國的問題,也把美國視 為對以色列的慫恿有以致之。這又涉及了回教世界難以解開的死結,因而出現了以宗教為名的極端暴力行動向西方強權和其結盟的回教國家發出嚴重的挑戰,世界陷 入永無寧日。這又與美國的霸權政治不無關係。


大馬的回教復興運動
而馬來西亞,也是在70年代掀起回教復興運動。這與阿拉伯世界的宗教復興大有關連。一個由安華依布拉欣(Anwar Ibrahim)領導的回教青年陣線(ABIM)的出現,印証復興運動之風已吹起,而且發展十分迅速,幾乎令回教黨靠邊站。莫哈末阿武巴甲(Mohammad Abu Bakar)在“Islam Nationalism”一文中這樣說︰隨著 70年代後期與80年代初期宗教的崛起,在馬來社會裡回教思想很明顯地越來越佔優勢。回教作為一個全面性的系統已被越來越多的馬來人所接受,而不只限制於回教黨之追隨者或者是回教青年陣線(ABIM)之會員及回國之馬來青年,甚至是傾向民族主義的巫統領袖也開始自由地談論有關遵照回教教義重組社會之需要。 這項對回教之推展,尤其是回教普世化本質之看法,並將之轉成為行動,很明顯地影響了馬來民族主義。”當馬哈迪醫生(Tun Dr. Mahathir bin Mohamad)1981年繼位成為馬來西亞第四任首相時,他敏銳地看到這股思潮銳不可擋,因此拉攏ABIM的領袖安華依布拉欣加入執政的巫統,以強化巫統的回教形象。結果成功地在1982年將安華納入巫統,並將ABIM的整個力量轉成對當權派的支援,從而削弱了反對黨回教黨坐大的機會。“80 年代是馬來西亞回教化如火如荼推展的年代,隨著回教化政策之引進,政府嘗試在國家行政中注入回教價值觀。同時政府也設立了好幾個回教機構,其中影響深遠的 有回教大學、回教銀行、回教化保險之設立及修改憲法121條文以提升回教法庭之地位。1983
年,首相拿督斯裡馬哈迪醫生說︰回教化運動是把回教的價值觀注入國家的行政,回教價值觀的注入有別於實施回教法律。回教法律只會施於回教徒。雖然這個國家的法律並不是回教法律,它們並沒有違反回教的需求,而在一些情況下是與回教相符合的。”這樣一來,世界性的回教復興席卷至馬來西亞已成為一個事實,回教化運動也成為長期推展的工作。在潛移默化下,馬來西亞的回教化運動已佔有顯著的地位,尤其在馬來社會,引起極大的關注。不過,仍不很明顯擺上政治舞台,也沒有刻意對建國根基的憲法作根本的改變。某些的修憲是為了適應了回教化運動,還不至於摒棄立 國的憲法精神和實質條文,因此法官在判案時往往根據憲法和西方既成的法律來作詮釋。馬來西亞前最高法院院長敦哈密(Tun Abdul Hamid Omar)在1990年這樣說︰我滿有敬意地說,雖然聯邦憲法第三條清楚規定回教是聯合邦之宗教,我們的國家仍然是一個世俗國。此外,本國民眾的組合情況︰即擁有不同之民族,而各民族也各自獲得了可觀的政治力量及擁有各自之風俗和道統,逼使我們最好把宗教與法律隔開出來。回教黨對於巫統的回教化運動顯然不甚滿意,它要的或是將古蘭經及聖訓擺在較高的地位,以建立一個回教國,而巫統所作的尚未達到這個目標,引致了今日我們正在思索馬來西亞到底是不是已經成了回教國,抑或還有其他更好的解釋?



回教國的爭議
綜觀世界上各個穆斯林占大多數的國家,似乎各有其回教國的立論和觀點,不一而定,例如敘利亞的著名回教學者穆瓦法格貝尼穆爾加在其“簡明伊斯蘭世界百科全書”中就列明世界上有50個伊芳斯蘭國家。他是將穆民占人口50%以上的國家列為回教國,而不論其政體。比如印尼,沙地阿拉伯及巴基史丹仍然維持一定的世俗政體,雖然有很強的回教意識,且穆民占絕大部份,同樣被他列為回教國。馬來西亞也不例外。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醫生(Dr. Mahathir bin Mohamad)2001929日(即911事件後的18天)宣佈馬來西亞已是個回教國顯然是根據以上的標準情況來作詮釋,但這也引起了爭議。如果根據回教復興運動者,尤其是接近原教旨主義思想的學人來作解釋,回教國意味著回教法律至上及擁有一個奠基於古蘭經的憲法,同時政府施政必須以古蘭經和聖訓作為最高準則,離開這兩個大原則,就不算是個回教國但 這是否意味著巫統的回教國與回教黨的回教國是有不同的版本?或涉及派黨之爭?還是屬於政治鬥爭?倒是值得探討的課題。可惜的是,一向來很少人研究馬來西亞 究竟屬於甚么流派的回教思想,不過還是有機可循的。例如當回教復興運動思潮吹向馬來西亞後,各個流派就走進馬來西亞的穆民社會中,最明顯的是一批遊學埃及 和沙地阿拉伯的馬來西亞人回國後,就帶入新興的回教思想,包括罕百裡法學派,瓦哈比派,原教旨主義派,使到馬來西亞的回教社會變得更加重視回教的普世性和 將之引入政治領域中。回教黨今天所要鬥爭的目標就是 要強化過去一路來堅持的回教國之理想,但也從泛伊斯蘭主義中找到靈感。它提出的“回到古蘭經” 的口號顯然是受到罕百裡派的影響,在間接上帶有原教旨主義的元素在內。如果巫統認同土耳其改革思想家阿裡阿布拉吉克的政教有距離的學說,它也可以說這是馬來西亞式的回教國,或土耳其式的回教國。相對來說,如果回教黨認同復興思潮中的哈桑巴納及沙伊芳德奎特的論點,那它所要的回教國就比較傾向原教旨主義了。

在這方面,馬來西亞政府終於擺出馬來西亞的回教是屬於遜尼派中的沙斐儀派系。在新聞部於200111月出版的馬來西亞已是一個回教國Malaysia Adalah Sebuah Negara Islam)的小冊子中就根據沙斐派的其中一位威權馬韋爾迪(al-Mawardi991-1058年)的學說作為基礎,力証馬來西亞已是一個回教國, 因為馬來西亞已經貫徹馬韋爾迪的 12回教國論點,其中包括這個國家是由穆民控制的,國防力量操在穆民手中,穆民透過和平取得控制權,伊斯蘭法律已經實現,馬來西亞已經做到, 且推行伊斯蘭教的五根精神支柱。這本小冊子也表明,根據回教法規,世界各國並不能以回教國世俗國來劃分,而是分為三種,即︰回教國(Darul Islam),與回教國戰爭的棄教徒國家(Darul Harb)及沒有與回教國戰爭的棄教徒國家(Darul’Ahd)。 由於引起非回教徒的混淆與不安,馬來西亞新聞部已於同年底在國會宣佈收回小冊子,以免 發生更大的爭議。其實馬韋爾迪的理論被引述只是一方面,還有另一方面較為宗教化的理論尚未提出討論,不過也印証馬來西亞的回教歸類為沙斐儀派。讓我們了解 一下馬韋爾迪的背景和學說是很重要的。這位繼沙斐儀派創辦人沙斐儀之後的繼承人馬韋爾迪,也是沙斐儀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在他那個年代之前,也就是9世 紀開始,伊斯蘭社會的政治聯盟根基已被動搖,一些掌軍權的軍人開始擴大自己的權力,扶持或廢黜哈裡發,各地紛紛出現新的王朝,只是在名義上服從哈裡發的統 治,實際上各自行使本身的權力,因此馬韋爾迪提出︰哈裡發(先知的繼承人)威權的確立是神聖的法律賦予的。哈裡發擁有宗教和政治雙重權利,其職責是維護伊 斯蘭教義、教法,實施法律規定以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伊斯蘭疆土,征討穆民的叛逆者,徵收教規捐稅,監督政府施政。馬韋爾迪雖然有此願望,卻不能如願以償, 反而是蘇丹(王朝)制度的興起,取代了哈裡發的地位,減弱了宗教統治的神聖性,加強了王朝的世俗性。原本統一的伊斯蘭社會也因之分裂成多個穆民國家基 於現實的情況,馬韋爾迪作了妥協性的解釋︰哈裡發可授權於軍事將領統轄其佔領的國土,也可授權於政府官員統轄其一局部地區。其目的是即使在名義上而未有實 權,也得以儲存哈裡發的制度。為此,他要求蘇丹承認哈裡發職位的神聖性和威權性。雖然哈裡發不再直接參政。也要重視他在政治管理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一定作 用,並在施政中堅決貫徹和維護哈裡發時代形成的伊斯蘭教法。無疑的馬韋爾迪一方面維護哈裡發制度,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接受既成的事實,給蘇丹的統治提供合法和道義上的支援。他 的沙斐儀派的理論,在後來被安薩裡及伊芳本伽馬進一步闡述,從而為阿拉伯國家分裂下形成的各個蘇丹統治者作辯護,希望轉過來,各國的蘇丹會熱心地推展伊斯 蘭教的發展。無論如何,他們都沒有放棄一貫的信仰︰真主是世界的主宰,穆罕默德是人類的先知,真主的使者;而伊斯蘭教法則體現了真主的意志。這就是馬韋爾 迪將宗教與政治結合的一個理論。有一位對回教有深入研究的學人Dr. Patricia Martinez馬來西亞的回教國︰分析新聞部小冊子馬來西亞已是一個回教國為題,提出許多人對國家的未來表示關注,包括會否修憲以加強回教國的立論?作者的文章刊於2001年的Malaysakini電子報中詳述了馬韋爾迪的思想和學說的另一面,並指出其保守的成份。而且某些言論對非回教徒顯得強硬。因而擔心馬韋爾迪的學說會進一步被強化,以致影響了非回教徒的地位。她的質疑,引起了廣泛的回應,與馬來西亞政府收回小冊子不無關係。


回教國由熱趨冷
撇開學說之爭議,我們有必要探討為何馬來西亞會突然911後宣佈已是一個回教國,而在過去是未曾提過的?這與宗教結合了政治鬥爭是分不開的。首先,當馬來亞聯合邦於1957年立國時,憲法中闡明回教是官方的宗教,即在官方的禮儀以回教為準則;同時憲法也確定馬來人的身分必須是回教徒。如果是被列為馬來人的話,則可以享有憲法中規定的特別地位。即使在1963年擴大成為馬來西亞聯邦時,也把原有的馬來亞憲法的條文搬入馬來西亞憲法內(按馬來西亞即 指原有的馬來亞聯合邦加上東馬的沙巴州和砂拉越州)。憲法條文雖有補充,但精神不變。這意味著,馬來西亞從一開始,就是繼承英殖民地政府的一切遺產,包括憲法在內。雖然回教有明文規定其官方地位,但仍被視為“世俗國”Seular State)。一向以來,馬來西亞各民族民眾都沒有感覺有任何不妥,全民以憲法中的三權分立為立國基礎。轉入80年代,馬來西亞開始積極推展回教化運動。於是回教法庭的權力也相應擴大,雖然只是針對回教徒審案,到了1988年更透過修憲規定聯邦法院(民俗的) 不得干預回教法庭,強化了回教的價值和地位在實質上,馬來西亞變成“一國兩製”(兩種法律並存)。不僅於此,馬來西亞在行政上也全面回教化;女性流行裹巾;而且回教也與馬來民族掛鉤,形成宗教與種族結合的政策十分突顯。馬來人的特別地位也變成特權,享有各種優惠,進一步深化1971年即開始推行的新經濟政策。為了扶持馬來人在各個領域的地位,一系列的優惠馬來人政策紛紛出籠,也就有了土著與非土著(非馬來人,非回教徒)之分。

1998
年,馬來西亞正副首相(馬哈迪與安華失和,後者被革職且投入監獄)矛盾激化,使到本來兩位一體推展回教復興運動的領袖分道揚鑣而造成回教徒的分裂。這種分裂強烈地反映在執政的國陣(骨干是巫統)與反對黨在1999年的大選爭奪主導權。反對黨方面主要是指回教黨借安華事件而壯大起來。雖然安華(當時身系囹圄)領導的國民公正黨也有小斬獲,但回教黨卻躍居成為兩個州(吉蘭丹及登嘉樓)的執政黨,且擁有27名國會議員,成為反對黨的龍頭老大。如果以巫統和回教黨對壘的議席作分析,則前者贏31席(占53.4%),後者贏27席(占46.6%)。首次出現兩黨之間的勢均力敵。由於回教黨獲得空前的勝利,也就高舉以宗教作為鬥爭的旗幟,不斷向執政的巫統施壓,以成立一個回教國。因為在回教黨看來,巫統的回教化運動不等於“回教國”的落實。在備受壓力下,為爭取回教徒的支援,導致首相馬哈迪宣佈馬來西亞已是一個回教國。但兩者之間的鬥爭並不因此停息,反而越演越烈。可以這麼說,宗教至上已在千禧年後成為兩大馬來政黨的鬥爭焦點。它涉及的政治層面更是令非回教徒難以適從,種族的分化也越發明顯

2003
年,馬哈迪退休,換上阿都拉(Abdullah Ahmad Badawi)當上第五任首相,並沒有停止回教國的爭議。回教黨繼續要求落實真正回教國的目標;反指巫統的回教國是做做樣子,未以古蘭經凌駕憲法之上。正因為回教黨對回教國鍥而不舍,給剛上台的首相一個反撲的機會。他挾著清明的形象,推出“現代衣冠文物的回教”(Islam Hadhari),以抗拒回教黨的回到古蘭經的理念。終於在2004年的大選一舉挫敗回教黨的逼宮。取得輝煌勝利的國陣(以巫統為主導,共14個成員黨),也使到巫統鞏固了其政治上的絕對優勢地位,霸權的心態油然而生。雖然阿都拉首相未表現出高傲的一面, 且提出不是為我工作,而是與我工作的 口號,但巫統黨內的一些領袖和新崛起的一代在言行中變得傲慢與自負,甚至不把其他成員黨放在眼裡。抑有進者,長期執政的國陣也被指容忍貪污、朋黨、濫權事 件繼續惡化未有受到抑制;更借政治強勢將回教提升到政治的平台,對其它宗教也有一定的限制。這正給了回教黨一個反擊的機會,因為回教黨宣稱回教教義是不容 貪贓枉法的,更不容對非回教徒採取敵視。然而執政的巫統則掉以輕心,並不認為回教黨會有大作為。回教黨在現實中不得不承認它難以巫統分庭抗禮,但牽動回教 黨命運的安華自2004年大選半年後出獄以來,就不以為然。他認定反對黨有機會卷土重來,因而從2006開始,便馬不停蹄到處演講和活動,更促成反對黨的團結與合作,以向強大的國陣抗衡。為了取信於非回教徒,安華成功地勸請回教黨不要再打回教國牌,以致後者轉而提出福利國的遠景。雖然在回教黨看來,福利國有回教國的理念,但不以宗教掛帥,在非回教徒看來是可以被接受的。

反之,執政的巫統卻滑進回教化的軌道20077月副首相納吉(Najib bin Abdul Razak)公開重申馬來西亞是個回教國。它從來就不是一個世俗國”,引起了軒然風波。雖然他是重複馬哈迪說過的話,但他的不厭其煩地挑動非回教徒的神經也給政府帶來一定的傷害。他的傷害是雙重性。其一是他使巫統更加的強化其宗教色彩;其二是將宗教與種族劃上等號,造成非回教徒感到百般滋味在心頭。新加坡《聯合早報》的社論(2007721日)這樣說︰納吉的宣示可能是不祥的預兆,它可能是傷人也傷己,極可能失去它們多元種族的支援;最終可能助長回教極端主義勢力的擴大。社論更說︰任何傷害建國善果言行,最終也將傷害這個國家和本區域,這是我們不能不關注的。由於執政的巫統比起回教黨更高姿態的談論回教國,已把原來屬於回教黨“專利”的論調倒轉過來,那是因為宗教已被全面的政治化,成為政治鬥爭的一個重要籌碼。但在另一方面,回教黨在吸取教訓後,已比較低調談論回教國。雖然它不曾放棄這是立黨的基石。這主要是安華在審時度勢後,發覺新的格局即將湧現,有效地忠告回 教黨不要再把宗教鬥爭放在第一位,而是要把反貪掃黑當成首要任務,以爭取各民族民眾認同反對黨的鬥爭口號,同時也能收反擊巫統鼓吹宗教至高論。果然在200838日的大選,整個情勢為之一轉。安華領導的反對黨陣線在大選中脫穎而出,共贏得5個州的州政權(馬來西亞共有13個州),也在國會擁有超過1/3的席位(82席對執政黨的140席),創造歷史新高點。順著反對黨揚眉吐氣,安華也在大選過後的一個星期內,即刻宣佈組成民眾聯盟Pakatan Rakyat),以抗衡巫統領導的國陣,形成兩個陣線的對峙。當然我們不能因此而認定兩線製(Two Parties System)已經降臨,因為馬來西亞的政局不斷地在變化,很可能又有一個大洗牌。無論如何,在新的政治格局下,出現了新的政治思惟和新的方略。最明顯地表現下下列幾個方面︰

1. “
民眾聯盟不再重申回教國的立場,執政的國陣也不再高調重申回教國。巫統元老東姑拉沙裡(Tengku Razaleigh)(在1987年曾與馬哈迪爭首相位不果)也首次開腔不以爲馬來西亞適合建立回教囯。他說,在巫統黨章內,沒有條文闡明要建回教國。雙方顯然意識到這個口號和理念仍不適合多元種族的馬來西亞社會,而且已不認為繼續成為政治鬥爭的基調。

2. “
民眾聯盟第一次提出民眾主權Ketuanan Rakyat),而不再沿用執政黨長期以來引用的馬來主權Ketuanan Melayu)的旗號。也就是說,“民眾聯盟”認為“馬來主權”是附屬於“民眾主權”之內的。在照顧馬來人利益的同時,也照顧其它民族的利益。在安華的演繹下,他讓馬來西亞人對新的理念耳目一新而有了嶄新的感覺。如果我們不善忘的話,在60年代當新加坡還是馬來西亞一部分時(新加坡在19639 16日加入馬來西亞而在196589日退出馬來西亞成為獨立國),李光耀便提出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口號,但不被巫統所接受。這個理念後來被新成立的民主行動黨繼承下去,成為鬥爭的理念。另一方面,其它的政黨如民政黨的馬來西亞人的口號及民眾進步黨的馬來西亞屬於全民的口號也是沖著馬來主權的口號而來。換句話說,幾乎所有非回教徒都認定馬來西亞不應屬於一個特定的民族,而是屬於大家的。這也正符合安華在當朝時提出的口號︰“我們都是一家人”。在安華下野又再卷土重來後,他明確地提出民眾主權的口號,在某種程度上,與不高唱回教國是屬於政治新覺醒的一個重要起步

3.
巧合的是,在200858日,馬來西亞檳城州回教法庭判決華裔婦女陳燕芳(回教名Siti Fatimah)脫離回教的申請成功,是為首宗活人脫教的實例。在這之前,雖也有人申請脫教,但不成功。因為在回教看來,一旦皈依回教,便無“叛教”的可 能。森美蘭州更有法律明禁回教徒脫教。這宗案件,也意味著回教法庭開始用新視角判案。


結語
雖然我們不能否認馬來西亞仍存在種族和宗教上的隔閡,但今天看來強調單一性的治國方針已不符合潮流和國情,有必要順民意而改弦易轍。 從政治的演變到伊斯蘭教的回歸到回教徒的生活,已浮現了馬來西亞正在醞釀新的政治理論,稱之為政治分水嶺也恰當地表現出馬來西亞不再自我設陷,而是準備用 新的思惟再一次融入國際社會中。雖然馬來西亞深受回教復興運動的影響與衝擊,但若對政體之重大和實質的改變都是不可取和不現實的。馬來西亞式的“回教國” 理念應適可而止,千萬不要掉入學派之爭或因政治利益而打亂現有的秩序。與其讓它成為一個鬥爭的目標,不如讓它演繹成一個政黨之間的理論爭辯,或交給回教學 者來闡釋宗教觀點,只限在穆民社會,不讓它困擾其他國民的生活而不知所措﹗
至為主要的一點是︰馬來西亞是個多元種族的社會,其他少數民族也擁有一定的權利對治國之道表達意見。如果“回教國”內不允許非回教徒表達立國立政立法的意見,那是對民主的限制與諷刺。就此而言,確保政憲上的“世俗性”是最能符合多元社會的需求和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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