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站出來了,他高喊「以筆為旗」;
又一個男人站出來了,他寫出《清水裡的刀子》;
如今,我也想跟著站出來
我沒能寫出什麼

但我跟他們流著一樣的血、一樣的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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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23

閱讀筆記(九)



身為猶太人,我們是否已經成為一個壓迫他人的民族?
我們是否已經忘卻自己一再努力宣揚的大屠殺教訓?
難道我們日以繼夜用武裝直升機、火箭威嚇甚至攻擊巴勒斯坦城鎮,
為的是給後代子孫建立榜樣?


猶太人在二十世紀對巴勒斯坦人伸出援手,
意義將等同於異教徒在納粹時期對猶太人伸出援手。
讓猶太人對世界敞開的方式,
讓他們願意把巴勒斯坦人和巴勒斯坦人的苦難納入猶太歷史,
以終結巴勒斯坦人的苦難作為打開猶太人未來的鑰匙。

「他者」就由所受的壓迫和對壓迫的反抗而掌握了鑰匙,
掌權者想要找到向前走的路,就必須將「他者」列入自己的歷史中。


猶太人有可能透過犧牲另一個民族所獲得的權勢來療癒猶太民族的歷史創傷嗎?
還是說只有在巴勒斯坦人流離和受羞辱的創傷得到療癒的前提下,
大屠殺帶給猶太人的創傷才可望療癒?
作為猶太人,我們就必須體認到,
我們遭苦難時的清白無辜並不能轉化為握有權力時的清白無辜。


猶太歷史的下一個階段說不定會是從一種體會開始:
流離與死亡的循環只有在分享同一塊土地,
也因此是分享同一段歷史才有可能終結


記憶是有關過去的,
但它的憶起卻總是發生在現在,兩者都指向未來
屆時,一度遭遺棄的正義將再度被擁抱。
記憶與正義的相連性一直是猶太生活的核心—
雖然大屠殺模糊了這種相連性,
甚至在兩者間創造一道無法跨越的鴻溝。
記憶可以作為正義的力量,
但也可能會起蒙蔽甚至戕害作用。
猶太人與巴勒斯坦人的複雜歷史也是猶太人集體記憶的一部分。
被苦難記憶糾纏的猶太人是不是有朝一日可能因為憶起他們施加於巴勒斯坦人的苦難而得以解脫?
當猶太人憶起他們不是清白無辜之後,
他們是不是會起而尋找一種超越受害者或加害者身分的生活?
這種記憶的復原大概可以遏阻今日幾乎已是猶太生活一部分的內部分裂現象,
說不定它可以讓猶太人與「敵人」取得和解—
這種和解又往往是自己與自己取得和解的先聲


我們懷疑,奧斯威辛(Auschwitz)仍然是猶太人(至少在內心深處)預期會重臨的事情的一部分,
換言之,他們現在的重生乃是籠罩在未來會被毀滅的陰影之下。


猶太人與巴勒斯坦人彼此療傷止痛,是否能成為大屠殺之中與大屠殺之間的一座橋梁?
這種療傷止痛是不是可讓今日陷入分裂對立的猶太意是恢復整全?
與巴勒斯斯坦人共同打造一個新的家園—
一個奠基於公民權而非種族或宗教認同的雙民族(bi-national)國家
是不是一種永誌不忘大屠殺教訓的方法?


Irena Klepfisz:「我現在相信,尋常性是我們最珍貴的事物,
而當年華沙猶太人份起抗爭的,為的也是這個。
我談的不是什麼高貴或抽像的理論,只是主張,
人有權繼續過一種有目的感、有自我價值感的生活—
一種尋常的生活。
我們今天齊聚在這裡哀悼的就是這種尋常性曾經有的失落。」
任何民族曾經失去的尋常生活都是值得追懷的。


軍官告訴Eyal Rozenberg說,
每一天結束時,他都會面對鏡子,直到能夠接受鏡中的自己為止


如果全世界大部分人(包括許多猶太人)終於明白,
以色列所惠允於巴勒斯坦人的未來,
只是一種如種族隔離般、隔都化的生存型態,
後果會是什麼?
當猶太人的道德感已經因為壓迫另一個民族而永遠蒙塵,
我們猶太人還能叫猶太人嗎?


猶太人當然是大屠殺與以色列建國之後誕生的,
但這二次的誕生卻從一開始就沾滿迫使別人流離和行使暴力的罪惡,
最後還可能會因為永遠佔領別人的土地而罪上加罪。
猶太記憶因此既染上別人施加於我們的苦難,
又染上我們施加於別人的苦難。


Baruch Kimmerling:
最後,我指控自己,明明知道這一切,
但是大聲疾呼的時間太少,保持沉默的時間太多


猶太人的苦難固然是不能被接受的,
但也沒有民族合該經受猶太人經受過的苦難。
這種把歐洲歷史轉移到中東來的公式是全面的:
只要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和更廣大的阿拉伯世界一日企圖要扼殺猶太人在以色列的握權,
他們在大屠殺神學家眼中就象徵著納粹戲劇的延續。


基於猶太人已經掌握權力的事實和他們揮舞權力的方式,
他們不再是清白無辜的,
而猶太人獲得權力的代價是變得愈來愈像其他國家與民族。
以色列和美國兩地猶太人與美國的外交政策的結合,
讓屯墾者猶太教可以欣欣向榮地邁入二十一世紀。


我們真的可以輕易在撞向世貿中心的飛機和巴勒斯坦的自殺炸彈客之間畫上等號嗎?
巴勒斯坦的自殺炸彈客—
至少是來自那些沒有武裝的占領區—
真的可以與以色列的武裝直升機等量齊觀嗎?
如果譴責弱者的恐怖主義在道德上是站得住腳的話,
那譴責其他形式的恐怖主義—
包括由國家發動的恐怖主義—
不也是威塞爾的道德責任嗎?


全世界的原住民現在都身處民族國家、經濟全球化和現代化這個更大的架構裡。
原住民常常飽受很多力量的圍困,
其中包含了現代化、資本主義和一些擴張中的世界性宗教(如基督教與伊斯蘭教)
因此,一度以武力征服和外國統治為特徵的殖民主義,現已為另一種殖民主義所取代。
這種新的殖民主義由一種無休止追求現代化的情感領軍,
由服務於全球和地方菁英的國家結構、經濟體與宗教所強加,
其後果往往是帶來流離與摧毀:
包括土地和聖地的剝奪、文化與傳統的剷除,以及語言與儀式的消滅


沒有任何「原住民」會是一片土地的「原來」住民
任何原住民都是有一段歷史的(包括遷入與通婚的歷史),
而他們的文化與宗教情感乃是歷經一段時間演化出來的產物。
他們今天固然受到壓迫,但他們更早期說不定也曾把壓迫加諸他人身上。
很少歷史是清白無辜的,而殖民主義也絕不只是某些種族或宗教群體獨有的特質。
而原住民與殖民者身分也會因時而異,
猶太人在巴勒斯坦的歷史悠久,而在不同的歷史點上,他們同樣可以被視為原住民。
但這絕不等於承認另一些猶太人所宣稱的,就因為這片土地一千年前有猶太人住過,所以他們是其主權的唯一擁有者。
二十世紀猶太屯墾區的罪不在於渴望或需要空間和某種形式的自治,
而在於他們把居住在這片土地上的巴勒斯坦人連根拔起和百般壓迫。
殖民者經過一段時間以後會變成原住民,
所以真正該做的不是打敗殖民主義,
而在創造一個承認分歧性的新文化,
從而打開一條通向新認同與新未來的道路。
應該致力的是,把暴力和流離的循環轉化為在一個共同政治命運裡為平等權利而奮鬥。
在一個由公民權界定的民主世俗國家,
殖民者與原住民的二分法假以時日會被廢棄
但顯然,大多數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都寧可兩個社群彼此隔開。
猶太人和巴勒斯坦人都認為自己有著獨特的文化與歷史,
認為自己是由語言與宗教結合在一起的民族。
這種特殊命運感與獨一感讓兩個社群都覺得對方是低一等和有侵略性的,
會對身體和以外的層次構成威脅。
以巴地區或許可以被視為猶太人、基督徒和穆斯林的聖地,
但正常生活只有在一個世俗的政治體系裡才是可得的。
人們為保存和突出自己特殊性所作的鬥爭,
說不定到頭來只會讓自己的鮮明生命力和表述淪為空洞的說詞,
除了確保自己的生存以外,什麼都證明不了。
獲得權勢以後,原住民或被揀選者的修辭往往是被用來增加和保障宰制的。
這樣,就不只「他者」會受到迫害,
而甚至會發生社群內的迫害


以色列把自己同時理解為一個民族國家和一個隔都,
信守某些國際協議,但又出於國家安全和猶太人命運的理由,
完全漠視其他的國家協議。


只有大屠殺的地圖,只了解我們過去在世界上的位置,
沒有今日的地圖,就不了解我們今日在世界上的位置
猶太教和猶太生活就會成為一種危及猶太人和其他人的力量。


作出決定的,不是被貼上猶太教基本教義派的少數宗教激越者,
而是政治廟堂裡更世故的權力人物
問題的關鍵與其說是極端主義,
不如說是一種經過計劃和膨脹了的溫和主義,
它由以色列和美國國家權力所稱腰,由一種自由派的論述所架構。


世界被說成是一個由權力的循環所統治的地方,
而為了留在權力的頂部,你就非得把別人踩在下面不可。
為了留在頂部,你就必須設法做到不讓被你宰制的人有取得權力、逆轉情勢的可能。
結果就是雙方都在政治、文化和宗教上不斷軍事化,
使一種消耗性戰爭成為常態。
單從歷史的角度是很難駁斥這個循環的。
因為歷史本身看起來就是戰爭與和平相續相尋的。
被壓迫者一逮到翻身機會,就會反過來壓迫別人。
戰勝者當然很少會使用權力的語言
相反地,他們會訴諸過去的冤屈和苦難,
訴諸「公義」和「清白」的修辭,
來為他們在政治和宗教上的權利主張背書。



8/15/2013

埃及下一步該何去何從?





卡爾·馬克思(Karl Marx)曾經寫道,歷史總是在重複自己,第一次是悲劇,第二次是鬧劇。他想到的是1848年的法國二月革命,當時,反對王朝的民主起義分崩離析,一切以拿破崙黨建立獨裁統治而告終,與60年前的法國大革命別無二致。1848年,法國工人與自由黨人攜手進行民主反抗活動,推翻了王朝。不過,舊秩序剛一覆滅,反對派幾乎立即就四分五裂,自由黨人認為工人階級的要求「激進」,並對此越來越警惕。於是保王黨招安了心懷恐懼的自由黨人,建立了新型專制統治。在今天的埃及,正在上演同樣的戲——自由派和威權派本色出演,而伊斯蘭派則充當了當年的社會黨人。又一次,缺乏經驗和耐心的群眾運動在奪權之後因不自量力而失敗。又一次,自由派被他們曾經的夥伴的變革訴求嚇倒,轉而乞求舊政權的保護。與1848年一樣,威權派也樂於重新掌權。如果埃及軍方將鎮壓繼續下去,而自由派又繼續予以支持,那麼他們就會正中馬克思當代後繼者的下懷。「全世界伊斯蘭派,聯合起來!」他們可能會呼喊道,「你們失去的只是鎖鏈。」而且不幸的是,他們將是正確的。埃及自由派曾與伊斯蘭派攜手推翻了威權政權,短短兩年之後,自由派卻懇求軍方發動政變來終結該國的首次民主嘗試,但這並不是什麼意外。一國政治進程的前期,除了推翻舊制度的渴望,自由派和民主派往往沒有其他共識。


建立一個穩定的民主制度是個包含兩階段的過程。首先要推翻舊政權,然後再代之以一個可持續的民主政權。由於第一階段相當激動人心,許多人認為,獨裁者下台就完事了但第二階段才更加艱難。有許多例子顯示,廣泛的聯盟團結在一起推翻了獨裁者,卻較少能夠繼續合作,並就新政權的面貌達成一致。反抗運動往往會偃旗息鼓,成為內鬥和舊政權捲土重來的犧牲品。1848年是「民眾之春」的鼻祖,是有組織的工人運動首次登上政治舞台,而他們的訴求嚇壞了自由派。中產階級期望經濟自由化;許多工人要求更劇烈的經濟和社會變革。自由派青睞有限開放的政治體制,而工人團體希望能全盤民主化,並能掌握由此帶來的權力。當情況變得清晰,即工人和社會黨人可能會贏得勝利,自由黨人卻退卻了,回到了保王黨的懷抱之中,認為恢復威權體制是兩害相權取其輕。


今天的埃及上演的幾乎是同樣的劇情。多年的威權統治意味着,允許民眾和平地表達異議的政治和社會制度遭到了系統性壓制。政府還有意加深社會分歧。因此,當民主到來的時候,長期休眠的不信任和敵意以極端的言辭、大規模抗議活動和暴力的形式噴薄而出。這些東西往往會嚇壞自由派,因為他們青睞秩序和溫和,厭惡極端的社會實驗。1789年和1848年的歐洲是這樣,今天的埃及自由派也是這樣。問題是,面對這種恐懼,自由派應該作何反應。在東歐和南歐國家於20世紀末期向民主轉型的過程中,極端主義和宗教不是主要的因素。因此,不同的集團能夠就遊戲規則達成一致。而且,這也不是大多數歐洲國家第一次嘗試民主制度,更何況還有歐盟(European Union)在旁出手相助。然而,在埃及和其他一些阿拉伯國家,極端主義的威脅讓自由派恐懼,由於歷經多年威權統治,這些國家缺乏妥協文化,也沒有一個奉行民主的強大鄰國來引導他們。


1848年的慘敗以溫和派消亡為代價,強化了社會主義運動中的激進元素,在自由黨人和工人之間划下一道經久不愈的惡毒創痕。當自由黨人拋棄民主,溫和的社會黨人看上去就像是被耍弄的傻子,宣揚非民主策略的激進分子變得越來越壯大。1850年,馬克斯和恩格斯(Engels)提醒倫敦的共產主義者同盟(London Communist League),說他們已經預見到,一個代表自由派資產階級的德國政黨「很快就會執掌政權,並且立即就會利用他們剛剛贏得的政權來反對工人。你們已看到,這個預言是證實了。」他們繼續警告說,「為了堅決而嚴厲地聲討這個從勝利的頭一個小時起就背叛工人的政黨,工人應該擁有武裝和嚴密的組織。」這可不是任何人希望今天的伊斯蘭派吸取的教訓。自由黨人在19世紀的歐洲犯下的錯誤是,他們把所有的社會黨人都看成了極端分子。然而,雖然有部分社會黨人是極端分子,其他人依然是反對暴力、信奉民主的。那些人後來成為了歐洲的社會民主主義者,而不是共產主義者,他們希望進行社會和經濟改革,但不是對資本主義或民主制度構成致命威脅的改革。然而,在極長的一段時期內,歐洲的自由派都不願意承認這種區別;他們反對全盤民主化、積極地鎮壓整個運動。其結果是災難性的。社會主義運動中的激進分子、暴力分子和非民主分子開始質疑,為什麼工人們要加入一個不願對他們可能獲取的勝利予以認可的制度。當社會黨人成為歐洲規模最大的政治力量,自由黨人接受了和保皇黨之間骯髒的交易,把左翼摒除在權力之外。結果就是,歐洲社會變得越來越分化,越來越矛盾重重。


今天,埃及的自由派正在重蹈覆轍。他們再一次把他們的對手視作狂熱分子,認為這些人決意廢除自由派珍視的一切。然而,就像不是所有的社會主義者都是不折不扣的斯大林主義者,也不是所有的伊斯蘭派都想實施神權統治。現在存在樂意按遊戲規則行事的溫和伊斯蘭派,他們應該受到鼓勵。伊斯蘭派依然是埃及規模最龐大、組織最完善、最受支持的政治力量,重要的一點是,埃及軍隊和自由派盟友要讓伊斯蘭派明白,在該地區民主化的未來中,伊斯蘭派擁有一席之地如果所有的伊斯蘭派都被妖魔化了,埃及社會的分歧會增大,溫和的伊斯蘭派會變得邊緣化,而埃及的政治前景會陷入泥沼。1848年過去一個世紀後,社會民主黨人、自由黨人、乃至溫和的保王黨最終聯合起來,在西歐創建了穩健的民主制度,這個制度本應建立得更早,並且經歷更少的暴力衝擊。中東的自由派必須從歐洲的動亂歷史中吸取教訓,而不是盲目地重蹈覆轍。


埃及一直是一支推動地區乃至全球進步的力量。作為諸多偉大文明的繼承者和阿拉伯世界的核心力量,埃及和埃及人向來都是以身作則;埃及的成就、失敗和變革備受矚目,其影響不僅限於中東和北非,而是波及整個伊斯蘭世界。2011年1月的革命後,土耳其支持埃及人民追求自由、民主和尊嚴。不幸的是,還不到兩年,埃及朝著民主踏出的歷史性一步便夭折了。一場政變罷黜了埃及首位民選總統穆罕默德•穆爾西(Mohamed Morsi),無疑表明埃及進步歷程已然“脫軌”。僵局或許本可避免。或許這種局面本可通過呼籲提前舉行選舉而避免。但無論如何,各種問題應當通過民主機制來糾正。埃及正在經歷一個微妙的過程,它不僅將決定埃及本國的未來,還將決定“阿拉伯之春”後涌現的年輕民主國家的命運。在這個關鍵時期,可能通向和解或加劇分裂的每一步,都將在埃及和地區的未來道路上留下印記。埃及國內外相關各方應當採取清晰、有建設性的步驟,這樣做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埃及人民幾乎分裂為兩個陣營,每個陣營都在積極鼓噪互相反對,這是危險的。這種局面令人擔憂,並且不可持續。已經有不少人在街頭與廣場抗議中喪生。埃及現在需要的不是民眾內訌,而是整個國家為了未來而團結起來。只有埃及人聯合起來,不把精力耗費在政治分歧上,才有可能剋服令人生畏的經濟和社會問題民主是埃及的未來。民主制度將發揚埃及民眾的自由意志,維護憲法的合法性,保障權利與自由。埃及沒有其他合適的出路,只有民主才能為埃及帶來穩定。正因如此,每個人都要傾註自己最大的努力,為埃及贏得民主的未來。而在目前狀況下,埃及面臨進一步分裂的風險。以下重要步驟將有助於民主回到正軌。第一,最重要的通過包容性的過渡辦法在短時間內恢復民主,民主正是當初革命的目標。第二,應允許所有政治團體參與接下來的選舉。將任何政黨排除在外,未來的民主建設都不會取得成功。第三,釋放穆爾西及其政治同僚,將大大有助於和解和穩定。第四,所有人都應當保持剋制,避免進一步傷亡。即便埃及領導人盡最大的善意打破僵局,但再有傷亡可能將使埃及無法成功走上正軌。





文章來源:
http://big5.ftchinese.com/story/001051955

http://cn.nytimes.com/opinion/20130814/c14berman/zh-hant/


8/13/2013

【3萬外勞湧入台北車站 慶伊斯蘭開齋節】背後的省思和討論



~3萬外勞湧入台北車站慶祝伊斯蘭開齋節背後的省思和討論~



台灣一名檢察官因看到來自印尼的穆斯林勞工在台北車站慶祝開齋節感慨「台北車站被外勞攻陷」,引起穆斯林團體不滿。在台工作的印度尼西亞穆斯林周日(8月11日)聚集在台北車站慶祝開齋節,台灣鐵路當局的統計稱,最多時台北車站及附近廣場上有三萬名外勞。昨天是伊斯蘭教開齋節後的第一個周日,冷氣強、空間大的台北車站大廳,又成為外勞慶祝過節的「大型交誼廳」。台南高分檢檢察官黃朝貴將台北車站擠滿外勞的照片放在臉書上,指「台北車站已被外勞攻陷」,引起網路熱烈討論。台灣的中國回教協會秘書長馬超彥對BBC中文網說,這樣的說法具有歧視意味。馬超彥說全球有四分之一人口信奉伊斯蘭,很遺憾台灣許多人不了解伊斯蘭,「甚至學習了西方的看法,把穆斯林同野蠻、不入流等聯繫在一起」。台北車站是北台灣交通主要匯集點之一,該車站有火車、高速火車及地鐵捷運等通過,據台鐵估計周日聚集車站的在台工作外勞人數最多時達三萬人。除了台灣穆斯林組織外,台灣的外勞人權團體也聲援這些印度尼西亞勞工。針對在台印尼穆斯林周日聚集慶祝開齋節,馬超彥表示今年的開齋節已在上周四結束,但在台工作的印尼穆斯林多數從事家庭監護工作,只有到周日才有機會慶祝此一相當於中國人農曆過年的節日。相對於台灣本身的穆斯林人數約僅五、六萬人,馬超彥指出在台工作的十五萬印度尼西亞穆斯林,是目前台灣穆斯林最大的群體。馬超彥說這些印度尼西亞外勞離鄉背井工作,他們假日與同鄉聚會時沒有地方可去,有時會在清真寺聚會,有時則會在車站聚會。對於在台北車站的聚會,馬超彥說這是因為其交通便利,方便在許多不同地點工作者聚集,且在酷熱的夏季有空調。他並說很遺憾台灣當局不願提供這些外勞專屬聚會的場所,也希望台灣社會對他們能有更多的包容有人質疑該檢察官歧視外勞,但他說,只是希望旅客通行順暢。他並說大廳分屬不同國家外勞,若有人喝酒後發生衝突甚至出現國籍斗毆,車站只有些許警力,乘客安全如何維護都有待討論。台北車站大廳平日只有零星民眾倚柱休息,或三五人圍坐大廳一角。但昨天黑白棋盤地板上,宛如圍棋落子般布滿三五成群、席地而坐的外勞。有人拿著漢堡、炸雞,甚至端出大蛋糕,在大廳裡野餐、拍照;也有人拿智慧型手機,邊聽家鄉的網路廣播邊談心。台鐵估計,昨天台北車站及周遭廣場,最多時曾同時湧入三萬名外勞。黃朝貴昨天帶家人搭高鐵到台北,看到外勞擠滿台北車站,拍照放上臉書。他寫道,有人吃飯、睡覺,有人野餐,「政府再不處理,有礙觀瞻」。黃朝貴後來對外表示,並非歧視外勞,而是站在旅客的角度看,台北車站是交通轉運處,不應是群眾長期聚集休息的地方,外勞把大廳當作野餐聚會場所,已影響乘客通行。去年伊斯蘭開齋節遇到大雨,原本在戶外集會慶祝的外勞紛紛跑進台北車站躲雨,上萬名印尼外勞擠滿大廳,引起通行旅客抱怨。後來台鐵以紅龍隔出大廳的動線,遭人批評歧視外勞。交通部次長兼台鐵局長范植谷坦言,要兼顧人權與便利,實在很難;但他強調,絕對尊重外勞使用台北車站的權利,並以柔性勸導的方式維持台北車站的動線順暢。印傭拉娜昨天與同樣在台灣工作的印尼朋友約在台北車站,她說台北車站的交通方便,可以搭火車、捷運,休假時都會跟朋友約在這裡。她說,可能是為了慶祝過節,所以伊斯蘭教的外勞會吃吃東西,玩得比較開心。陳小姐昨天從新竹老家回到台北工作崗位,看到台北車站大廳擠滿外勞,決定繞道而行。她回想起去年新聞事件,知道開齋節相當於中國人的過年,「包容性會變得高一點,少一些抱怨。」

「台灣一直有個很尷尬的紀錄,我們常說寶島內有人情味,台灣人各個好客、厚道,且對外國人有濃厚的歡迎度,就像江蕙拍的那支金門酒廠廣告,一個漂亮的台灣女子,思春般的盼望著帶給一個啊多仔驚喜,希望用本地最純正的美酒,擄獲外國人的心;然而,一旦將這畫面換上印尼來的娃蒂,或是泰國來的阿郎,整個畫面就會因此而破壞掉?這,就是『台版人情味』。上週末時,回教國家剛好慶祝開齋日,台北車站大廳瞬時湧入大批外籍勞工,當場將車站擠得像沒有板凳的士林夜市。許多本地旅客於是開始抱怨,有些人認為外勞席地而坐有礙觀瞻,甚至有些人認為很可怕,說是台北市被攻陷了,好像外勞會吸取我們的財富般。」

我認為這景象,當然恐怖!當然有礙觀瞻!當然阻撓移動路線!當然要適時規劃!但有個問題,是如何的外勞政策,導致如此的現象發生呢?「負責看護的外勞,由以印尼為最。這些外勞,通常必須一天24小時隨傳隨到,居住地就是雇主的家,通常是最小間的那個。沒有什麼與外界聯絡的空間。一個月的休假日,恐怕連一天都不到。一日中唯一與自己族群相處的時間,大概只有每日倒垃圾的時光,所以很多外勞,聽到垃圾車的音樂是會興奮的。這時會有三五成群的外勞,圍在一起吐苦水、聊八卦。然後繼續回家幫啊嬤換尿布。那就更別說清真寺了,台灣像樣點的回教廟宇,恐怕只有幾間而已。台灣的回教外勞,根本沒有什麼時間去參與宗教事宜。在硬體方面缺乏規劃,在軟體方面則缺乏工作彈性,那就可想像每年一次的開齋日,會對台灣的外勞族群,帶來如此大的期盼性。但問題來了,硬體設施呢?」「這就來到軟體政策了,台灣看護型外勞的時間可以說被綁得死死的,因此沒有時間投入社區型的宗教活動,清真寺也就蓋不起來,更別說活動中心或商店街。也沒有類似美國華裔移民的中文學校、義大利街、皇后區(西與亞裔居多)、布魯克林(非裔居多)、與Astoria(希臘、土耳其裔)等族群集散地。所以上述功能型的組織,受到軟性勞動政策的桎梏,無法被建構起來,許多平常以電話聯絡的看護型外勞,只能約在大家來台後,唯一認識的場所—台北車站內。所以上週末就塞滿了人。但問題是,如果台北市政府為了開齋日而規劃活動路線,又稍嫌用大砲打小鳥,因為一年僅此一次,好不容易今年規劃好了,又要等下一年才派上用場,早就忘記當初規劃的路線了。」

那該怎辦呢?這就來到了『一個外勞,各成政策』的狀況。比方說來自歐美等地的語言教學者,在我看來也是個低能力的職缺,但卻因為擁有文化霸權,享有較高的時薪、待遇、與文化接受度(甚至崇拜度),所以聚會就不成問題。這些西方朋友,如果有特殊宗教節慶,通常會採取在高格調的場所舉行,而這些場所,一般非常商業化,且與在地人口可緊密結合。比方說愛爾蘭的聖派翠克節,白種的愛爾蘭人,與其相約蹲在台北車站一整天玩手機,他們多半可享有在東區的夜店或酒吧中,舉辦狂歡之夜;一堆喜歡參與高級文化的台灣在地人,也會跟著掏腰包共襄盛舉,看場足球賽、灌兩加侖啤酒,順便來段不超過一夜的異國戀情。所以,高級文化外勞,就不會出現週末擠爆台北車站地板的情形;如果有,具人情味的台灣人,一定會深感榮耀,各個搶拍照留念,政客也會來前往取暖,說是台灣已正式步入國際之都。但就礙於東南亞的勞工,皮膚黑漆漆,又不符合正確的文化象徵,於是就要威脅被取締了,雖然他們只是一年坐一次。「高級文化外勞(會說英文的洋人),就不會出現週末擠爆台北車站地板的情形;如果有,具人情味的台灣人,一定會深感榮耀,各個搶拍照留念,政客也會來前往取暖,說是台灣已正式步入國際之都。但就礙於東南亞的勞工,皮膚黑漆漆,又不符合正確的文化象徵,於是就要威脅被取締了,雖然他們只是一年坐一次。」「所以要解決這個問題,不僅是要問:『外勞可不可以坐車站地板』,而是要問:『他們為何僅剩地板可坐?』如果我們誠心的如此提問,會發覺,這牽涉到文化認同勞動政策、甚至宗教偏見等大哉問。」

在國外待過多年,說時話,台版的外勞景象實在好太多了,拿美國來講,不管你去紐約的賓州車站(Penn Station)、紐華克(Newark)、亞特蘭大、波士頓、洛杉磯、或甚至是首府華盛頓,這些主要城市的車站,首先讓旅客印入眼簾的就是黑人流浪漢、皮鞋匠、以及拉丁裔打工族。但與台灣不同的是,這些少數族群,是長年累月的車站常客,趕也趕不走;當然,數量不會像上週末台北車站那樣多,差一點上演『佔領台北車頭!』但是,美國的外勞階層,因為數量龐大,除了車站以外,在各鄉鎮早已形成聚落般的棲息地帶。比方說紐華克市,多數西裔勞工,慢慢的遷徙至隔壁城鎮的Harrison,從此在這扎根;所以,每當有西裔的節日,他們也無須跑到紐華克市車站內互相取暖,就能得到熟悉文化的安撫。但這個前提是,在美國,外籍勞工的歷史、數量、以及族群意識,已成熟到可形成自己的社群

「以人口來算,印尼是世界上最大的穆斯林國家。香港有十五萬印尼籍家務助理,這裏頭的穆斯林肯定不在少數,說不定其中有些人還相當虔誠,期待自己五功通通做足。從前香港的中產家庭喜歡菲傭,據說原因之一是喜歡她們能講英語,可以教自己的孩子從小說英文。如今大家偏好印傭,會不會也想小孩學一點關於伊斯蘭的知識呢?畢竟這是全球最有影響力的宗教之一,信徒又多半分佈在我們亞洲大陸。不是說下一代要有點國際視野,應該找機會出埠遊學嗎?何不就從自家開始,讓孩子自幼學懂尊重異文化的素養與胸懷?雖然印尼的穆斯林出名開放,很多來香港工作的印尼人也做好了入鄉隨俗的打算,可是我也時常聽到一些令人神傷的故事。有些家庭自己要吃豬肉也就罷了,偏偏還得硬逼家中印傭跟着吃。假如這位印尼工人是個謹守規範的穆斯林,她就得在堅持信仰和保住飯碗之間抉擇了。又有些印傭想守齋月,從日出到日落不嚥半口食物。結果被老闆教訓,說她不吃東西哪來幹活的力氣,最後啞忍破戒,良心不安。按照這個邏輯,從馬來西亞到突尼西亞,他們的軍警在齋月的時候豈不會廢了武功?全世界十多億穆斯林在這三十天豈不都成了病夫?原來真正學到東西的,不是我們的下一代,而是這些印傭。她們總算領會到了傳說中的華人的厲害,這群人從來不把宗教信仰當回事,工作和賺錢就是他們的信仰。」



給予印尼勞工該有的保障及的權益

2013/07/15 在台印尼移民工協會(ATKI Taiwan)

為了改善生活環境,台灣成為其中一個讓我們出國工作的地方,相比其他國籍的勞工,例如;菲律賓越南泰國等,我們印尼勞工的人數高出許多,數量將近20萬人。我們在台灣各地負責不同的工作,工廠養護中心的看護家務工以及漁工。然而在台灣工作,在海外當外籍移工對我們不是一個輕而易舉的選擇;我們必須離鄉背井、與至親至愛的人長期分開、衍生出各種問題。印尼政府的輸出海外人口政策並未提供我們任何保護,甚至離我們所期待的或該有的基本保障距離太遠了我們在台灣工作經常面臨很多問題,被剝削、猶如奴隸的對待、沒有勞動尊嚴、沒有基本人權保障、沒有自由。我們遷移到國外工作只為了養家糊口,改善生活環境。在國家政策缺乏對海外勞工的保護下,這小小的憧憬,使得我們對於這一切必須忍氣吞聲;高額的安置費,苛扣薪資,讓我們的處境更為弱勢,也是我們最感到恐懼的威脅。全球經濟危機,先進國家的經濟衰退;例如美國的連帶影響,加劇了我們的生活負擔,無論在台灣或在印尼的基本生活開銷日益加重,但是我們的薪資卻一直沒有隨之調漲台灣政府透過政策,把我們的薪資維持在最低薪資,讓我們當廉價勞工,更何況還有各種扣薪的費用,加重我們的負擔外籍勞工在台灣面對各種剝削和欺壓,源自於印尼政府在人口輸出政策上,從來沒有對在我們提供一定的保障。漁工的處境:印尼移駐漁工日常在海上工作,表面上是享有產業移工的保障及權益,就如同合約上註明的,卻與實際狀況大相径庭。我們的漁工夥伴面對私人文件被扣押,例如;居留證、健保卡、合約、薪資單,也面對超時工作沒有休假扣伙食費的問題。沒有休假,移工被當成沒有擁有任何基本權益!

另一方面,在台灣外籍家務工免罪最困難的事情就是休假,我們應當擁有每週一天的休假,但是很多外籍家務工都無法休假,被當成廉價勞工似的,用較低的薪資來補貼我們的休假。除此之外,長工時、雇主和仲介的施壓不允許我們使用通訊器材(手機)文件被雇主或仲介扣押,沒有轉換雇主的自由。這造成我們遭受這種種不公平待遇,如同我們是沒有任何權利。我們在這裡當移民工,我們是該有在地法規的保障,不該被猶如奴隸般,不人道的對待。這也證明了政府對我們在台灣工作的國民缺乏提供的保護及福祉。
根據以上情況,我們印尼移民工要求台灣政府:

1、廢除在台外籍漁工膳宿費!
2、移民工有自由轉換雇主的權利!
3、制定定型化契約!
4、給予全台外籍移民工擁有休假權
5、給予外籍移民工擁有集會自由



我見我思-下一個開齋節

幾天前,接到一個印尼外配的簡訊,是我兩年前採訪的對象。她只是告訴我,自己又再次被媒體報導了,同時感謝我兩年前的採訪,讓她更有自信面對台灣的社會。兩年前、五都大選前,花博弊案吵得沸沸揚揚,她是花博累計服務時數前一百名的花博志工。她每個禮拜固定4天,送完小孩上學之後,頂著寒風從新莊騎車到花博園區,值6個小時的班再回家接小孩。讓我好奇的是,什麼樣的原由,讓一個外國移民,願意對這塊土地的付出,比一般本地人還多。為了約這個訪問,我跑了兩、三趟,但採訪的內容非常有趣。一直努力學中文的她,認為中文絕對是世界上最難的文字。「門裡面一個口、一個耳、三個口意思都不一樣,還有三個口、三個水、三個火、三個金,外國人哪裡記得住、搞得懂?」在很多台灣人眼中,印尼是所得較低、相對落後的國家。但對她而言,是個有兩億人口的大國,台灣只有兩千萬人,也未必進步到哪去。剛結婚的前幾年,她連安麗的產品,都是託印尼的家人買了寄來,直到好幾年之後,才發現台灣居然也買得到。讓她最難以理解的是,台灣人出國也處處碰壁,為何卻仍用異樣的眼光看待新移民

前天,伊斯蘭教開齋節後的第一個周日,因為台南高分檢檢察官黃朝貴在臉書上貼文,指「台北車站已被外勞攻陷」,意外引起網路的論戰。一個檢察官是否有歧視的問題,其實並不值得這麼大張旗鼓的討論。但居高臨下指責別人歧視的過程,卻可以滿足個人悲天憫人的自我救贖。部分的討論也談到公眾利益與人權的競合,以及台灣缺乏友善環境等角度。只是台灣連路標都做不好,大眾運輸系統也很少考慮外國人的需要,連「及格」的標準都達不到,遑論「友善」。如果大家吵了半天,最後的結論只是,「明年開齋節要把台北車站讓給外勞」,然後就一切船過水無痕,這層次也未免太低了。看著網路和媒體的爭論,讓我忍不住想起那個簡訊。當我們以上國之姿,發揮同情心和同理心,挺身捍衛我們眼中「弱勢者」的權益時,這會不會是另一種歧視誰又曾去關心過,這些外國朋友想要的是什麼?誰又曾去瞭解過,在這些外國朋友眼中,我們是什麼?台灣又是一個怎樣的國家? 如果是白人「攻占」火車站…

如果「攻占」台北車站的是大群金髮碧眼的外國背包客或外籍老師,而不是外勞;如果外勞聚集的地點,不在擁擠的車站內,而是在寬闊的公園外,星期日三萬外勞群聚台北車站的新聞,不知道會不會轉向?台灣人向來和善的,只是,我們對「外國人」的定義,往往有著不同價值標準;做工與看護的,我們叫他們「外勞」。而在台灣做這類工作的多為印尼、菲律賓或越南籍,因此這些在台灣打拚,工作較為勞力化與被控管的階層,我們給他們外勞的稱號。另外一種有著西方白皮膚面孔,或是能流利英語溝通的「外國人」(通稱美國人),因為長相、語言與工作位階的差異,我們似乎對他們有較好的評價與態度

平時被人使喚的外勞,本應有著自由呼吸與生活的愜意,但三萬人長時間在車站大廳休息,這樣的現象,反映出台灣城市化發展的侷限社會新住民休憩的規劃,更挑動我們對外國人不同價值觀的深層意識型態。超過四十五萬在資訊溝通上多屬弱勢的外勞,一到假日,以交通聚散中心的火車站區域,如台北、桃園或台中等火車站外圍,成為外勞「他鄉遇故知」、人際交往與經濟效益的最好去處。連本地人想在附近找到機車停車位都顯困難的區域,真要設立大型交誼中心是難上加難,這是狹隘都市化對大量外勞聚集的限制,無奈。因為大雨、烈日、經濟條件而相約在車站休息的外籍朋友,不知道能否體諒因都市運轉與人口流動的變因,仍會被簡單的群聚休息而影響?這不是歧視,而是尊重;而坐享這些被標示外勞朋友產製的公共建設、工廠元件,到家庭看護的台灣人,不要口中嚷著職業無貴賤,但卻對這些人與「外國人」有不同的嘴臉,這是歧視,而不是尊重。大家互相看見對方與體會心境,用對方的角度,去思考這個不好解決的難題。




文章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supplement/columnist/%E6%A2%81%E6%96%87%E9%81%93/art/20121223/18110567

http://accrcw75.pixnet.net/blog/post/50323092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3/08/130812_taiwan_eid.shtml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092761.shtml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8090435.shtml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E6%88%91%E8%A6%8B%E6%88%91%E6%80%9D%EF%BC%8D%E4%B8%8B%E4%B8%80%E5%80%8B%E9%96%8B%E9%BD%8B%E7%AF%80-20130813000511-260109






8/12/2013

敘利亞難民在約旦


敘利亞難民在約旦



作者︰吳孟璇
關鍵字︰約旦 敘利亞 難民
文章來源︰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503


當大家都將目光投注在敘利亞的內戰、死傷與生化武器時,約旦,一個收容近六十萬敘利亞難民的國家,看似平靜卻也暗藏著許多棘手的政治社會經濟問題,例如︰居高不下的物價房價物資缺乏以及失業問題等等,而這些問題又因持續湧入的敘利亞難民而繼續惡化。自2012年春季,便陸陸續續有大規模的敘利亞難民為躲避戰事而舉家逃離至約旦。直至今年七月份,聯合國難民組織(UNHCR)與約旦政府估計,約旦境內目前已有五十至六十萬的敘利亞難民,其大部分居住在約旦北部與敘國邊界之省份-馬夫拉克(Mafraq)和伊爾比得(Irbid),還有首都安曼和其他城市。敘利亞難民比例至今已將近約旦人口之百分之十,對天然資源缺乏且仰賴他國經濟援助的約旦來說,難民問題已從人道問題演變成約旦社會以及內政挑戰。


生計問題

敘利亞難民來到約旦,面臨當地的高物價、高房價以及遙遙無期的返鄉時間,所以當積蓄用罄的同時,許多敘利亞人為了謀生,必須與當地約旦人一起競爭工作機會。原本就已經是高失業率的約旦,因為敘利亞人刻苦耐勞的工作態度還有相對低廉的勞動成本,許多約旦人因此失業,尤其是年輕人。而許多約旦雇主,也趁機剝削敘利亞勞工。他們看準其經濟壓力和缺乏申訴、求助途徑,便將其基本工資減半惡意延緩或拒絕支付薪資。除此之外,難民聚集的兩個主要省分-馬夫拉克和伊爾比得的屋主,也藉機調漲房價,變相驅趕原來的約旦房客,更逼迫舉家遷徙、逃難的敘利亞難民不得不順應高房價。民生物資分配也是個棘手的問題。約旦長期面臨缺水的困境,在大批敘利亞難民入境後,水資源的重新分配,已造成馬夫拉克和伊爾比得兩省分的居民反彈。Pita餅,是約旦人的主食,約旦政府長期補助麵粉,刻意壓低Pita餅的價格,讓窮人家也可以溫飽。 只是,當國家一夕之增加了十分之一的人口,這些敘利亞難民也一起共享如此的社會福利,Pita餅的供不應求與大排長龍便是今日難民聚集地區的景象


社群之間的融合問題

聯合國難民署(UNHCR)與一些非政府營利組織(NGO)的研究報告分析指出,約旦人普遍認為敘國難民剝奪他們的工作機會、有限的公共福利,又使得租屋價格翻漲,再加上部分約旦人認為敘利亞難民搶走了他們原本應有的國際組織經濟援助,因此兩社群之間的競爭關係讓彼此之間開始有對立、爭執。這些爭執和相互之間的偏見與嫌隙,已漸漸蔓延為約旦人民與政府之間的緊張關係。他們抗議政府政策失當、貪污舞弊、裙帶關係、施政未透明化…等,導致人民失業、生活品質下降和生活負擔加重。國際組織(MercyCorps)在其一份研究報告裡甚至指出,少部分貧困的約旦居民,因為無法負擔高房租而必須去住聯合國提供的帳篷

聯合國在約旦各相關部門尤其是難民署和發展署,這兩年來也針對敘利亞難民問題還有急需幫助的約旦當地社群,像是馬夫拉克和伊爾比得兩省,提出許多協助方案。一方面,持續救助敘國難民,另一方面也嘗試與約旦當地中小企業合擬企業實習,以及幫助約旦青年就業。另外還在這兩個主要收容難民的兩省與中央政府官員一起舉辦許多官方公聽會,邀請當地政府首長、部落領袖和民間團體一起研商問題並尋求解決途徑。只是,當大量國際金援紛紛進入的同時,約旦政府需要的是更縝密的、透明的、完善的落實手段,以顧及難民的需求,也積極介入脆弱的約旦收容難民的地區,不要讓原本已經問題叢生的約旦內政,又因經濟、社會問題讓原本緊張的人民與政府關係持續惡化

(作者為約旦聯合國發展署實習生)



8/08/2013

【敘利亞難民問題】與社會脫節 難民安置引爭議



                                                                             
敘利亞難民問題再度引發激烈爭辯,討論難民究竟應被安置於難民營中,還是與社群融合。 根據《衛報》報導,每次危機發生時,第一個想到的解決之道都是難民營。難民營就像一座臨時城市,成為數千位有避難需求人民的住所。但事實上,世界上只有1/3的難民住在難民營中。聯合國資助的難民中,有超過半數住在都會區,其餘的則住在難民外的鄉村地區。敘利亞境內的危機造成逾1百萬人跨越邊境,進入約旦、黎巴嫩、土耳其和伊拉克。

                                                                             
環境差 難民寧願回家鄉
                                                                             
約旦的札塔里難民營(Zaatari)是這裡大多數難民的基地,其他的則分散在阿布杜拉公園(Abdullah Park)難民營和網路城(Cyber City)難民營這種較小型的難民營中,或是散居各地社群。  土耳其的難民營由土國政府控管並資助。伊拉克也收容了16萬名敘利亞難民,大多數都住在庫德斯坦自治區。多明茲難民營(Domiz)則是伊拉克唯一的難民營,收容了近7,500個家庭;其餘難民則散居都會區,在幾乎沒有任何援助的情形下生存。 除了約旦,其他國家的敘利亞難民大多藏身於當地都會或鄉村。黎巴嫩連一個難民營都沒有。但是,難民營真的是最佳解決辦法嗎?理論上,難民營中的難民比較容易得到各種服務。丹麥難民委員會(The Danish Refugee Council)表示,難民營是界定良好的空間,有界定完善的界線;難民營的規劃如同城鎮,有學校、診所及基礎設施,也有安全部隊保護難民免受暴力。在約旦的札塔里難民營中,甚至有個熱鬧的市場。但是,難民營裡的生活實情相當艱苦。冬日氣溫驟降,夏日炎熱難耐,而聯合國難民署(UNHCR)提供的標準帳篷無法保護居住者,讓他們免受氣候條件之苦。難民營的居民感到相當無聊、焦躁,對於情況不滿。國際援救委員會(IRC)約旦執行長柏恩(Jack Byrne)表示,部分難民選擇「把握機會、冒險回到家鄉,而不是留在衛生條件貧乏的營區,生活缺乏隱私又奇熱無比」。


人口湧入 城市房價漲
                                                                                
聯合國難民署約旦分部官方副代表史壯伯格(Paul Stromberg)表示,融入當地社群對難民來說是較自然的生存方式:「有時難民營是必要的,但這不是自然的社會結構。」居住於難民營外的難民能夠工作、賺取收入並接受朋友或家人的援助款;這是一種「處理流亡情況較人道的方式。」提供難民外援也有助當地社群,例如援助金用在改善基礎設施、學校及醫院等機構。聯合國難民署估計,2013年前半年花在約旦的人道援助款項高達2億5千萬。 但是,收入較低的約旦家庭卻必須承受難民湧入,導致私有房屋租賃市場價格持續飆升的後果。國際援救委員會訪問了約旦阿茲拉克(Azraq)外的一戶人家,4個月來,他們家的租金從200約旦第納爾(約新台幣8,500元)漲到了1千第納爾(約新台幣4萬2千元)。租金增加成為當地原居民常見的抱怨。挪威難民委員會(The Norwegian Refugee Council)發展出創新方式來安置這些居住在黎巴嫩的難民。該委員會的狄恩(Roger Dean)解釋道,由於黎巴嫩的工程通常進行緩慢,一沒錢就停工,所以境內有許多蓋到一半的屋舍。挪威難民委員會與這些房屋的屋主簽約,付錢完成裝設窗戶及安裝自來水等必要設,而屋主的回報方式則是讓難民家庭免費居住一年,期滿之後,屋主的房子就可直接出租。委員會認為,這個方式不但能提供難民需要的住所,也希望能藉著增加可租賃屋舍來減少租金上漲的問題。


敵意深 都會生活孤立
                                                                                
然而,住在難民營外的難民可能會感到孤立,或想與其他敘利亞人融合在一起。一直以來也有報導指出,當地社群對這些新來居民的敵意越來越深。約旦大學策略研究中心(CSS)日前公布的一項民調指出,超過70%的約旦居民希望難民停止湧入。一項黎巴嫩法佛研究基金會(Fafo Research Foudation)的類似研究發現,有半數受訪者認為難民對國家安全和穩定是一大威脅。 柏恩表示,由於一般資源都投入難民營,居住在都會區的難民被嚴重忽視;但投入這方面的援助資金卻不夠。柏恩表示,他擔心資金不足的問題「可能很快造成援助停止,只有小部分人能取得毛毯、食物及接受健康和其他服務。這樣的情形將使各援助組織很難解釋,難民也會難以接受」。


5/19/2012

Soldiers Of Allah- Bring Back Islam


Soldiers of Allah -1924




The truth about the state
It wasn't always like this
Let us look back in time
History reminds us
One army
One land
One central authority
Crushing the romans
Persians put in fear
The Ummah like a Lion
No need to shed a tear

When the village was attacked by the kufar
The Khalife heard
The sister cry &
Prepared for war
Attacking the city

Destroying it
from existence
Lesson # 1
Don't ever
Mess with Muslims

The Imam of the Ummah is a shield where he protects the Ummah and where the Ummah fights behind him
Where is this shield today to protect the Ummah?? What happen to this shield to honor and dignify the Ummah???
In 1917 Prime Minister of Britain after entering Jerusalem stated the crusade war has ended
In the same year the French general, goro went to the grave of Salahudeen-Ayubi
Salahudeen-Ayubi, the one who 730 years prier crushed the crusades and liberated Palestine & Syria
he went to his grave in Damascus and kicked it and said wake up oh Salahudeen we hare here

How did they do this
to you and me
We turn on the TV
and all we see
is a world full of casualties
a generation in agony
our Ummah is in misery
let us go back
to beginning of the century
and review our history

from one side
to the other side of the globe
the system of Islam
Ruled over the world
They went to the Muslims
for the all their solutions
from mathematics to biology
to the advancements in technology

the kafir women
use to imitate our women
they wanted the same respect
that the Muslims sisters were given while the enemies of Islam
were trying to twist the Quran
trying to write a Surah like Allah s they all failed miserably
& many of them responded with

Ashhadu -an la Ilaha Ilallah wa Ashhadu- anna Muhammadun rasullullah

Allah has challenged the humanity until the day of judgment to produce a Sura or an Aya like the Quran
And Allah assures that they will never be able to make an Aya like it
The kufar plan and work to destroy this Deen and Allah affirms that we too are planning
and if all the people of the world got together they still could not and will never be able to put even a scratch a side of a muster seeds on the throne of almighty Allah Subhanahu wa Ta'ala

5/30/2011

從台灣「泰緬雲南籍穆斯林」來看族群認同與族群邊界



所謂「泰緬雲南籍穆斯林」 從其形成到今日的分佈與態勢,在現今中國大陸的族群認定下,似乎可稱之為回族人群中的一份子,其相異之處,在於這群「異域」為家的雲南人,在民國1950 年代初期,由李彌及李國輝將軍率領的「雲南人民反共救國軍」,在1953年至1954年期間,大部分的反共救國軍,被迫撤離台灣,前前後後共有數十個梯 次,連同眷屬固有七千多人,他們大都居住在桃園中壢龍岡忠貞地區,以及台北的中和永和地區。這一群遷徙到異地生活的雲南人,在台灣這個環境,他們是廣義的 「外省人」中的一支,信奉伊斯蘭教,並沒有少數民族的身份。儘管這樣的一群人在台灣沒有特殊民族身份,但從其共同的祖 源、宗教信仰、歷史記憶、經濟生活,乃至形成社群的聚居化現象中,這些實際的、或精神層面上的現象與心理因素造就了一個「族群」存在的事實。而上述這些造成族群生成的背景,或是體現族群現象的事實,同樣影響著該族群成員對於族群認同的作用程度,間接成為族群認同的指標與構成因素。而認同又可分為內部認同與 外部認同,所謂內部認同所提供的,便是群體間如何看待你我是同類,進而成為相互凝聚,對族群產生歸屬感的力量。換言之,族群是指一群因為擁有共同的來源, 或者是共同的祖先、共同的文化或語言,而自認為、或是被其他的人認為,構成一個獨特社群的一群人。

而族群相對於其他團體的認同,最獨特之處,在於它是以強 調成員之間的「共同來源」或「共同祖先」,做為區分「我群」與「他群」的標準。而若對比種族與族群的概念,族群更特定地作為在如宗教、國族、性別的文化自 我定義中的廣泛原則下,獲得意義與認同的根源,以與其他族群區分。族群作為一種社會組織的形式,自我歸屬(self-ascription)與外人賦予的歸屬(ascription by others)是界定族群屬性的重要表徵。因 此族群認同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它可以讓人們覺得自己歸屬到一個有傳統且有未來目標的大社群中。而對於團體的歸屬感可以說明為什麼族群作為團體認同,會產 生個體為團體奉獻的神聖的驅動力量。同時各民族的身份認同本質上是一種文化認同,各民族往往依據本民族的歷史、語言、宗教、習俗等文化特徵因素來塑造、凝 聚其身份認同。民族認同是指民族成員在民族互動和民族交往的過程中,基於對自己民族身份的反觀和思考而形成的對自民族(內群體)和他民族(外群體)的態 度、信念、歸屬感和行為捲入,以及其對民族文化、民族語言和民族歷史等的認同。而民族認同創造了共同的歸屬感,提供了集體認同的基礎,培養了共同的忠誠, 給予團體成員以生活在一起的自信,甚至是存在不一致和文化差異所帶來的快樂。

就雲南籍穆斯林而言,他們對於自身群體的認同,便來自結合客 觀與主觀認定的元素中。無論現今在台的雲南籍穆斯林,從緬甸或是泰國輾轉而來,其祖籍均是中國大陸的雲南,當因為不同原因遷徙到僑居地後,生活習慣卻依然 保有家鄉的特色與傳統;而經過再度遷移至台灣,我們從該族群整體生活不同面向的觀察便可得知,包括語言的使用與飲食特色等,或許增添了僑居地的影響,但核 心卻體現著故鄉的習慣與傳統,雲南人的身份未見消失,以共同祖源所聯繫的紐帶依舊存在,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其日常生活的飲食文化得知。然而今日許多中年與年 輕人認為雲南只是祖先的家鄉,僅留下祖籍的概念。其實這樣對於祖籍的認同與強調,可以解讀為在各個省分中國人均常見的現象,同時華人面臨遷徙,甚至逃亡, 所謂「同鄉會」、「宗親會」該類以祖籍與宗族為維繫群體關係的組織便應運而生,對於台灣這個環境而言,這顯現出外省人文化的多元化,而如此不同團體的存 在,勢必產生不同的記憶,團體成員藉由參與聚會與活動加深這些記憶的形塑。

在多數在台之雲南籍穆斯林心中,「雲南籍穆斯林」這樣的稱謂,重點是放在穆斯林 三個字,雲南的意義僅為祖籍,以及其廣義的生活習慣與文化的根源。作為族群認同指標中一環的祖籍,無論程度高低依然是 構成在台泰緬雲南籍穆斯林族群認同的元素。 再者,由於共同的祖籍地與背景,因此共同的歷史記憶亦成為在台泰緬雲南籍穆斯林族群認同構成因素之一。族群是利用「共同過去」來凝聚的人群,甚至在更基本 的血緣團體,如家庭與家族中,造成人群凝聚的「親親性」都賴集體記憶來維持。而對於雲南籍穆斯林而言,清末回民事變的歷史事件,是其集體記憶中相當重要的 一部分。 因為清廷民族政策的失當,以及回漢族群間的衝突,造成清代咸豐、同治年間起,雲南當地穆斯林展開了一連串的起義抗清運動,甚至於大理成立政權,建立起兼具 宗教、政治與軍事力量的組織化抗清力量。當然我們知曉在清廷強力鎮壓下,起義最終失敗,為數眾多的穆斯林遭到屠殺,或是為躲避災禍而逃亡至泰、緬等鄰近國 家。 我們看到至今各地的猶太人,仍然對二戰時納粹德國屠殺六百萬猶太人的行徑進行批判與撻伐,同時這樣悲慘的歷史記憶,進而轉化為猶太人民族意識及族群凝聚力 的構成與強化力量。而清末雲南回民抗清運動對於後世雲南籍穆斯林的影響亦然,事件造成的不僅是當時雲南穆斯林社會的巨變與當地穆斯林人口的驟減,更重要的是事件對於雲南籍穆斯林所產生的後續影響。 明代以後,穆斯林族群在中國面臨政治頹勢出現等種種困境,雲南籍穆斯林身處「大分散、小集中」的環境裡,自我保護的意識不斷增強,因此在與朝廷以及他族互動中發生,以抗爭達到自我保護的行動和事件的頻率也就逐漸增高。

雲南籍穆斯林藉由事件本身及其影響更加強化群體間的凝聚力,包含心理層面向心力的建構,以及具體上聚居型態,與非穆斯林族群涇渭分明的展現,如此內、外部雙重力量的加成,不僅引發族群意識的提升,進而導致回漢、甚至穆斯林與非穆斯林間的明顯界線劃分。 這一些遷徙來台,現今中年歲數以上的雲南籍穆斯林,對於那樣的歷史依然保有記憶,但若不是被問起,平常並不會提及,一來不願回憶過往發生的悲劇;再者在今日這個時代,族群間的交融以及社會中多元文化的並存,大家已懂得尊重彼此,不至於再以族群間衝突的過往作為區分你我與過度保護自己的訴求。經濟生活的面貌 同樣是雲南籍穆斯林族群認同的指標之一。

從早年往來於蜀身毒道的馬幫商旅,到今日在台雲南籍穆斯林所從事的珠寶、餐飲等行業,則標示著從業者對宗教所要求 的規範,以及自原鄉、僑居地所沿襲下來對文化與傳統職業的認同,同時反映著經濟生活中族群意識的彰顯。此外,在台泰緬雲南籍穆斯林的族群認同中,亦包括對 社群的認同。這裡將社群界定為廣狹兩種含義,一種形同社區,在特定區域中群體成員因共同生活而形成的社群型態,例如在中壢忠貞一帶的雲南籍穆斯林社群聚 落;而另一種則較為廣義,即是全台灣穆斯林所形成的廣義穆斯林社群。

當伊斯蘭教從阿拉伯半島向外傳播之後,身處於非穆斯林居多的國家中的 少數穆斯林,若條件許可,大多選擇群聚而居,在某個地點興建清真寺,進而環繞清真寺居住。伊斯蘭教傳入中國後也是相同的情況,在各個省分與城市都有穆斯林 的身影,而他們又在各地形成一個個的小聚落,這就是所謂「大分散、小集中」分佈態勢的寫照。 前述提及穆斯林在進入雲南後,亦於各地形成聚落,擁有自身的特殊生活習慣,自成一格的情勢讓自我文化得以維持,但亦與周遭不同人群產生矛盾與對立。儘管在清末回民抗清運動失敗,回民遭到大規模迫害,但這樣的凝聚感更為提升,而當遷徙至泰、緬等鄰近國家後,雲南籍穆斯林面對宗教、民族、語言都不相同的異國人民與文化,選擇聚居更是理所當然,包括泰國北部、以及緬甸許多城市中,直到現今都留有相當多雲南籍穆斯林所興建之清真寺與鄰寺之聚落。

 而雲南籍穆斯林再次遷徙至台灣後,大部分選擇居住於中壢忠貞與台北縣中、永和一帶。忠貞地區有清真寺座落當地,圍寺而居可方便宗教功課的執行,以及增進與 其他穆斯林的互動關係;至於在中、永和雖然沒有清真寺,但因為當地已有緬甸華僑與泰國華僑的存在,以及住民彼此的深厚關係,聚落型態漸趨明顯,達到凝聚族 群感情與鞏固宗教信仰的功效。中國大陸學者胡雲生對於回族的研究指出,回族寺坊制度的存在使回回民族意識得以整合和維繫,同時也使其民族文化得以延續和發 展。而回族寺坊制度正是通過其傳承的功能把回族群體的心理和認同意識有機地實施於回族寺坊中每個回族成員,實現了伊斯蘭文化對回族個體成員的塑造,又通過 心理傳承和社會整合,把每個回族個體成員的心理意識整合為回回民族的共同心理意識。

在中壢以龍岡清真寺為中心所建立的穆斯林社群,便提供如此聚合了當地穆 斯林成員心理意識的功能。當背景與文化相同的人群生活在同一社群中,對社群的認同將更為明顯;換言之,該社群所提供的歸屬感以及對居住成員向心力的凝聚, 亦為同等程度的提升。綜觀台灣兩個主要雲南籍穆斯林分佈較集中的社群,我們從社群成員在人群結構、宗教信仰與心理歸屬等向度的一致性,所造成社群的特殊性 與發展走向,以及成員們對社群的依存感,在在體現出雲南籍穆斯林對社群的認同,也是其族群認同中不可或缺的區塊。

 而一旦一個族群、一個部落信仰了某個宗教,當這個族群或部落的成員與其他宗教的族群或部落交往時,宗教就會成為群體認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標誌。在族群的發 展過程中,宗教也會成為引發和加強其成員群體意識的媒介,成為族群傳統文化的一部分。宗教在族群認同中發揮著緊密的聚合作用,某種宗教通過向成員提供共同信仰對象、教義信條、禮儀典章、宗教語言、價值取向、生活方式、風俗習慣等,將信仰者聚合成為一個緊密而穩定的社會文化共同體,使民族保持恆久的凝聚力。

但相反地,信仰同一個宗教的一群人,也會因宗教所牽動出在文化、生活習慣等的一致性,形塑出因宗教而聚合的族群樣貌,而伊斯蘭教可謂此種型態之最佳例證。穆 斯林雖只是伊斯蘭的信仰者,但他們在社會中,尤其是像台灣這種以非穆斯林為主的環境,穆斯林如同少數民族一般,因為不同的文化與生活方式,而與大部分的主 體族群有異,因此宗教信仰,在相當程度上就成為凝聚他們族群意識與認同的重要力量。同樣我們無須置疑宗教認同在雲南籍穆斯林族群認同中的位階。 因為對於宗教信仰的堅信與認同,即使生活在以非穆斯林為主的環境,雲南籍穆斯林依舊保有虔誠信仰,力行宗教功課,重視宗教教育與傳承,乃至維繫穆斯林之間 情誼,從他們在僑居地,到今日遷徙來台始終如一。


宗教信仰已與族群的傳統及習慣融合在一起,其為族群文化與心理素質的明顯組成部分, 而對宗教的認同成為身份認同的重要標準,信教與否,或是是否遵循教規,成為衡量是否為「自己人」,信徒內部相互認同的標的。就如同中國大陸的回族,其維繫 民族傳承的力量便是伊斯蘭,由於族群身份的保障,讓伊斯蘭信仰的延續更為持久;同樣因為宗教的普遍深入,讓回族的族群認同更為確定。伊斯蘭教色彩貫穿於回 族的這種民族感悟、特定的文化特徵始終。伊斯蘭教是回族遺產的一個重要的,不可否認的部分。在回族內部,共同的伊斯蘭教信仰是一種強大的文化聚合力,也是回族認同中作為區分依據的重要因素。

伊斯蘭教的共同信仰不僅成了民族共同體相互聯結的重要紐帶,而且也是產生民族共同感情的源泉。綜合以上雲南籍穆斯林族 群認同的構成指標,包括共同祖源、歷史記憶、經濟生活,社群認同、宗教信仰等不同面向,存在著相互影響與牽動的關係,而我們也可以明顯發現,各個指標均與 宗教認同有關。雲南籍穆斯林因宗教而聚合,並可追溯至伊斯蘭教在雲南之發展脈絡;而清末因為宗教與民族對立所引發的回民事變,至今留存於雲南籍穆斯林之歷 史記憶中。同時由於宗教的規範,讓該族群對於經濟生活的選擇與從業中亦有所依據與堅持;而又因宗教對族群的凝聚力,穆斯林以更有力之支撐體現對社群的認 同。 簡單地說,族群認同是個人將自身定位在社會某一群體之中,同時對該群體懷有心理上的歸屬感。雖然雲南籍穆斯林對於伊斯蘭教的信仰與穆斯林社群的歸屬構成其 生成的基本內涵,但我們不能武斷地說該群體的族群認同就是宗教認同,而之所以能稱為一個族群,以及建構出族群認同的心理意識,必然包括不同的組成成分與指 標,只能以影響程度之差異來評斷各項指標的重要性。因此若採取較為客觀的論點表述,在雲南籍穆斯林的族群認同中,對於宗教的認同是較為明顯且重要的指標, 同時對於其他的認同指標都有著影響的作用。

既然宗教認同在雲南籍穆斯林的族群認同中佔有重要位階,因此我們便以實際例證的呈現,探討宗教 信仰與文化對該族群凝聚力的作用。當提到穆斯林對於宗教活動的投入時,參與宗教慶典亦是其範疇之一,然而宗教慶典有別於一般活動,因為其包含相關儀式的進 行、對於節慶根源的了解與信仰,以及對節慶意義的體會與思考等。前述提及雲南籍穆斯林於每年開齋節時均有一特殊傳統活動-「拜爾德」,於開齋節當天起至往 後三天,前往穆斯林親友家中拜訪、祝賀,每個家庭也會慎重以對,熱情招待來訪客人。我們可以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例如開齋節當日下午某個家庭是眾人拜訪的 對象,該家庭成員便會在家準備餐點招呼,而到了傍晚人潮稍歇,該家庭成員便起身至別的家庭拜訪,大家彷彿建立了良好的默契。以實際情況而言,居住於中壢與 中和這樣不同區域的雲南籍穆斯林,便會約好互訪的時間;甚至在中壢當地,由於忠貞一帶以及山仔頂地區分別有較多穆斯林居住,兩地居民也會分批地互相到對方 居住地進行拜訪。藉由宗教節慶中的拜訪活動,鞏固了彼此間情感與凝聚力,同時在歡樂、溫馨氣氛中將宗教信仰與傳統文化透過家庭的橋樑加以延續。 

相對於雲南籍穆斯林於節慶中相互拜訪的盛況,在台灣的其他穆斯林便沒有這項特別節目。在宗教節日中互訪並非節日中必須實行的,但各地的穆斯林或多或少會前 往親友家中拜訪,代表穆斯林之間相互慶賀與聯絡感情的展現,因此不僅是雲南人,中國各地的穆斯林同樣會藉由節慶的機會增進教親之間的情感。然而在移居台灣 後,過去的聚居型態瓦解,穆斯林居住分散,彼此因為宗教一致而形成的連帶關係逐漸淡化,形成一個個穆斯林家庭在大環境中獨自發展的情況,當然有人能夠保持 對信仰的堅持,但愈來愈多的例子呈現,穆斯林自身對於宗教也已不那麼注重,甚至出現懷疑與不認同的心理;同時無論在求學、工作等與台灣社會相處與融合的過 程中,因為接觸宗教生活與穆斯林群體的機會減少,使得對於宗教觀念漸趨模糊,甚至放棄信仰。

 若我們以最極端的言論表達,連最基本的信仰都產生動搖危機的時候,更遑論宗教慶典相互拜訪的形式與意義了,當然這不能一言以蔽之地指摘台灣其他穆斯林,而 宗教節日拜訪活動的參與也不是評斷穆斯林虔誠與否的指標。只是作為一個具有認同符號意義的「拜爾德」活動,至少是表達雲南籍穆斯林因為認同自身的宗教與族群,繼續維繫教親與親屬間緊密關係的具體呈現,甚至從年輕一輩穆斯林與孩童也重視節慶相互拜訪的事實中,亦可觀察到宗教文化的傳承與延續藉由「拜爾德」活 動加以實踐與深化。但根據部分受訪者的描述,已有年輕人對此已不感興趣,失去參與的動機。 

由於來自泰緬的雲南籍穆斯林自幼生長於伊斯蘭氛圍中,早已將宗教慶典的參與視為對宗教信仰的一項認同標的,同時持續在今日台灣的生活環境中發酵,尤其是 「拜爾德」,雲南籍穆斯林多以這項特有傳統自豪,不僅可視其為建立該族群間互動關係的一條鈕帶,並無形中成為與其他本地穆斯林區隔的一條隱形的線,而隨著 時間的演進,這項傳統的延續與否也檢視著未來在台泰緬雲南籍穆斯林對於自身社群的依存度,以及對宗教認同與實踐的續航力。 另外,從雲南籍穆斯林的婚禮與喪禮過程中,可發現因為堅持信仰,而在儀式與流程中符合宗教規範而為,同時穆斯林踴躍參與的現象,亦顯示該類婚喪喜慶活動對 於凝聚族群之功效,相對地因為對宗教的認同,這些被視為平常無奇的婚喪喜慶活動,成為該族群始終重視與積極參與的人生大事。「穆斯林皆為兄弟」是 在《古蘭經》中明確提及的概念,由此也衍生出中國穆斯林口中的「天下回回是一家」,因此宗教作為一種認同機制,通過共同的儀式活動,通過共同的希望與恐 懼,通過對事件的共同關注,社會群體中的不同個體暫時地或永久地聯繫在一起。穆斯林常用教胞或教親這樣的稱謂,來稱呼同為穆斯林的兄弟姊妹,表達彼此的情 誼,同時藉由相互協助與活動的參與,體現實際人際交往中更密切的互動。宗教透過節日或喜慶,實現其成為社會重新肯定它的某些基本價值的焦點與象徵,在儀式 中,穆斯林更能感受到平日在主流社會中所接收到與非穆斯林婚喪儀式兩者之間的歧異,得以確認我群與他群之分。


民族文化認同是在與其他民族的接觸與交往中進行文化的相互吸收、借鑒,並逐漸形成自己的文化特色,從而對本民族文化與其他民族文化有了清楚的區分,認同意識便應然而生。 因此相對於族群的內部認同,外部認同代表著外界如何看待某個族群,形成我群與他群的區分,這也就是所謂「族群邊界」的構成。族群邊界並不受限於地域或空間上的界線,亦包括時間軸線中與不同群體互動關係的影響

對於特定民族的個體成員來說,其民族身份有兩個來源,一方面為內在的自我認同意識,無論是原生的還是工具主義的,產生於血緣、家庭、語言、價值觀以及社區 環境和集群行為的影響之中;另一方面為外部認同,族群的外部認同來源於非群體成員對族群成員社會差異的感知,這種差異主要是在文化上,包括語言、習俗、觀念與價值取向、生活方式等。因此族群歸屬的自我認同就是族群成員個體對自己族群身份的確立和整個群體對自己族群名稱和特徵的確定;而族群歸屬的社會定義則 是相鄰的其他族群以及族群所在地方的各種社會力量對該族群的界定。

而無論是自我認同還是外部認同,族群認同的主要特徵是群體性的共同的心理感受,這種感受 或者稱之為感情,能夠把本群體和其他群體區分開來。而族群認同最大的特點就是只有在族群成員和外部社會發生關係時才出現,換句話說,族群之間的差異需要來 自於比較,如果失去了「他者」的對照,「自我」也就失去意義了。也因此對於族群認同的研究,往往伴隨著族群關係議題,無論一個族群的認同心理會增強或是減弱,都與其和他族相處的過程與影響有著必然的關係。個體族群歸屬的自我認同是個體的自我意識,與之相對應的社會定義包括族群內群體規範、族群關係與政治因 素。可以把這個過程中個體的族群意識看做自我意識與群體內社會定義、群體關係中的社會定義的博奕過程,這個過程更多地包含在個體社會化的過程中。這個過程 既受群體內部結構、族群關係結構的影響,也受個體社會特徵的影響。而由於族群是一種社會組織機制,所以儘管標示邊界的文化特徵可能會改變,成員的文化特徵 也可能會轉換,個體成員在邊界之間的流動可能會很容易,甚至即使群體本身的組織方式也發生了變化,但是,只要群體區分的需要仍然存在,族群邊界就會依然存 在。然而當群體區分的需要與社會環境的同化相碰撞,其所牽引的我群認同與族群邊界便會產生改變,造成更加穩固或因而消弱這樣完全相反的走向的可能性。

對於穆斯林族群而言,族群邊界的形成或許不是刻意建構出來的,然而信仰造成在生活、文化等各層面與大環境的差異與特殊,便會成為我群與他群的區分。在穆斯林國家沒有族群邊界的問題;而在穆斯林具有聚居區的非穆斯林國家,藉由社群有形的凝聚與邊界形塑功能,穆斯林族群屬性得以有所歸屬。至於分散於社會不同角落的散居穆斯林,要建立邊界與外界區分已屬不易,邊界建立後便必須面對維繫的問題。

分析中壢與中、永和的環境,除了雲南籍穆斯林,仍有許多非穆斯林,但背景相仿的人群居住其中。以廣義的忠貞社區及其周圍而言,居住著許多包括不同遷台背景與來源的雲南人,但不見得是穆斯林;至於在中和緬甸街,顧名思義當地有著大量的緬甸華僑居住,但不見得都是雲南裔,而其中的穆斯林當然又更少了。這樣的情況說明著,即使族群邊界並不侷限於地域上的劃分,但當一個社群 環境已提供了一個建構族群邊界的氛圍,族群間的界線與差異似乎會更明顯地呈現,儘管某些形成族群身份的指標有所重疊,但最重要的認同意識與文化的特殊性仍 是建構族群邊界之最有力基柱。


伊斯蘭不僅是宗教信仰,亦是一種生活方式與規範,因此從其教義與文化衍生出生活各個面向 的儀則。穆斯林宗教認同與實踐的途徑之一,若選擇遵循教規,基本上代表對宗教的認同,以及釐清與非穆斯林的差異。在飲食方面亦然,沒有別人會監督自己每餐 吃什麼,那是每個人自我要求的問題,當選擇合乎伊斯蘭規範的飲食,同樣是認同宗教信仰的作為,並更為突顯與他人不同的表徵。而宗教信仰及其認同作為族群邊 界建立與維持的要素,其功效與作用便在於當穆斯林與人相處,其所處環境無論在學校、工作單位等公領域,或是私人場合與聚會,都有一套標準得以應對,宗教認同所造就的族群邊界於此發揮了區分彼此的效用,然而族群邊界的作用並非在於隔絕人們的交往互動,而是在於組織、溝通、規範群體間的互動。藉由互動關係更加強化對自我的認同,進而鞏固族群力量,連帶讓族群成員更為重視我群傳統與文化的傳承。


現實中的回族認同,其界定在很大程度上不僅僅依據其內部共同的世系與共享的文化,更多的是依據其外部與其他族群的關係和與國家的關係。 所謂與外部的關係,便象徵著族群邊界的作用,因為人群的互動使得社會中不同族群的建構,並且產生對於自身群體的認同。中國大陸學者對於回族的民族認同便指 出,民族的發生和民族認同的強弱與民族交往互動的對比度、互動頻度、交往形式、交往的廣泛程度密切相關,族群間的對比度愈大,互動頻度愈高,交往的範圍愈 廣,交往程度愈深,民族認同愈易發生,而其強度也會愈大,反之則愈小。而在族群關係之中,一旦以某種主觀範準界定了族群邊緣,族群內部的人不用經常強調自 己的文化內涵;反而是在族群邊緣,族群特徵被強調出來。無論有形或無形的邊界,身處在邊緣的人群為求突顯自身文化,以及保持文化的延續,便會更加注重邊界 的維繫。族群邊界是所謂的社會邊界,意指族群間因為接觸與互動,彼此不同的認同意識與文化背景所塑造出來的區隔線,而 不同的族群所造成的對立性與文化的獨特性,區分了不同族群的人,而這樣的族群邊界依賴族群成員的認同所維持,而隨著與不同人群交往的同時,邊界亦會出現游 移與變動。因為族群在與外界的互動過程中,其認同邊界有時會更加鞏固,但產生弱化,甚至消散的情況更比比皆是。而因為擁有對於宗教明確的認知與認同、結構 完整的社群型態,以及穩固的我群意識,雲南籍穆斯林在僑居地能夠始終保持信仰以及自身社群的發展與延續,並維持族群間的邊界。然而在遷台之後,與大環境的 差異漸漸縮小,甚至產生與宗教生活疏離的景況。所謂的族群邊界出現游移與模糊,短短廿年間,穆斯林對自身的認同已不再堅持,這種情形在近年來愈來愈普遍, 當然除了環境的同化,還有許多因素相互影響,值得深入檢驗與分析。



http://nccur.lib.nccu.edu.tw/bitstream/140.119/37393/7/900107.pdf

4/11/2010

馬來西亞伊斯蘭國教化的歷史根源(下)


() 基層鄉民社會: Shari`aAdat    

自十八世紀以降的伊斯蘭教復振運動(Islamic revivalism,西方學者以「基本教義派」(fundamentalism)名之(常 以恢復嚴格的一神教義及遵奉正統的律法為口號,並以整肅蘇菲主義的汎神傾向及異教信仰之不當影響為其行動綱領,故非穆斯林學者對伊斯蘭教的理解多少受到此 種復振運動影響,以為這樣子才算是「正信」的伊斯蘭教,好像不嚴厲地拒斥異教者便非真信士一般。這種刻版印象不當地扭曲了我們對伊斯蘭教歷史的考查。如此 一種強調正統性的運動是近代的產物,其產生的歷史背景學者早有探究,其對整體穆斯林社會產生何種影響目前還有待評估,更不用說此種形式的伊斯蘭信仰可以算 是中世紀穆斯林世界的正統了,因此也不能因為我們無能在前獨立時期的東南亞社會找到這種所謂正統信仰,就說伊斯蘭教並未曾影響東南亞社會。       基於上述論點及對中世紀伊斯蘭史的研究,Milner反駁 Gullick和其他早期西方殖民時代學者的觀點,後者認為這些東南亞所謂穆斯林社會其實在歷史上很少受伊斯蘭教的影響。Milner以為太過偏重維繫正 統信仰的制度面來看這些東南亞穆斯林社會,而認為因為缺乏制度性要件,如: qadimufti等,故結論說當地社會只是以伊斯蘭的外殼來包裝印度教及本土信仰的內容。Milner反駁此說,以為從文化的觀點來看,東南亞穆斯林政權頗受中世紀伊斯蘭教的影響,而Guillick的制度性觀點只反映了這個伊斯蘭文化的一個面向而已,也就是Hodgson所說的「關懷律法」者,而忽略了由蘇菲主義所代表的民眾虔信運動是中世紀伊斯蘭教的一股巨流東南亞的伊斯蘭教必須放在此一脈絡來看(然 而今日的社會科學領域的學者太習慣於所謂正統宗教與民間宗教間的區別,好像社會階層及文化差異等因素可以造成判然有別的兩種信仰型態一般,但從宗教史的考 查來看,這種官方正統與民間信仰的疆界恐怕也不總是那麼清楚的,換言之所謂民間宗教也可能只不過是所謂正統宗教向民間社會滲透的產物罷了;反之,來自民間 的宗教運動也可能被官方所接納而成為正統的。這在佛教、基督教、與伊斯蘭教等世界宗教的歷史上可以找到許多例子。   
  
在中世紀的穆斯林世界中,不論是正統派還是什葉派,蘇菲主義的影響都是不可磨滅的,而早期的蘇菲聖者也都是以民間的具有超人魅力的形象出現,並挑戰官方正統的,但在幾百年的民間傳播後,在公元十世紀之後,逐漸被正統`ulama所接受,甚至納入經院教育的課程(蔡源林199828-42 )。而因為蘇菲主義的汎神論使其能和其他宗教信仰,如印度和中國的多神信仰有所對話,甚至包容之,故也使蘇菲聖者的教導可被異教徒接受,而蘇菲運動之傳佈也部份解釋了為何在穆斯林帝國的軍事擴張在公元750年結束後,伊斯蘭文明繼續向中亞、印度、東南亞等異教地區推進,特別是東南亞的伊斯蘭化,一開始可說毫無軍事力量支持,反而是在兩大佛教強權的勢力範圍下和平發展的     

在 這個歷史脈絡之下,我們可以了解當那些早期的伊斯蘭學者和蘇菲聖者帶來他們的神學著作、律法書、或獨特的修行方式時,對一般民眾而言,可能也不見得認為這 些新鮮事物和他們原有的慣俗、及印度教和佛教的修行和觀念有何抵觸,對這些伊斯蘭學者和聖者的尊崇也和對印度上師的尊崇沒有兩樣了。如同早期英國的東方學 者Winstedt所觀察的,一種泛靈信仰使馬來人對這些伊斯蘭聖者的崇拜,就如同他們對祖先、英 雄、其他宗教導師等的崇拜一樣;他們也可以念誦真主安拉的聖名或各種禱詞插入傳統印度教的慶典儀式裏,而得到他們自認為的通靈能力;也可以將《古蘭經》寫 在護身符,而得到相同之驅邪避禍的效果。新的崇拜儀式似乎可以毫不困難的套在老的信仰模式上,並沒有所謂絕對一神論和多神論之間的矛盾存在,也不存在著反 偶像崇拜的宗教迫害, 而伊斯蘭化就這樣和平漸進地在馬來社會展開了。非伊斯蘭傳統並沒有因為伊斯蘭的侵入而消除,在馬來的鄉村社會經常是本土信仰、印度教、佛教及伊斯蘭教傳統並存的狀況。各種宗教的儀式被混合採用在不同場合,而不同宗教的聖者也同樣被鄉民所崇敬。個人近日到馬來西亞的觀察及訪談,也發覺甚至像佛教僧眾也一樣地受到當地馬來人所尊敬和禮遇,不因宗教傳統之不同而被岐視。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馬六甲蘇丹以逐步將Shari`a整合到其立法和司法體系,也為馬來鄉民社會的伊斯蘭化打下基礎,甚至在鄉村地區,都有其派駐的官吏叫penghulu,負責維持地方秩序、仲裁糾紛、徵稅與賦役,有時仍可成為巫醫為人治病。他們可將Shari`a混合Adat的法令運用在處理鄉民事務上。另外,凡是曾到麥加朝聖者總是為地方民眾所尊敬,而成為一種地方上的非官方領袖。當然,那些蘇菲修行者也常以其德行及種種奇蹟而被認為是有真主所賦予之超常精神能力,而成為鄉民社會另一類的地方菁英,他們的chrisma乃是伊斯蘭教被融入在鄉民生活之一部份的主導者。漸漸地,鄉民們的生命週期中之各項生命禮儀都會請這些人來參與,他們也就將伊斯蘭禮儀帶入民眾的生活中了。     
    

. 西方殖民主義vs. 伊斯蘭現代化運動

十 六世紀葡萄牙及十七、八世紀荷蘭的商業殖民主義雖然先後侵入馬來半島,但由於對葡、荷等殖民者的主要目標是在建立一個支配印度以東的東方世界之海上商業 帝國,以便奪取印度、印尼群島、及中國等地之經濟資源,故只要在航路所通過的沿海地區佔據港口殖民地,以利物資之轉運即可,並未將殖民勢力深入內陸故在馬來半島,葡、荷兩國在佔領馬六甲之後亦足矣,整個馬來半島內陸還是在馬六甲蘇丹的封建諸王勢力所支配,這情形一直到十八世紀結束前並無根本改變。     1511年葡萄牙人佔領馬六甲,不但未消滅蘇丹政權,反而使其王室及馬來流亡貴族向四方擴散開,助長了馬來半島及印尼各島地區的伊斯蘭化運動,並展開了持續幾個世紀的西方殖民主義和東南亞穆斯林政權的激烈對抗,此時東南亞已不只是亞洲史的一部份,而且是世界史的一環。在此之前,近東的鄂圖曼土耳其帝國向東歐進攻,直接威脅西方基督教世界,反之南歐伊比利半島的穆斯林勢力則被西、葡等天主教國家所徹底剷除,基督教世界和伊斯蘭世界開始海權與陸權的爭霸,這個衝突戰火延伸到東南亞來。此時,一部份馬來貴族進入蘇門答臘西北部的亞齊,繼續以亞齊為對抗葡萄牙的基地,並接受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援助;另一部份馬來王室及貴族轉戰馬來半島最南端的柔佛建立另一蘇丹王朝;更有一些人飄洋過海到文萊,使當地統治者亦改宗伊斯蘭教。     

1602年荷蘭成立荷屬東印度公司,並於1619年在巴達維亞(今之雅加達)建立其東方殖民帝國之總部後,整個東南亞進入了合縱連橫的戰國時代,這場海權 奪戰並不必然以「東方伊斯蘭集團vs. 西 方基督教集團」的模式上演的,葡萄牙的天主教與荷蘭的基督新教早在歐洲宗教改革戰爭中已產生重大矛盾了,而亞齊則欲取代馬六甲以支配麻六甲海峽兩岸之貿 易,因此和馬來半島的柔佛和霹靂等蘇丹國早有衝突,結果為了對抗亞齊和葡萄牙,柔佛竟助荷蘭攻佔馬六甲,並驅逐葡人之勢力於馬來半島,未料荷蘭對東南亞的 殖民野心遠在葡萄牙之上。不過,因荷人的總部在爪哇,故其主要興趣在印尼各島,也因此使柔佛蘇丹順利繼承馬六甲蘇丹而為馬來半島霸主,只有馬六甲一港被荷 人所佔據而已。     1786年英國佔領檳城之後,英人開始與荷人競爭在東南亞的殖民事業1819年英人佔領新加坡後,使荷人所屬之馬六甲的貿易地位大幅滑落,最後英荷雙方在1824年簽約劃分東南亞之勢力範圍,荷人撤出馬六甲而將整個馬來半島讓與英國,而英人則承認荷人在印尼各島的宗主權。英人對馬來半島的經濟開發和行政 改革才真正徹底改變了馬來半島,使其邁向西化及現代化道路。  

本文只著眼於伊斯蘭教的部份,故對英國殖民政府對馬來半島的宗教以外其他層面的影響不多論述。眾所周知,英人對馬來半島之殖民政策乃先由直接支配三個海港檳城、馬六甲、新加坡,再逐漸深入內陸各州,最後終於形成三個行政型態:直接統治間接統治監督自治。三個港市即採第一類,英人在此大量引進中國及印度勞工,發展工商礦業, 而原為馬來蘇丹統治的地區分別放入第二、三類行政架構,名義上由蘇丹為各州元首,但實際上行政大權卻逐漸由英人行政官員及顧問掌控,而只讓蘇丹掌管宗教禮 俗事務。此種由英殖民官員掌世俗權力,蘇丹掌宗教權的分工,更加使蘇丹及馬來傳統貴族以伊斯蘭教的保護人自居,在部份州更有強化 Shari`a之執行與任命法官以掌宗教法庭之措施,如雪蘭峨、霹靂、與吉蘭丹等州。無疑地,英國殖民政策對獨立後馬來西亞之經 濟、政治、社會、文化、及族群關係等的發展具深遠的影響,這裏僅就伊斯蘭化(或去伊斯蘭化,de-Islamization)的問題再分三個層面來談:

(一) 國家層次中央化與世俗化    
雖然蘇丹保有對宗教禮俗事務的決定權,但1915年成立「宗教與馬來禮俗資議會」(Majlis Ugama dan Adat Ist`adat Melayu, Council of Religion and Malay Custom )之後,英殖民政府逐步架空蘇丹之實質管轄權,而將宗教禮俗事務納入一套中央官僚系統所管理,英國官員透過「資議會」介入有關清真寺與經院學校之創設、宗教捐之收支、Shari`a法官之任命等事務,名為蘇丹之顧問,實則進行宗教行政與財政掌控,使蘇丹做為伊斯蘭保護者的地位大受影響。這確實讓整個蘇丹政權結合伊斯蘭律法的傳統崩解掉,宗教權和行政、立法和司法權徹底分開了。     英政府雖然仍保留Shari`a對馬來蘇丹各州的適用性,但開始建立以適用英國普通法系統的民刑事法院,而形成Shari`a和英國法兩法院系統並存的狀態,而若遇有兩法抵觸的案例,常以英國法推翻Shari`a的判決,故英國法是普通法;Shari`a是特殊法,只適用馬來穆斯林為主的各州之某些民事和宗教事務而已。但英國的法制改革,確也促成了一種中央集權化及理性化立法和司法體系的效果,那些適用Shari`a的領域,如:婚姻、遺 產、宗教禮儀、宗教稅捐等,開始從判例之出現,演變成由英殖民政府以行政命令,甚至制訂單行法規來加強其權威性,這便是一典型的法制理性化的過程。誠如Hooker所言,雖然英殖民政府是在一種世俗化的考慮去採用Shari`a的,故其所公佈施行的法令只能說是一種 Muhammadan law,不是一種Islamic law,換言之,不是以那些法令是否符合伊斯蘭精神來執行,只是基於殖民行政權宜的考慮才採用順應民情的法令,但其結果還是為Shari`a的法之權威性奠下基礎,使獨立後的馬來西亞走上一個更徹底的伊斯蘭建制化的坦途。
     
(二) 宗教次級團體西化與去伊斯蘭化
傳 統馬來社會維繫伊斯蘭傳統價值並提供本土領導菁英的主要機制為經學校和蘇菲教團,已如前述。但這種傳統的伊斯蘭教育大多只是培養相當於中小學生的宗教基礎 知識而已,並未有像中東或印度的「經院」那樣學科專化與組織化的高等教育組織,而英國人帶來了西式的高等教育制度,以之培養馬來貴族子弟學習西方現代知 識,並為殖民政權服務,這批新一代的馬來知識份子漸漸由學習西方語言及知識而熟悉西方的思考模式,接受西方的世俗主義意識型態,並對傳統伊斯蘭價值體系之 認同日漸淡泊,這批英式教育所培養的西化與世俗化知識份子供應了馬來西亞後殖民社會的統治階級。另外,英政府也設立許多以馬來文教學的中等學校,以教導馬 來青年有關現代社會所需的實用知識為主,並灌輸馬來國民意識及社會責任,而這種中等學校如前述之英式高等學府一樣,對伊斯蘭傳統是相當漠視的。這種教育制 度對維繫英國殖民政權的合法性後來證明是非常有價值的,馬來社會從此有一批親西方的菁英,可為殖民統治的本土化服務。

傳統的經學校在這時繼續擔負起灌輸馬來人下一代有關於伊斯蘭基本知識及禮儀的任務。而十九世紀中葉以後,橫掃伊斯蘭世界的復振運動經由麥加朝聖、中東及埃 及的留學風潮、及阿拉伯學者的來臨而傳入東南亞,許多「留洋」回來的學者也將一種反蘇菲神秘主義及更符合《古蘭經》與《聖訓》原典精神的教義帶回來,並主張一種伊斯蘭現代主義,強調伊斯蘭傳統和西方現代文明的相互調和改革傳統教育須結合西方新式教育。此種新興的伊斯蘭思潮在馬來半島亦產生影響,吉蘭丹的 To’Kendali是著名的例子。To’Kendali在遊學中東和埃及22年後,回到故鄉創辦自己的經學校(pondok),他不但以生動有趣的講課和廣博的見聞吸引來自東南亞各地的學生,且呼籲馬來青年學生要關心國際事務,並學習運用伊斯蘭思想來探討社會政治問題,因此他本身不只是宗教教師,還是一位社會批評家。此外,吉蘭丹在1917年首創一間新氏的伊斯蘭經學院—Madrasah Muhammadiah,同時使用英文、馬來文、和阿拉伯文教學,結合傳統經院教育的課程及西式教育之新學科,如數學、科學、商業管理、現代史地等,以培 養具有新觀念的新一代穆斯林知識份子(Andaya & Andaya 1982233-235)。     無疑地,此種教育上的「一國兩制」與前述司法體系的「一國兩制」現象對馬來社會埋下了不穩定的因素。在二十世紀初,兩個基本的意識型態矛盾出現了:「新教 vs. 老教」(Kaum Muda vs. Kaum Tua)的衝突,與「汎伊斯蘭民族主義vs. 世俗馬來民族主義」的對立

自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整個伊斯蘭世界在外在的西方殖民主義之衝擊內在的伊斯蘭復振運動的浪潮下,普遍出現了一些類型相似的政治社會運動及意識型態論戰,而此一運動和論戰經常沿者兩個軸線而劃分成敵對之雙方:「傳統vs. 現代」與「伊斯蘭化 vs. 世俗化 」,如此我們可以有「伊斯蘭的傳統主義」與「伊斯蘭的現代主義」,也可以有「世俗的傳統主義」與「世俗的現代主義」,因為不同的伊斯蘭地區有其不同的社會歷史背景,故每一組意識型態的表現方式及其相對力量的強弱亦有不同。或者因為馬來半島的伊斯蘭傳統紮根較深,而其社會所受殖民主義的壓迫相對較少,也未有大規模的社會革命及戰爭發生,故並未出現激進的現代化與世俗化的運動,沒有馬來知識份子份子主張根本推翻伊斯蘭傳統,如同土耳其的凱末爾那樣的例子,且所有運動均未激烈到爆發武裝衝突,如同中東、印度、印尼在十九世紀末起所發生的那樣。

若 配合前面教育制度來分析,則所謂「世俗化的傳統主義」者,主要就是在英式教育培養出來的馬來貴族新一代,他們倡導一種較世俗化的馬來民族主義,伊斯蘭教對 他們而言只是一古老傳統,在現代民族國家中只是扮演一種儀式性及官樣文章的象徵性角色而已,這批人在英殖民時代已和殖民政府充份合作,在獨立後成為「巫 統」的第一代領導者 ,東姑拉曼便是其代表,他曾直言馬來西亞不是一個伊斯蘭國家,伊斯蘭教只不過是一個官方形式的宗教而已,他無意推行進一步的伊斯蘭化政策,而以全力護衛馬 來族群利益為主。伊斯蘭的傳統主義」者,指那些在馬來鄉村社會繼續執行在清真寺及經學校以一套傳統方式為教胞講經說法,為教胞舉行養生送死等重大生命禮儀的這些傳統’ulama宗教功能者,這便是所謂「老教」(Kaum Tua,因為英殖民政府為取得統治合法性,設法攏絡這些傳統鄉村’ulama ,並透過「宗教資議會」的制度將之納入官僚系統,這批人成為一股保守勢力,在1920s1930s和「新教」發生論戰(Roff 1985125)。「新教」(Kaum Muda),便是「伊斯蘭的現代主義」者,他們大多有麥加朝聖和中東留學經驗,目擊當時的泛伊斯蘭主義和反殖民主義的浪潮,或親自受學於那些著名的伊斯蘭改革派學者 ,便將這些觀念帶回自己祖國。但無疑地,此種思想隱含對西方殖民主義的批判及泛伊斯蘭主義的潛在危險,故不可能被英殖民政府所鼓勵,其政治勢力在獨立前後就被「伊斯蘭的傳統主義」和「世俗民族主義」兩股勢力所暫時壓倒了,這批人的政治遺產部份被今日的「泛伊斯蘭黨」(PAS)所繼承。

(三) 基層民間社會理性化與去神秘化
如 同韋伯所強調者,一個理性化的經濟系統、理性化的官僚體制和法制與理性化的文化價值體系存著辯證關係。英國所帶來的理性化行政與經濟生產模式,無疑地促進 了馬來傳統文化的理性化趨勢,同時也被這種趨勢所促進,而前述的伊斯蘭現代主義思潮正是反應此種文化價值體系的變動之一例。理性化絕不等於去伊斯蘭化, 雖然馬來社會確實存在著世俗民族主義者,但甚至對這些人而言,伊斯蘭仍有其政治象徵意義,仍可服務世俗目的。     此種伊斯蘭改革浪潮絕非只是一種知識份子的運動而已,當代學院派的世俗化知識份子確實常常只是與社會大眾隔絕的邊緣人而已,但這種觀點不應當投射到伊斯蘭的知識份子上,透過清真寺、經學校和蘇菲教團,他們的影響力可達到基層民眾,故William Roff告訴我們,二、三十年代的「新教vs. 老教」論戰已深入馬來基層鄉村社會,雖然馬來半島並未產生和如印尼那般的「新教」的`ulama帶領群眾殺害「老教」的 `ulama那樣的流血衝突,但英式教育與伊斯蘭現代主義教育仍從另一方向影響馬來民眾,故整體而言,傳統強調蘇菲神秘主義者及聖徒人格崇拜的信仰漸漸被嚴格遵奉經典及依法不依人的理性化信仰模式所取代,但這個過程在馬來西亞總是漸進的。

英國殖民統治確實給馬來社會帶來了某些難以解決的問題,首先由於十九世紀中葉以後,工業化需要大量勞動力,但馬來半島地廣人稀,且一般人生活在傳統農業社 會中,難以投入現代產業,故英人大量引進印度及中國外勞於海峽殖民地工作,這一來終於引發了馬來人的恐懼, 這便是二十世紀初一種馬來沙文主義興起的原因, 似乎馬來人並未享受到現代化的果實,城鄉之間的不均衡發展本為所有殖民型經濟的共通特質,馬來西亞這一問題更因城鄉之族群人口比例不均而更加惡化,當馬來 發覺其族群人口佔馬來半島總人口數不及一半時,難免形成一種懼外心理,這種心態被那些「世俗民族主義」者所利用為取得獨立後政權的工具,究竟這個族群問題 可能如某些伊斯蘭改革派人士所言,以伊斯蘭的普世主義及公平、正義、福利等基本價值來超越嗎?恐怕目前而言,並不太樂觀,那些非馬來的穆斯林能夠被馬來穆 斯林及其族群之非穆斯林所接受嗎?這是一個有趣且值得研究的課題。



. 結論

本文嘗試從政權合法性的觀點出發,去探討馬來西亞獨立前三個歷史階段的伊斯蘭教政治傳統,並從下列這三個問題的分析著手:

(一)伊斯蘭教在馬來西亞的起源
(二)馬六甲蘇丹政權的伊斯蘭化
(三)西方殖民主義與伊斯蘭教間的辯證關係

個人以為這個對伊斯蘭教的歷史性研究,對進一步探討今日馬來西亞的政黨政治、族群政治與伊斯蘭教對馬來西亞的政治發展與公共政策的影響,應有釐清作用。     自從杭廷頓(S. Huntington) 發表了引起爭議的「文明衝突」理論以後,伊斯蘭教更加成為國際政治學者所關注的話題,而這種觀點也反應了自七十年代的能源危機以後,西方國家對中東伊斯蘭 世界的態度,而在後冷戰的時代,「伊斯蘭問題」更不只是中東問題而已,因為中東之外的穆斯林人口還遠超過中東的穆斯林人口。原本在冷戰時代,伊斯蘭因為有 反共產主義的戰略價值,故許多穆斯林國家還受到西方的軍事和經濟援助,今日共產主義的威脅去除後,伊斯蘭世界與西方世界在殖民主義時代所種下的矛盾終於還 是被引爆了。馬來西亞的個例雖沒有像某些穆斯林國家一般,對這種後殖民時代的政治以非常激烈的方式展現出來,但我們仍清楚的看到了一種典型的後殖民政治。 具體而言,那些具有伊斯蘭傳統、也有被西方殖民統治之歷史經驗的國家,普遍在獨立建國之後的後殖民時代,在繼續掙扎著走出一條屬 於自己的道路時,同時也經驗到其殖民時代的遺產卻是一個無比沉重的包袱,傳統與現代化並不是如此容易地被同時擁抱住

上述的問題實具有全球性的意義,看看那些今日充滿族群動亂的地區,從東南亞的印尼南亞的印度與巴基斯坦中亞的阿富汗高加索地區的亞美尼亞和亞賽拜然中東的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乃至東歐的南斯拉夫北非的埃及和阿爾及利亞,所有這些國家都是同時有伊斯蘭和西方殖民主義這兩個傳統,其問題的本質也均類似,與其將其原因簡單歸咎於政府貪污、經濟落後、或甚至「伊斯蘭基本教義派」的暴力傾向,倒不如更認真地從歷史的角度、從其國內的族群、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宗教等面向、從其對外關係的角度,一一去仔細探索,或可發現各個因素實有其千絲萬履的關係,這裏面沒有簡單的公式可套,也不應當以隔離其它要 素,只集中在一二個問題的方式來探討。這個對馬來西亞伊斯蘭歷史傳統的研究,將引導我們去從幾個可能的方向來探討當前馬來西亞的政治問題:

(一)不同的政治黨派究竟是繼承怎樣的殖民時代所遺留的政治遺產?是否可能以「伊斯蘭vs. 世俗主義」來做政治黨派的分界線?各黨派對伊斯蘭傳統的態度是否反應了其從殖民到後殖民的世代經驗?
(二)伊斯蘭的文化認同和族群認同的關係為何?馬/華與馬/印之間的族群疆界和穆斯林/非穆斯林的文化疆界是一個不可突破的惡性循環嗎? 或者伊斯蘭可以成為族群融合,或至少是族群和諧的因素嗎?
(三)全球性的伊斯蘭復振運動將對馬來西亞未來政治發展產生什麼影響?這會造成進一步的伊斯蘭化 嗎?這是否將反映在馬國的公共政策議題上?這是否會促成現有各黨派權力結構的重新調整而創造政治轉型?這些問題將值得另一個研究的深入探討。

馬來西亞伊斯蘭國教化的歷史根源(上)



本論文嘗試從「宗教文化」的角度,來探討馬來西亞的政治史,此一歷史性的探究,個人以為是處理當前馬來西亞政治發展、族群關係、公共政策等議題的一個重要基礎。伊斯蘭教(Islam)與馬來語(Malay)、馬來慣俗(Adat)三者並稱馬來人(orang Melayu)族群認同的三大支柱這不只宣示在馬來亞憲法中(3:1),也具體反映在相關聯邦與州法律及其公共政策之制訂與執行,更展現在一般馬來知識份子的文化論述之中。總體而言,伊斯蘭化」(Islamization)已成為馬國基本國策之一,特別是在自1969年的族群動亂結束後,非馬來人的其他兩大族群華人及印度人在政治上已被邊際化,而形成馬來人支配公權力機構的情勢,「伊斯蘭化」似成不可逆轉的趨勢,故探討伊斯蘭教之成為馬來族群認同的歷史根源,將使我們對當前馬來西亞政治發展所存在的一些疑問,有釐清作用。伊斯蘭教成為馬來人的主要「宗教-文化」認同由來已久,若從馬六甲(Melaka)王朝算起至今,約六百年左右,故今日馬來西亞所實行的伊斯蘭國教政策, 乃是一長期歷史過程的產物,如本文標題「國教化」所示。歷代馬來人所建的政權和伊斯蘭教有密切的結合, 這在一個實際上位於伊斯蘭世界邊緣地帶,迄今只有不到六個世紀的伊斯蘭傳統的民族,確實是令人訝異的,甚至埃及及土耳其等具有上千年的伊斯蘭傳統的近東民 族,均無此種國教政策,因此研究馬來西亞前獨立時期的歷史,有助於我們更清楚這個非常獨特之馬來政權伊斯蘭化的淵源及過程。


. 問題之釐清


韋伯對國家的定義有助我們開始思考本論文的主題,他指出統治者運用其中央官僚體制對一定地域行使其「合法性地獨佔使用武力的權威」(the legitimate claim of the monopoly of physical forceWeber 197853),便組成國家,而一個國家之所以建立其國教,也就是企圖以某一個特定宗教做為其「合法性」(legitimacy)的基礎,以利其權威之行使。這個問題放在馬來人的歷史脈絡來談,則我們要問為何馬六甲的早期蘇丹(Sultan)會採用伊斯蘭教做為其統治權合法性之基礎?特別是當我們了解到伊斯蘭教傳入馬來西亞乃至東南亞地區,遠晚於印度教與佛教,而其蘇丹的王朝典制還有印度教文化色彩並結合本土習俗的事實後(Tarling 1992173-181; Milner 198330-33),我們不禁要問馬六甲蘇丹的此種「改宗」行動是如何產生的? 因此,本文將以下列三組問題來開始處理馬來政權之伊斯蘭化起源問題:


(一)源自中東的伊斯蘭教是以何種管道與方式傳入東南亞?何人為東南亞最早的穆斯林?他們傳入什麼類型的伊斯蘭傳統?
(二)馬六甲蘇丹如何引進伊斯蘭教?其統治合法性與伊斯蘭教的關係為何?如何實施伊斯蘭化政策?
(三)西方殖民政策的統治和馬來伊斯蘭傳統是否存在衝突和互惠關係?特別是持續更長、影響更深遠的英國殖民統治。英殖民政府所帶來的印度和中國移民潮,對馬來族群之伊斯蘭文化認同有何影響?


馬來政治菁英如何運用伊斯蘭傳統以建構馬來族群意識?這三組問題實際上有其歷史時序關係,故其討論將放入一般學者對研究馬來西亞歷史的分期 方式來進行,將獨立之前的歷史分成三階段:印度教化時期、伊斯蘭化時期、西方殖民時期。這個一般性的歷史分期很能夠突顯馬來統治集團在不同歷史階段,面臨不同的內外政治變局的挑戰,如何尋求建構一套不同的合法性機制,以保障其統治集團的利益並解決社會矛盾。
    



. 馬六甲蘇丹與伊斯蘭教的起源    

馬來西亞的伊斯蘭教起源可溯自十五世紀初的馬六甲王國初期,從上而下,即蘇丹王室及馬來貴族基於政權合法性之確立,開始推動宮廷內部的伊斯蘭化改革,採取聯姻政策和禮聘伊斯蘭學者為大臣的方式,逐步將來自印度和中東的伊斯蘭勢力和馬來統治階級聯合,並頒佈伊斯蘭律法以建立封建政權的秩序。根據部份馬來學者的觀點, 馬六甲開國君主Parameswara1414年迎娶巴賽(Pasai ,在今之Acheh,蘇門答臘西北端的省份)公主為妻,因此改宗伊斯蘭教,是為馬來王朝伊斯蘭化之歷史起點(Mutalib 199011-12Osman 1997265)。 此說的歷史真實性固尚有爭議,但此一馬六甲和巴賽的聯姻故事頗能代表中世紀封建君主之間常見的政治聯姻以追求統治合法性的模式,而兩國之和親也促成了文化 交流,如同唐朝以文成公主下嫁西藏國王,而將佛教信仰帶入西藏,馬六甲的故事亦類此。東南亞早期歷史考古文獻顯示,位居蘇門答臘北端的巴賽王國可說是整個東南亞地區最早的伊斯蘭王國Bakar 1997263-264Osman 19977-9),這無疑和其最近中東穆斯林世界的地理位置有關。在當時候,巴賽和馬六甲均只是強大的佛教帝國滿者伯夷(Majapahit, 在今爪哇建國)的附庸而已,Parameswara從其巨港封地流亡到新加坡建國,後再因滿者伯夷之入侵,而逃往馬六甲建國(許雲樵 1966116-119),接著又面臨了從北邊南下馬來半島的佛教暹羅王國之入侵(ibid.139-146),故尋求外援以追求從兩大佛教強權獨立出來,乃是早期馬六甲君主開始尋求穆斯林及中國政權援助的主因,而他們善於運用馬六甲優越的海港位置,居於當時伊斯蘭、印度、與中國三大東方文明世界的海上貿易路線之要衝,大搞國際關係及轉口貿易,因此在短時間內使其擺脫暹羅及滿者伯夷的控制,成為東南亞地區在十五世紀的海事強權帝國。有關馬六甲伊斯蘭化的起點,更權威的歷史根據是Sejarah MaleyuMalay Annals;馬來紀年)。


Sejarah Maleyu告訴我們:馬六甲的第三任(或第四任)君主Sultan Muhammed Shah皈依伊斯蘭教,並使朝廷文武百官及百姓風起雲湧效法之,是為公認馬來西亞歷史上伊斯蘭建教之始,其時間大概在 1424-1444年之間 。從這段記載及同書有關巴賽王國信仰伊斯蘭教的記載來看,則馬來人仍相信其伊斯蘭教直接傳承至中東之聖地(ibid.103-106)。從同時代的阿拉伯、中國歷史記載和東南亞考古史料來看,東南亞群島和中東穆斯林世界的往來在當時是頻繁的穆斯林商人在印度半島、蘇門答臘、馬來半島、沿南海各大島嶼、及中國東南沿海建立許多商業據點,為南海及印度洋兩地區遠洋轉口貿易之最活躍的集團。在馬六甲君主的改宗之前不但馬來半島本身無任何證據顯示有穆斯林的傳教,甚至整個東南亞地區也只有少數給個沿海城市有穆斯林的商業及宗教活動,如蘇門答臘西北角的巴賽、東爪哇北部海岸、及中南半導南端之占城(Champa,在今日越南中部海岸)(Tarling 1992330-331, 338-339, 513-518),而巴賽王國為東南亞最早的穆斯林政權,其他大部份地區是印度教及佛教的外來文化結合當地的本土信仰所支配,如此一來為何馬六甲早期蘇丹要採取伊斯蘭化措施呢?甚且一般學者均同意東南亞的群島部份全面伊斯蘭化,馬六甲蘇丹的改宗政策是一個轉捩點,也就是因為馬來人幾百年來成為東南亞的伊斯蘭教保護者的此一集體歷史記憶,馬六甲是「小麥加」的歷史榮耀,故在馬來西亞獨立建國後,伊斯蘭便成為其「國族建立」(nation-building)的極富積極性內涵的集體文化象徵,被馬來統治階級所採用並賦予國教地位國族之獨立需要一套國族起源論及歷史觀,或是所謂國族「神話」(myth),以喚起國族成員的認同感和文化優越意識。追溯形成此一塑造國族榮耀之集體記憶的起點,是解答今日馬來人的伊斯蘭政治之法門。
    
中世紀在東南亞群島區域所建立的王國,均和中國中東伊斯蘭世界印度的遠洋貿易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東南亞正好位居這三大古文明地區的交匯地帶, 故來自三地的商賈常在沿海地區設立據點,而在中世紀後期,穆斯林商人特別活躍,故甚至中國宋朝以後的史書也留下甚多大食商人支配南海貿易的記錄,故東南亞 早期穆斯林據點分佈如此之廣,從蘇門答臘最西北端,一直沿伸到麻六甲海峽之兩岸,直達爪哇、蘇拉威西,以迄菲律賓南端之民答那峨,而馬六甲位居要衝,更顯 現其重要性,故其蘇丹穆斯林政權的掘起必須在中世紀繁盛的南海貿易的脈絡來理解。從如此一種地理和歷史脈絡裏,許多學者嘗試對為何馬來西亞甚至整個東南亞群島部份的伊斯蘭化開始於14世紀末提出解答。Milner嘗試從諸多相關研究歸納出四類解釋:其中兩種解釋傾向以經濟利益的觀點,強調來蘇丹為了競逐南海與印度洋的遠洋國際貿易利益,故借信仰伊斯蘭教以引進中東的穆斯林勢力,來排除印度與葡萄牙商人所建立的貿易霸權Milner 198344-45)。此一觀點是十九世紀以降的西方殖民史家所支持,但無疑地這論點易招反駁,因為葡萄牙人的入侵東南亞足足比伊斯蘭教之傳入晚了一世紀,反過來說印度商人之活躍於東南亞貿易,則又比伊斯蘭教之傳入早了幾個世紀,但為何正好是在十四世紀末,馬來人才決定引進伊斯蘭教以之和印度教對抗,其實這種經濟決定論正好是西方殖民者本身對東南亞經濟利益的企圖及殖民霸權意識所投射的產物,雖然有道理,但不能讓我們更清楚地認清馬來統治者在14世紀末所面對的政治問題為何,故只具有部份解釋力。    


個人以為與其說馬六甲蘇丹為了競爭受印度及葡萄牙商人壟斷的貿易利益而採用伊斯蘭信仰,倒不如將此一行動放在馬六甲統治者為尋主權獨立的政治脈絡來看更恰當。換言之,為了脫離暹羅及滿者伯夷兩大佛教強鄰的威脅,必須尋求經濟上自給自足及軍事上的外援故以聯絡中東穆斯林國家和遠東中國兩大勢力來抗衡之, 此種遠交近攻的外交策略也自然帶來了中國人和中東穆斯林的移入,但在十五世紀初鄭和下西洋之前,中國帝國之勢力並未積極介入東南亞,也少有中國人定居於東南亞從事貿易拓殖活動,這當然和中國農業社會安土重遷的文化有關;相反地,伊斯蘭教起源於阿拉伯的游牧民族,其高流動性及向外拓殖的文化特質持續地表現在伊斯蘭文明發展之後,故才有前述中世紀從近東到中國的遠洋貿易操縱於穆斯林手中的現象, 故雖然馬六甲蘇丹同時向兩方爭取外援,最後終於是在東南亞較有發展基礎的中東穆斯林取得優勢,中國明朝政府不僅不鼓勵海外拓殖,且在鄭和七下西洋之後就實 行海禁政策,於是在十六世紀西方入侵東南亞之時,明帝國勢力早已和東南亞各蘇丹國不再存有實質的經濟與政治關係了,此時近、中東的穆斯林政權仍不斷支援東南亞馬來穆斯林政權反抗西方殖民主義。另兩種論點則主張東南亞十四世紀末的伊斯蘭化,必須從整個同時代的伊斯蘭世界的歷史脈絡來看才有意義。因為自十三世紀蒙古西征滅了哈里發政權之後,穆斯林的軍事和政治力量不再成為傳教活動的主要支柱,而伊斯蘭教繼續向非穆斯林地區擴張的擔綱者是「蘇菲教團」(Sufi order)的聖徒和穆斯林商賈。此種和平傳播的模式在東南亞表現的最明顯,Johns Milner本人支持此說。Milner強調將東南亞伊斯蘭化放在中世紀穆斯林世界的歷史脈絡來看,從而在中東和印度的伊斯蘭文化去尋找東南亞伊斯蘭之根源,並比較兩個世界文化上的相似性,以解釋為何馬來蘇丹可以毫不困難地接受這種外來的宗教,這個文化決定論的觀點引領我們進入另一伊斯蘭化的層面。    從下而上,即來自中東和印度的穆斯林傳教人士,主要是蘇菲教團,深入馬來民間社會,以其個人的魅力、為人醫療或行神蹟、推廣伊斯蘭教修行與儀式等,逐漸使馬來本土文化融入伊斯蘭教精神。   實 際上,在十九世紀英國殖民政府在馬來半島確立統治權之前,我們並不可能對伊斯蘭教在民間社會之傳播狀況有太多的歷史材料可資佐證。在此之前的馬來本土史料 大多是宮廷史家或穆斯林學者的著作,故他們的觀照點不在記錄實際民間實行伊斯蘭教的報導,而中國、中東、和西方旅行者的史料大都集中在那些主要貿易海港都 市的實況,且偏重在統治階級,而非一般大眾,故討論穆斯林之傳教活動,只能將那些含糊的資料放在整個伊斯蘭文明東進的歷史脈絡來看。

對於那些不能閱讀經典,且仍然未有普及化的宗教教育的中世紀馬來民眾,學習伊斯蘭教義與儀式的兩個主要管道,只是清真寺的固定禮拜儀式之參與及個別宗教大師的教導而已。JohnsMilner和許多其他學者均強調蘇菲大師之傳播扮演重要角色,他們基本上將印度半島之伊斯蘭教的傳播模式和具有相同之前伊斯蘭文化背景的東南亞相比較,認為在印度教與佛教的密契主義及汎神論思想的環境下,蘇菲主義是較可能被融攝的一種伊斯蘭信仰型態。從Sejarah Maleyu的相關記載及四位活躍於十六、七世紀的蘇門答臘北部亞齊(Acheh)蘇丹國的穆斯林學者的著作來看,某幾個著名的蘇菲教團,如:QadiriyyahChistiyyah, Shattariyya、和Rifa`iyyah等已活躍於馬來半島、蘇門答臘和爪哇,他們也帶來了正統蘇菲主義的教義和修行。這些早期的穆斯林學者便將他們的混合蘇菲主義及正統教條的伊斯蘭文化帶入東南亞各沿海貿易港口,包括馬六甲,再順著河道進入沿岸地區, 深入內陸所以其傳佈的社會階層也是從商業城市的工商階級再慢慢擴散到鄉村農民階層, 而這個從海岸到內陸、從城市到鄉村的中介者,就是蘇丹政權本身,他們為了開拓中東貿易,而禮聘穆斯林學者為宮廷顧問,雇用穆斯林商人為海港官員,並因此採 用伊斯蘭律法維護商業秩序,最後蘇丹家族自己宣佈改宗,並隨著其封建統治疆域向馬來半島內陸擴張,而由王室諸侯及其陪臣將伊斯蘭信仰與律法帶到各地。     


以上兩個層面的伊斯蘭化運動在西方殖民主義支配了馬來人的經濟政治生活之後,不但沒有中挫,反而更為強化,因為當馬六甲在1511年 被葡萄牙人佔領後,原蘇丹宗室及貴族流亡到馬來半島其他地區,或到蘇門答臘各地建立反抗西方殖民者的基地時,伊斯蘭教也因此更廣泛地傳佈於馬來世界了。每 一個時代的統治者總是會關心「現代化」的問題,即使用他那個時代最先進與文明的方法和技術來改革其社會,故對東南亞統治者而言,在中世紀引進伊斯蘭文明就如同在現代引進西方文明是同樣道理。對十五世紀的東南亞統治者而言,引進伊斯蘭是「有益無害」的。當然從長期的歷史發展來看,這終將使東南亞社會更易受到伊斯蘭世界的影響,進而對馬來蘇丹統治權的基礎逐漸鬆動而崩解,但這大概不可能被他們預料的到吧!
    



. 馬六甲蘇丹國時期的伊斯蘭文化    

研 究東南亞前殖民時代歷史的學者,除了爭辯伊斯蘭教的起源問題外,還進一步質疑到底伊斯蘭教對前殖民時代的東南亞社會之實質影響為何?此一問題的回答,從西 方史家的幾乎沒有影響到本土穆斯林學者之已徹底伊斯蘭化的觀點不一而足 。不論主張有無影響的學者,大概都不可能只從如此有限的史料中去提出足以說服對方的證據。但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我們似乎應該先問:是什麼樣的伊斯蘭教在影 響那一部份的東南亞社會?實際上因為在前殖民時代史料的稀少,使我們對這問題的兩個部份都不可能有十分令人滿意的回答,也因此歷來學者才會爭訟不休。而就 馬來西亞的部份已經很幸運地有相對更多前殖民時代的史料被保存下來,故比東南亞其他地方在回答有關伊斯蘭教影響的問題上有更多的歷史證據。     根據Lapidus的分析架構,將馬六甲蘇丹統治下的馬來社會分成三個層次:國家層次宗教次級團體層次基層鄉民社會來討論Lapidus 1993475)。

(一)國家層次: 「拉者」(Raja)和「蘇丹」(Sultan)

中世紀馬來政權的最高統治者叫蘇丹、拉者或「陽德普端」(Yang di-Pertuan, 馬來半島各州的蘇丹都系出馬六甲蘇丹,而馬六甲王朝是一典型的封建家產式政體,當其勢力擴張後便大封其家族成員為各地蘇丹,並尊馬六甲蘇丹為共主,行納貢及征戰義務。甚至中央地方大臣也由其家族成員獨佔,而法律之制訂與執行權威來自蘇丹本人,故「伊斯蘭律法」(Shari`a)最早也是基於蘇丹之命令而頒佈,這和伊斯蘭原始的「依法不依人」精神相違,因伊斯蘭教強調法之權威來自真主的意志,不是透過「君權神授」之專制王權理念而賦予法的權威性。 故雖然馬六甲君王也採用了「蘇丹」的頭銜並頒佈Shari’a,但這些伊斯蘭化的做法是在一種絕對王權的前提下進行,此種觀點或者和古典印度文化的神人同形論有關,強調統治者是神的化身,是具有神聖能力的救世主一樣(Milner 198332-33),而不像中世紀的伊斯蘭教政治傳統,強調「哈里發」(Caliph)或蘇丹只是先知的繼承人,或是真主意志在人間實現的工具而已。     不過中世紀伊斯蘭世界的王權觀念並非沒有任何爭議的,如同Milner指出者,阿拔斯(Abbasid)王朝的哈里發多少恢復了前伊斯蘭時代的波斯絕對王權觀: 從頭銜來看, 阿拔斯的Caliph成為「真主在地球之陰影」;先知與國王為真主的「一串項鍊的兩顆珠寶」; Hodgson的觀點來看,在中世紀穆斯林世界,如此一種王權制度和「關懷律法」(Shari`a-minded)的信仰社群存在一種緊張關係。此種緊張關係普遍存在於阿拔斯和後阿拔斯時代的伊斯蘭世界,但同時代的東南亞王權因本有長久的印度絕對王權傳統,故對波斯化的伊斯蘭王權是可相互借用並無矛盾另一種形式的伊斯蘭教的引進東南亞更易被接受,並可整合於原有多神論及神人同形論的王權觀架構上,這便是蘇菲神秘主義。中世紀的伊斯蘭世界正被一股追求內在靈性經驗的宗教運動所橫掃,蘇菲聖者追求與真主冥合而成為「至人」(Perfect Man的宗教修行,由Ibn Arabi及其弟子所傳播(蘇菲聖者若「完全實現了與神聖存有合而為一」者,是為「至人」,此一概念和菩薩道的概念是可以相容的(Milner 198339)。許多蘇丹熱衷蘇菲修行,相信以此獲得「精神能量」,不但利己,亦可利他,以拯救其人民之苦難。「至人」思想可溯自Jili乃至ibn Arabi;其思想流行於馬六甲王朝時代。事實上,中世紀伊斯蘭世界是一容忍而多元的社會,上述蘇菲思想甚至也可被正統教法學者(即Hodgson所言之「關懷律法」 的人)所接受,而Shari`a既未排斥蘇菲主義,也未完全取代馬來舊有慣俗。 綜上所述, 原為異教的「拉者」在成為伊斯蘭教的保護者之「蘇丹」後,和外來穆斯林移民因貿易和聯姻關係而更加密切。雖然伊斯蘭教之人人平等、真主意志超越一切人間權威、及依法而治的理念與此種絕對王權概念是風馬牛不相及,但在東南亞,這兩者卻有一奇妙的結合。
從馬六甲蘇丹的行政體制來看,維繫繁榮安定的遠洋轉口貿易是最關重要的。故任命外來之僑居商人負責管理來自其母國的進出口商,再由馬來本地官員統籌協調是一理想合作方式。在馬六甲商人主要來自四大族群:古荼羅(Gujarat, 在印度半島西北海岸)之穆斯林坦米爾(Tamil,在南印度)之印度教徒爪哇穆斯林中國人

蘇丹便每一族群任命一位「港主」(syahbandar)負責接待其同族之遠到商船商賈,辦理通關賦稅事宜,有時並管理其僑商社區事務,蘇丹再派其「總理大臣」(bendahara)協調監督之。由此可見穆斯林商人在其中佔較大比例,故引用伊斯蘭律法做為爭訟之法律依據便逐漸成為慣例     長久以來,西方學者便以Shari`a之 實行與否,做為伊斯蘭化與否之主要判準。無疑地,若以此為標準,則馬來半島之伊斯蘭化領先東南亞其他地區,因如前所述,馬六甲蘇丹大概為了應付為數甚眾的 穆斯林僑商之需要,故在蘇丹主權的名義下,頒佈許多符合伊斯蘭律法原則之法令,另仍有一部份法令結合馬來前伊斯蘭傳統慣俗,謂之Adat,這兩種法令便構成了著名之「馬六甲法典」(Undang Undang Melaka)之兩大法源。這部法典不只對馬來半島,且對整個東南亞伊斯蘭世界產生深遠的影響,該法典之頒佈和施行相信為東南亞之伊斯蘭化奠立不可搖憾的基礎,甚至雖然該法典和正統派的Shari`a不是完全符合。     許多學者在研究「馬六甲法典」時,常強調Shari`a/Adat的對比,認為馬來半島,乃至大部份東南亞的穆斯林政權所使用的法令充滿折衷精神,許多規定以Adat為主,而Shari`a只是一無強制力的替代方案而已,其中甚至於有三法並列而擇其一,例如:姦淫罪之規定如下, 在一般的情況下,男方強姦女方者,應罰款十個emas(?貨幣單位),因為暴力已被使用。這是基於「政典」(kanun hukum)的罰則。    


 任何人均不得以暴力對待他人。假如一男強姦一女,該女訴之於法官,法官應傳喚該男並令其與該女結婚。假如他拒絕與她結婚,應罰款三個tahil(貨幣單位)和一個paha(貨幣單位),此外尚需為該女付一陪嫁禮物,如本國之「慣俗」(adat)。但基於「真主之律法」(hukum Allah),假如該男已婚(muhsan),他應被罰以石擊死。假如該男未婚,他應被罰鞭打八十下。這是律法,絕不可違逆。     這個條文竟出現三個法律範疇:「真主之律法」--Hukum Allah,即為the Law of God, 在「馬六甲法典」指Shari`a無疑;「慣俗」— Adat,即為馬六甲當地習俗而被採用為法律;「政典」-- Kanun Hukum,即canon law,在「馬六甲法典」也常出現,其實質意含必須放在中世紀穆斯林政權的脈絡來理解。

中古後期的鄂圖曼土耳其帝國之蘇丹,有感於Shari`a的規範不足以應付帝國龐大行政事務之需要,而另訂qanun= kanun= canon),以世俗王權之名立法,以補Shari`a之不足,但此舉可能引發「關懷律法」學者之不滿。而「馬六甲法典」的編纂者或可能真有一部土耳其蘇丹政權的「政典」而加以引用,或只是沿用此一概念來以蘇丹主權之名立合於馬六甲社會之法令則不得而知了。


有趣的是,此種神聖立法及世俗立法之間的內在矛盾,似毫不被當時立法者所意識到,而將之並列於同一條文內。甚且,中世紀伊斯蘭世界常有王權與學者間的緊張與衝突,也不存在於當時馬來蘇丹政權這或者因為直到十九世紀伊斯蘭現代主義運動之前,馬來穆斯林的「經師學者」(`ulama)尚未形成一自主性且高度組織化的集團,故蘇丹的絕對王權尚未被挑戰,當此一問題爆發時,已是東南亞進入現代史的階段了    

這種折衷主義的立法絕非東南亞穆斯林社會特有,早期西方的伊斯蘭學者太過強調一種正統且排他的伊斯蘭觀點,而未能真正評價伊斯蘭律法本身的因時因地制宜性。事實上,伊斯蘭教肇始於阿拉伯半島並向非阿拉伯民族地區擴張以後,伊斯蘭律法及教義便在不斷因應環境而調整,故伊朗便盛行什葉派,另有一套律法及教義系統,以後的正統四大法學派之出現莫不是非阿拉伯地區的學者對伊斯蘭律法之再詮釋,而蘇菲主義也是伊斯蘭教與異教之相互激盪下的普世主義之表現,使其能 多神信仰者相互包容,故在不同的歷史階段,伊斯蘭傳統就會開展出不同的新思潮,最後經過折衷損益,此一新思潮就被納入「正統」了,故我們也不應認為東南亞伊斯蘭教一定要完全翻版中東之伊斯蘭傳統,才算是「正統」吧! 


(二)宗教次級團體: 「清真寺」(masjid)、「經院」(madrasa) and「蘇菲教團」(tariqah)    

到底在馬六甲王朝時代,這些伊斯蘭教的主要制度是否與普及於全國各地,或實際上只是一種宮廷貴族間的菁英文化時尚呢?同時代的歷史材料本身似不足供給充分的解答,有些論點只是從後來本土和殖民時期的學者、旅行家和官員在不同時地的觀察記錄來推論而已,故以下及第三項的敘述所根據的史料只是從斷片去推論一般 情形而已。一座清真寺都有三個主要職位:「教長」(imam統領寺務、主持禮拜儀式;「講道」(khatib-- 禮拜後講經說教;「唱拜」(muezzin--在禮拜時間呼喚全社區民眾來做禮拜。若條件許可則可附設寺院之經學校,即經院,以教育子弟讀經,研究律法,由教長本人或聘請外地名師來開講。毫無疑問,清真寺組織是穆斯林社區的公共生活及教育文化事業之中心, 甚至還有經濟功能,如供外人投宿之旅館,及供給商賈資金融通之銀行。如此一種完整的清真寺建制是否已經普遍存在於馬六甲蘇丹國的領域內,是了解伊斯蘭化的問題最關鍵的因素,但現有文獻實在不足以確定其普遍與否,但其存在則無庸置疑。     傳授伊斯蘭律法與教義的知識之主要機構為「經院」,但馬六甲王朝似無像中世紀伊斯蘭世界的主要學術重鎮的那種甚具規模、且傳授整套經學教育專門學科的 madrasa,甚至在蘇丹宮廷本身,都只能偶兒從中東或印度聘一、二名師來授課而已,更不用說可在各清真寺設經院了。但在一些清真寺附設小型的「經學校」(surau)是可能的,可以教授穆斯林子弟一些《古蘭經》朗誦、正確的禮拜方法、伊斯蘭信仰的基本原則等。另外還有一種經學校叫「掛幛學校」(pondok, hut),一位著名經師可以雲遊十方講學,便在清真寺旁掛個帳篷,以便鄰近地區子弟可以來上課,這種學校相當令人懷想起阿拉伯游牧民族的四海為家、漂泊不定的生活,而一種伊斯蘭普世主義是在此種生活方式下誕生的

這種學校在十九世紀末至二十世紀初的馬來半島,為傳播中東的伊斯蘭改革理念產生巨大影響。     如前所述,蘇菲教團是中世紀傳佈伊斯蘭教於印度和東南亞的主力,而蘇菲教團的領導「長老」(sheikh)及其「門徒」(murid)的 親密且嚴格的關係,和原有印度教與佛教中的師父和弟子的關係也是相近的。但在馬來社會,教團組織及其傳承系譜大概沒有像在中東和中亞那麼嚴密和龐大,一位 弟子可以同時遊學於不同長老所領導的教團,教團之間也沒有層級節制的關係,而且經院和教團間的功能分化也不太明顯,故蘇菲長老不只傳授密契修行法門,還可 研究經學、律法 和神學,也可以領導各種宗教儀式,故其角色是多重的,常被民間大眾視為具有神奇的精神力量而被尊敬,一些遠近知名的蘇菲聖者也常出入蘇丹宮廷,為王室貴族 教導蘇菲之道和解答各種疑難雜症(許雲樵 1966187-190)。



未完,待續...

馬來西亞與伊斯蘭教(下)




雖然阿富汗在以美軍為主的北約聯軍透過聯合國的旗幟大舉進軍下弭平了塔利班政權,也在2002年扶起了親美的哈密卡扎依 (Hamid Karzai)臨時政府,並在2004年的選舉中確定了其總統地位,但阿富汗仍然未能享受和平,爆炸事件時有所聞;抑有進者,恐怖基地的首號人物奧沙馬本 拉登去向不明,生死未卜,以致反恐戰爭未能帶給美國和世界民眾一個安心。擁有3千餘萬人口的阿富汗,遜尼派的教徒占了84%, 剩下是什葉派教徒。由於遜尼派戰絕大多數,原本應該形成一個團結的國家,卻事與愿違。加之近年來不僅塔利班的殘餘有死恢復燃之勢,而且也出現了基地恐怖組 織的化整為零的襲擊事件,以致美國的反恐戰爭也因此被劃上一個問號。究竟恐怖份子被消滅了嗎?答案是沒有,由此可見,藏在暗處的原教旨極端主義份子並不甘 心失敗,它 正與強大的美軍展開一場游擊戰當美國收服了阿富汗,將之納入保護的一個國家後,所謂恐怖份子的問題並未解決,美國乃轉向另一個國家,視伊拉克為匿藏與翼庇恐怖份子的軸心之一,非得摧毀不可。

20033月,美國聯同盟軍又再發動對伊拉克戰爭,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把海珊 (SADDAN HUSSEIN)政府打得落花流水,結束了自1979年即上台執政的海珊獨裁政權。海珊的殘暴統治固然給美國一個藉口,必須誅之而後快;但他以少數遜尼派之首領統治這個什葉派人占多數的國家,也是激發親伊朗的什葉派民眾默許美軍對付海珊。伊拉克共29百萬人口,絕大多數屬阿拉伯民族,什葉派占了60%,遜尼派只占40%。但長期以來是遜尼派在主導伊拉克的政府,以海珊政權最為彰影。他借宗教之名,不惜發起兩次戰爭(1980-88年的對伊朗戰爭和1990-91年對科威特的侵略),加深了它與鄰國的仇恨。雖然兩次戰爭以伊拉克屈居下風而結束,但從未改變海珊的殘人以自肥的鐵腕施政。由於不得民心,自食其果的海珊政權在短短的3個月內即告分崩離析,更在同年12月被抓捕,而在2006年被送上絞刑台,結束了這位暴君的生命。海珊之死固然並不足惜,但美國擎起的反恐大旗也招致世界各國的不滿;尤其是穆民世界更無法理解美國為何要挑起世界衣冠文物的衝突(即指西方衣冠文物與回教衣冠文物的衝突)?衣冠文物衝突論是美國學人亨廷頓所提出和獨創的理論。在今天看來,美國的打恐戰爭並沒有取得預期的成功,伊拉克的局勢仍然動盪不安,幾乎天天都有爆炸人命傷亡事件,此伏彼起。
值得關注的是,在美國的支援下於2004年成立的臨時政府,也改變了伊拉克固有的道統,由什葉派人當政,遜尼派則被邊緣化。目前的總統是達拉巴尼 (JALAL TALABANI),而總理是諾裡(NOURI AL-MALIKI)。如果沒有14萬名的美軍長駐其間,新政府恐怕會陷入分裂與內戰。這就是說,透過戰爭只製造數不盡的生靈涂炭,加速回教徒派黨的鬥爭,也沒有給世界帶來安定。因此打恐戰爭已淪為美國懾服回教國家的一個政治武器,卻無法收服人心也不能在美國引起共鳴。 越來越大的壓力促請美國撤軍, 就是因為美國民眾再也不能忍受長期駐軍阿富汗及伊拉克造成的人命的傷亡。然而這一切的根源,導因於美國一直無法有效地解決巴勒斯坦立國的問題,也把美國視 為對以色列的慫恿有以致之。這又涉及了回教世界難以解開的死結,因而出現了以宗教為名的極端暴力行動向西方強權和其結盟的回教國家發出嚴重的挑戰,世界陷 入永無寧日。這又與美國的霸權政治不無關係。


大馬的回教復興運動
而馬來西亞,也是在70年代掀起回教復興運動。這與阿拉伯世界的宗教復興大有關連。一個由安華依布拉欣(Anwar Ibrahim)領導的回教青年陣線(ABIM)的出現,印証復興運動之風已吹起,而且發展十分迅速,幾乎令回教黨靠邊站。莫哈末阿武巴甲(Mohammad Abu Bakar)在“Islam Nationalism”一文中這樣說︰隨著 70年代後期與80年代初期宗教的崛起,在馬來社會裡回教思想很明顯地越來越佔優勢。回教作為一個全面性的系統已被越來越多的馬來人所接受,而不只限制於回教黨之追隨者或者是回教青年陣線(ABIM)之會員及回國之馬來青年,甚至是傾向民族主義的巫統領袖也開始自由地談論有關遵照回教教義重組社會之需要。 這項對回教之推展,尤其是回教普世化本質之看法,並將之轉成為行動,很明顯地影響了馬來民族主義。”當馬哈迪醫生(Tun Dr. Mahathir bin Mohamad)1981年繼位成為馬來西亞第四任首相時,他敏銳地看到這股思潮銳不可擋,因此拉攏ABIM的領袖安華依布拉欣加入執政的巫統,以強化巫統的回教形象。結果成功地在1982年將安華納入巫統,並將ABIM的整個力量轉成對當權派的支援,從而削弱了反對黨回教黨坐大的機會。“80 年代是馬來西亞回教化如火如荼推展的年代,隨著回教化政策之引進,政府嘗試在國家行政中注入回教價值觀。同時政府也設立了好幾個回教機構,其中影響深遠的 有回教大學、回教銀行、回教化保險之設立及修改憲法121條文以提升回教法庭之地位。1983
年,首相拿督斯裡馬哈迪醫生說︰回教化運動是把回教的價值觀注入國家的行政,回教價值觀的注入有別於實施回教法律。回教法律只會施於回教徒。雖然這個國家的法律並不是回教法律,它們並沒有違反回教的需求,而在一些情況下是與回教相符合的。”這樣一來,世界性的回教復興席卷至馬來西亞已成為一個事實,回教化運動也成為長期推展的工作。在潛移默化下,馬來西亞的回教化運動已佔有顯著的地位,尤其在馬來社會,引起極大的關注。不過,仍不很明顯擺上政治舞台,也沒有刻意對建國根基的憲法作根本的改變。某些的修憲是為了適應了回教化運動,還不至於摒棄立 國的憲法精神和實質條文,因此法官在判案時往往根據憲法和西方既成的法律來作詮釋。馬來西亞前最高法院院長敦哈密(Tun Abdul Hamid Omar)在1990年這樣說︰我滿有敬意地說,雖然聯邦憲法第三條清楚規定回教是聯合邦之宗教,我們的國家仍然是一個世俗國。此外,本國民眾的組合情況︰即擁有不同之民族,而各民族也各自獲得了可觀的政治力量及擁有各自之風俗和道統,逼使我們最好把宗教與法律隔開出來。回教黨對於巫統的回教化運動顯然不甚滿意,它要的或是將古蘭經及聖訓擺在較高的地位,以建立一個回教國,而巫統所作的尚未達到這個目標,引致了今日我們正在思索馬來西亞到底是不是已經成了回教國,抑或還有其他更好的解釋?



回教國的爭議
綜觀世界上各個穆斯林占大多數的國家,似乎各有其回教國的立論和觀點,不一而定,例如敘利亞的著名回教學者穆瓦法格貝尼穆爾加在其“簡明伊斯蘭世界百科全書”中就列明世界上有50個伊芳斯蘭國家。他是將穆民占人口50%以上的國家列為回教國,而不論其政體。比如印尼,沙地阿拉伯及巴基史丹仍然維持一定的世俗政體,雖然有很強的回教意識,且穆民占絕大部份,同樣被他列為回教國。馬來西亞也不例外。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迪醫生(Dr. Mahathir bin Mohamad)2001929日(即911事件後的18天)宣佈馬來西亞已是個回教國顯然是根據以上的標準情況來作詮釋,但這也引起了爭議。如果根據回教復興運動者,尤其是接近原教旨主義思想的學人來作解釋,回教國意味著回教法律至上及擁有一個奠基於古蘭經的憲法,同時政府施政必須以古蘭經和聖訓作為最高準則,離開這兩個大原則,就不算是個回教國但 這是否意味著巫統的回教國與回教黨的回教國是有不同的版本?或涉及派黨之爭?還是屬於政治鬥爭?倒是值得探討的課題。可惜的是,一向來很少人研究馬來西亞 究竟屬於甚么流派的回教思想,不過還是有機可循的。例如當回教復興運動思潮吹向馬來西亞後,各個流派就走進馬來西亞的穆民社會中,最明顯的是一批遊學埃及 和沙地阿拉伯的馬來西亞人回國後,就帶入新興的回教思想,包括罕百裡法學派,瓦哈比派,原教旨主義派,使到馬來西亞的回教社會變得更加重視回教的普世性和 將之引入政治領域中。回教黨今天所要鬥爭的目標就是 要強化過去一路來堅持的回教國之理想,但也從泛伊斯蘭主義中找到靈感。它提出的“回到古蘭經” 的口號顯然是受到罕百裡派的影響,在間接上帶有原教旨主義的元素在內。如果巫統認同土耳其改革思想家阿裡阿布拉吉克的政教有距離的學說,它也可以說這是馬來西亞式的回教國,或土耳其式的回教國。相對來說,如果回教黨認同復興思潮中的哈桑巴納及沙伊芳德奎特的論點,那它所要的回教國就比較傾向原教旨主義了。

在這方面,馬來西亞政府終於擺出馬來西亞的回教是屬於遜尼派中的沙斐儀派系。在新聞部於200111月出版的馬來西亞已是一個回教國Malaysia Adalah Sebuah Negara Islam)的小冊子中就根據沙斐派的其中一位威權馬韋爾迪(al-Mawardi991-1058年)的學說作為基礎,力証馬來西亞已是一個回教國, 因為馬來西亞已經貫徹馬韋爾迪的 12回教國論點,其中包括這個國家是由穆民控制的,國防力量操在穆民手中,穆民透過和平取得控制權,伊斯蘭法律已經實現,馬來西亞已經做到, 且推行伊斯蘭教的五根精神支柱。這本小冊子也表明,根據回教法規,世界各國並不能以回教國世俗國來劃分,而是分為三種,即︰回教國(Darul Islam),與回教國戰爭的棄教徒國家(Darul Harb)及沒有與回教國戰爭的棄教徒國家(Darul’Ahd)。 由於引起非回教徒的混淆與不安,馬來西亞新聞部已於同年底在國會宣佈收回小冊子,以免 發生更大的爭議。其實馬韋爾迪的理論被引述只是一方面,還有另一方面較為宗教化的理論尚未提出討論,不過也印証馬來西亞的回教歸類為沙斐儀派。讓我們了解 一下馬韋爾迪的背景和學說是很重要的。這位繼沙斐儀派創辦人沙斐儀之後的繼承人馬韋爾迪,也是沙斐儀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在他那個年代之前,也就是9世 紀開始,伊斯蘭社會的政治聯盟根基已被動搖,一些掌軍權的軍人開始擴大自己的權力,扶持或廢黜哈裡發,各地紛紛出現新的王朝,只是在名義上服從哈裡發的統 治,實際上各自行使本身的權力,因此馬韋爾迪提出︰哈裡發(先知的繼承人)威權的確立是神聖的法律賦予的。哈裡發擁有宗教和政治雙重權利,其職責是維護伊 斯蘭教義、教法,實施法律規定以維護社會秩序,保護伊斯蘭疆土,征討穆民的叛逆者,徵收教規捐稅,監督政府施政。馬韋爾迪雖然有此願望,卻不能如願以償, 反而是蘇丹(王朝)制度的興起,取代了哈裡發的地位,減弱了宗教統治的神聖性,加強了王朝的世俗性。原本統一的伊斯蘭社會也因之分裂成多個穆民國家基 於現實的情況,馬韋爾迪作了妥協性的解釋︰哈裡發可授權於軍事將領統轄其佔領的國土,也可授權於政府官員統轄其一局部地區。其目的是即使在名義上而未有實 權,也得以儲存哈裡發的制度。為此,他要求蘇丹承認哈裡發職位的神聖性和威權性。雖然哈裡發不再直接參政。也要重視他在政治管理和社會穩定方面的一定作 用,並在施政中堅決貫徹和維護哈裡發時代形成的伊斯蘭教法。無疑的馬韋爾迪一方面維護哈裡發制度,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接受既成的事實,給蘇丹的統治提供合法和道義上的支援。他 的沙斐儀派的理論,在後來被安薩裡及伊芳本伽馬進一步闡述,從而為阿拉伯國家分裂下形成的各個蘇丹統治者作辯護,希望轉過來,各國的蘇丹會熱心地推展伊斯 蘭教的發展。無論如何,他們都沒有放棄一貫的信仰︰真主是世界的主宰,穆罕默德是人類的先知,真主的使者;而伊斯蘭教法則體現了真主的意志。這就是馬韋爾 迪將宗教與政治結合的一個理論。有一位對回教有深入研究的學人Dr. Patricia Martinez馬來西亞的回教國︰分析新聞部小冊子馬來西亞已是一個回教國為題,提出許多人對國家的未來表示關注,包括會否修憲以加強回教國的立論?作者的文章刊於2001年的Malaysakini電子報中詳述了馬韋爾迪的思想和學說的另一面,並指出其保守的成份。而且某些言論對非回教徒顯得強硬。因而擔心馬韋爾迪的學說會進一步被強化,以致影響了非回教徒的地位。她的質疑,引起了廣泛的回應,與馬來西亞政府收回小冊子不無關係。


回教國由熱趨冷
撇開學說之爭議,我們有必要探討為何馬來西亞會突然911後宣佈已是一個回教國,而在過去是未曾提過的?這與宗教結合了政治鬥爭是分不開的。首先,當馬來亞聯合邦於1957年立國時,憲法中闡明回教是官方的宗教,即在官方的禮儀以回教為準則;同時憲法也確定馬來人的身分必須是回教徒。如果是被列為馬來人的話,則可以享有憲法中規定的特別地位。即使在1963年擴大成為馬來西亞聯邦時,也把原有的馬來亞憲法的條文搬入馬來西亞憲法內(按馬來西亞即 指原有的馬來亞聯合邦加上東馬的沙巴州和砂拉越州)。憲法條文雖有補充,但精神不變。這意味著,馬來西亞從一開始,就是繼承英殖民地政府的一切遺產,包括憲法在內。雖然回教有明文規定其官方地位,但仍被視為“世俗國”Seular State)。一向以來,馬來西亞各民族民眾都沒有感覺有任何不妥,全民以憲法中的三權分立為立國基礎。轉入80年代,馬來西亞開始積極推展回教化運動。於是回教法庭的權力也相應擴大,雖然只是針對回教徒審案,到了1988年更透過修憲規定聯邦法院(民俗的) 不得干預回教法庭,強化了回教的價值和地位在實質上,馬來西亞變成“一國兩製”(兩種法律並存)。不僅於此,馬來西亞在行政上也全面回教化;女性流行裹巾;而且回教也與馬來民族掛鉤,形成宗教與種族結合的政策十分突顯。馬來人的特別地位也變成特權,享有各種優惠,進一步深化1971年即開始推行的新經濟政策。為了扶持馬來人在各個領域的地位,一系列的優惠馬來人政策紛紛出籠,也就有了土著與非土著(非馬來人,非回教徒)之分。

1998
年,馬來西亞正副首相(馬哈迪與安華失和,後者被革職且投入監獄)矛盾激化,使到本來兩位一體推展回教復興運動的領袖分道揚鑣而造成回教徒的分裂。這種分裂強烈地反映在執政的國陣(骨干是巫統)與反對黨在1999年的大選爭奪主導權。反對黨方面主要是指回教黨借安華事件而壯大起來。雖然安華(當時身系囹圄)領導的國民公正黨也有小斬獲,但回教黨卻躍居成為兩個州(吉蘭丹及登嘉樓)的執政黨,且擁有27名國會議員,成為反對黨的龍頭老大。如果以巫統和回教黨對壘的議席作分析,則前者贏31席(占53.4%),後者贏27席(占46.6%)。首次出現兩黨之間的勢均力敵。由於回教黨獲得空前的勝利,也就高舉以宗教作為鬥爭的旗幟,不斷向執政的巫統施壓,以成立一個回教國。因為在回教黨看來,巫統的回教化運動不等於“回教國”的落實。在備受壓力下,為爭取回教徒的支援,導致首相馬哈迪宣佈馬來西亞已是一個回教國。但兩者之間的鬥爭並不因此停息,反而越演越烈。可以這麼說,宗教至上已在千禧年後成為兩大馬來政黨的鬥爭焦點。它涉及的政治層面更是令非回教徒難以適從,種族的分化也越發明顯

2003
年,馬哈迪退休,換上阿都拉(Abdullah Ahmad Badawi)當上第五任首相,並沒有停止回教國的爭議。回教黨繼續要求落實真正回教國的目標;反指巫統的回教國是做做樣子,未以古蘭經凌駕憲法之上。正因為回教黨對回教國鍥而不舍,給剛上台的首相一個反撲的機會。他挾著清明的形象,推出“現代衣冠文物的回教”(Islam Hadhari),以抗拒回教黨的回到古蘭經的理念。終於在2004年的大選一舉挫敗回教黨的逼宮。取得輝煌勝利的國陣(以巫統為主導,共14個成員黨),也使到巫統鞏固了其政治上的絕對優勢地位,霸權的心態油然而生。雖然阿都拉首相未表現出高傲的一面, 且提出不是為我工作,而是與我工作的 口號,但巫統黨內的一些領袖和新崛起的一代在言行中變得傲慢與自負,甚至不把其他成員黨放在眼裡。抑有進者,長期執政的國陣也被指容忍貪污、朋黨、濫權事 件繼續惡化未有受到抑制;更借政治強勢將回教提升到政治的平台,對其它宗教也有一定的限制。這正給了回教黨一個反擊的機會,因為回教黨宣稱回教教義是不容 貪贓枉法的,更不容對非回教徒採取敵視。然而執政的巫統則掉以輕心,並不認為回教黨會有大作為。回教黨在現實中不得不承認它難以巫統分庭抗禮,但牽動回教 黨命運的安華自2004年大選半年後出獄以來,就不以為然。他認定反對黨有機會卷土重來,因而從2006開始,便馬不停蹄到處演講和活動,更促成反對黨的團結與合作,以向強大的國陣抗衡。為了取信於非回教徒,安華成功地勸請回教黨不要再打回教國牌,以致後者轉而提出福利國的遠景。雖然在回教黨看來,福利國有回教國的理念,但不以宗教掛帥,在非回教徒看來是可以被接受的。

反之,執政的巫統卻滑進回教化的軌道20077月副首相納吉(Najib bin Abdul Razak)公開重申馬來西亞是個回教國。它從來就不是一個世俗國”,引起了軒然風波。雖然他是重複馬哈迪說過的話,但他的不厭其煩地挑動非回教徒的神經也給政府帶來一定的傷害。他的傷害是雙重性。其一是他使巫統更加的強化其宗教色彩;其二是將宗教與種族劃上等號,造成非回教徒感到百般滋味在心頭。新加坡《聯合早報》的社論(2007721日)這樣說︰納吉的宣示可能是不祥的預兆,它可能是傷人也傷己,極可能失去它們多元種族的支援;最終可能助長回教極端主義勢力的擴大。社論更說︰任何傷害建國善果言行,最終也將傷害這個國家和本區域,這是我們不能不關注的。由於執政的巫統比起回教黨更高姿態的談論回教國,已把原來屬於回教黨“專利”的論調倒轉過來,那是因為宗教已被全面的政治化,成為政治鬥爭的一個重要籌碼。但在另一方面,回教黨在吸取教訓後,已比較低調談論回教國。雖然它不曾放棄這是立黨的基石。這主要是安華在審時度勢後,發覺新的格局即將湧現,有效地忠告回 教黨不要再把宗教鬥爭放在第一位,而是要把反貪掃黑當成首要任務,以爭取各民族民眾認同反對黨的鬥爭口號,同時也能收反擊巫統鼓吹宗教至高論。果然在200838日的大選,整個情勢為之一轉。安華領導的反對黨陣線在大選中脫穎而出,共贏得5個州的州政權(馬來西亞共有13個州),也在國會擁有超過1/3的席位(82席對執政黨的140席),創造歷史新高點。順著反對黨揚眉吐氣,安華也在大選過後的一個星期內,即刻宣佈組成民眾聯盟Pakatan Rakyat),以抗衡巫統領導的國陣,形成兩個陣線的對峙。當然我們不能因此而認定兩線製(Two Parties System)已經降臨,因為馬來西亞的政局不斷地在變化,很可能又有一個大洗牌。無論如何,在新的政治格局下,出現了新的政治思惟和新的方略。最明顯地表現下下列幾個方面︰

1. “
民眾聯盟不再重申回教國的立場,執政的國陣也不再高調重申回教國。巫統元老東姑拉沙裡(Tengku Razaleigh)(在1987年曾與馬哈迪爭首相位不果)也首次開腔不以爲馬來西亞適合建立回教囯。他說,在巫統黨章內,沒有條文闡明要建回教國。雙方顯然意識到這個口號和理念仍不適合多元種族的馬來西亞社會,而且已不認為繼續成為政治鬥爭的基調。

2. “
民眾聯盟第一次提出民眾主權Ketuanan Rakyat),而不再沿用執政黨長期以來引用的馬來主權Ketuanan Melayu)的旗號。也就是說,“民眾聯盟”認為“馬來主權”是附屬於“民眾主權”之內的。在照顧馬來人利益的同時,也照顧其它民族的利益。在安華的演繹下,他讓馬來西亞人對新的理念耳目一新而有了嶄新的感覺。如果我們不善忘的話,在60年代當新加坡還是馬來西亞一部分時(新加坡在19639 16日加入馬來西亞而在196589日退出馬來西亞成為獨立國),李光耀便提出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口號,但不被巫統所接受。這個理念後來被新成立的民主行動黨繼承下去,成為鬥爭的理念。另一方面,其它的政黨如民政黨的馬來西亞人的口號及民眾進步黨的馬來西亞屬於全民的口號也是沖著馬來主權的口號而來。換句話說,幾乎所有非回教徒都認定馬來西亞不應屬於一個特定的民族,而是屬於大家的。這也正符合安華在當朝時提出的口號︰“我們都是一家人”。在安華下野又再卷土重來後,他明確地提出民眾主權的口號,在某種程度上,與不高唱回教國是屬於政治新覺醒的一個重要起步

3.
巧合的是,在200858日,馬來西亞檳城州回教法庭判決華裔婦女陳燕芳(回教名Siti Fatimah)脫離回教的申請成功,是為首宗活人脫教的實例。在這之前,雖也有人申請脫教,但不成功。因為在回教看來,一旦皈依回教,便無“叛教”的可 能。森美蘭州更有法律明禁回教徒脫教。這宗案件,也意味著回教法庭開始用新視角判案。


結語
雖然我們不能否認馬來西亞仍存在種族和宗教上的隔閡,但今天看來強調單一性的治國方針已不符合潮流和國情,有必要順民意而改弦易轍。 從政治的演變到伊斯蘭教的回歸到回教徒的生活,已浮現了馬來西亞正在醞釀新的政治理論,稱之為政治分水嶺也恰當地表現出馬來西亞不再自我設陷,而是準備用 新的思惟再一次融入國際社會中。雖然馬來西亞深受回教復興運動的影響與衝擊,但若對政體之重大和實質的改變都是不可取和不現實的。馬來西亞式的“回教國” 理念應適可而止,千萬不要掉入學派之爭或因政治利益而打亂現有的秩序。與其讓它成為一個鬥爭的目標,不如讓它演繹成一個政黨之間的理論爭辯,或交給回教學 者來闡釋宗教觀點,只限在穆民社會,不讓它困擾其他國民的生活而不知所措﹗
至為主要的一點是︰馬來西亞是個多元種族的社會,其他少數民族也擁有一定的權利對治國之道表達意見。如果“回教國”內不允許非回教徒表達立國立政立法的意見,那是對民主的限制與諷刺。就此而言,確保政憲上的“世俗性”是最能符合多元社會的需求和願望。